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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法老陵墓 (第2/4页)
也应该去见他所崇信的天主了。 尔斯顿是基地的人,陈凌现在要杀他,必须是亲自动手,单人匹马。. 为了防备流光剑的反光,陈凌让海青璇找来黑色墨镜。并将黑色墨镜绑好,固定在脑袋上。可别一打起来,眼睛飞了。 其实要杀尔斯顿,最好是晚上。但时间紧急,陈凌也顾不得了。陈凌相信这个尔斯顿不过是通灵初期,跟当初暗杀他的灵蛇是差不多的级别。要杀还是很容易的。 便也在陈凌坐车准备去往尔斯顿的酒店时,监视尔斯顿的范琳汇报。尔斯顿离开了酒店,正在往东郊的地方前去。 陈凌心微微一凛,命令范琳紧紧跟上。 正午十二点胡夫金字塔处,游人如梭,骄阳似火。大漠,黄沙,木乃伊,不死的法老,构成神秘的埃及。 而在东郊的地方,却是遍地黄沙,就像前方是要通往火焰山。 这儿没有什么风景,有的只是荒凉,类似玉门关外的荒凉。所以导致游人也很少。但有一点,在黄沙与骄阳的映射下,这儿的光芒反射很是厉害。抬头是刺眼的太阳光,低头是一望无际的黄沙。时间看久了,会让人产生类似雪盲的症状。 尔斯顿走的很慢,他的流光剑也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他似乎在等待着一个人。 黄沙大漠下,尔斯顿穿着雪白的衬衫。他是典型的美国贵族模样,白皙如暮光之城里男猪脚的皮肤。帅气的鼻子,带着湛蓝色的眼珠。 如果他穿着一身燕尾服,出席一场宴会。那绝对他出现的地方就是夫人小姐们的焦点。尔斯顿就像是天生的明星。 他的出生本来就很不错。所以他可以去迷恋他的剑,不必为生活所愁。 尔斯顿这一生对剑道虔诚,对流光剑痴迷。心与意合,剑与人合 尔斯顿有着强大的自信,自信一剑在手,可以阻挡天地魔鬼的进犯。这是他的骄傲。 所以,就算莫妮卡警告他立刻逃走,他却将陈凌引到了这片地方。这个地方对尔斯顿来说,天时地利人和 陈凌缓步来到了尔斯顿的面前,他也看出来了。尔斯顿感应到了危险,但他是故意将自己引来的。这是一个非常骄傲和有才华的年轻人。 陈凌在埃及开罗这边搞的动静有点大,再通过洛杉矶假陈凌的行为。终于还是让莫妮卡起疑了。所以她让尔斯顿离开逃走,因为已经计了。得知计那一刹那,莫妮卡惊骇欲绝,对陈凌产生了一种无以言语的恐惧。 尔斯顿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觉得逃不出这片天罗地了。那么,我为什么要像一头仓皇败走的够,四处奔逃,最后还是逃不过被宰掉的命运。所以,他选择了战 大漠,骄阳,遍地黄沙 陈凌戴了捆绑的墨镜,尔斯顿的流光剑还是没有出现。虽然没出现,陈凌却感受到了一种压迫力。这把剑,怕是藏在了尔斯顿的腰间,当做腰带一般。 这个尔斯顿内在的锋芒,让陈凌都感到了忌惮。 但再锋芒又如何。你尔斯顿不过是通灵初期,而我,是至高无上的rou身大菩萨。修为比你高,我陈凌的打法从来不惧天下人,难道还惧了你尔斯顿不成。 所以,没有对峙三天三夜寻找破绽的武侠情节出现。在那一刹,陈凌一脚踢出去。脚下黄沙顿时犹如雨点,也如子弹爆射向尔斯顿的脸门。 同时,陈凌这一脚是踢也是弓箭步的起手式。他的人几乎是跟随着沙子一起袭击向尔斯顿。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陈凌也不敢小瞧尔斯顿,出手拳力变幻,天庭运劲,气血爆满。排山倒海的力量,凌云大佛的气势。从气势上,威力上,完完全全的镇压尔斯顿。 拳力翻转之间,须弥印轰然压下。 这个攻击,是陈凌的完美攻击。 在这样铺天盖地的攻击下,威压雷霆下。尔斯顿却静如处子,那是一种永恒的安静。让人不安 本来陈凌这一招,是想不管千变万化,就此一力破十巧,砸死尔斯顿。他的出招够快,黄沙攻击够猛。 便在这极静的一刹 尔斯顿动了,他的身体摆动,全身气血运作。这是一种柔滑的天然线条,那么自然,熟悉。就像这个动作,他已练习了千万遍。 那一刹 流光剑出尔斯顿腰往手送,手往腰拿。两者配合,让这个拔剑的度快到不可想象。 惊鸿,剑光一闪一池秋水被搅动。就像在午后睡了个懒觉,那么柔和安逸,却突然百鸟齐飞,杀意冲天。让人立刻惊悚到起鸡皮疙瘩的地步。剑身发出刺耳的声音,带着妖异,鬼魅。流光剑的光芒绽放出来。这光芒,并不算耀眼。但即使隔着墨镜,也觉得这光芒就是剑,已经斩射过来。 流光剑劈飞眼前的黄沙,横斩向陈凌。这一斩,有着迎风一刀斩的决绝。但是迎风一刀斩需要占据高地。而尔斯顿这个剑法天才竟然就这样随意一剑,斩出了迎风一刀斩的精髓。 陈凌微微失色,没想到尔斯顿的光芒攻击是这般实体化。这一个攻击,如果是普通高手,立刻会失神。陈凌虽然一瞬间抵御住了光芒的攻击,却也有一丝丝的意外。 流光剑迎面劈来,快若雷霆。 陈凌所有的攻击都只能迎上剑锋,被劈成两半。 便在这一刹,陈凌故技重施。须弥印万般变化,瞬间劲力转换,抡臂斩向流光剑。这一招当初对付灵蛇占据了上风。 果然,尔斯顿也如灵蛇一般,充满了不信邪。 你丫用手臂斩我的剑,出于对剑的巨大信心。哥的剑能怕你尔斯顿剑狠狠斩向陈凌的手臂。 雷霆电光时陈凌手臂缩回。袖子被斩断一截,同时,陈凌的袖子如绞索,布满了罡劲绞上流光剑。 这一绞,陈凌就会立刻击毙尔斯顿。 那知尔斯顿在一下斩空时,脸色不变,这家伙的应变能力惊人。竟然剑身也绞,瞬间将陈凌的袖子绞成粉碎。同时前跨一步至陈凌线,流光剑光芒斩射陈凌双眼,剑身往前猛烈一拉。这一拉,便要将陈凌拉到肚破肠流。 陈凌眼一寒,这种情况下。他没有别的选择,他竟然真的被尔斯顿逼退了。疾退,尔斯顿疾抢进,剑光雷霆,光芒万丈流光剑,流光四射 陈凌一退之下,羚羊挂角的身法也展现出来。一瞬间鬼魅跨到尔斯顿左侧。招数还未施展出来,尔斯顿的灵性高的离谱,流光剑反撩上来。陈凌被迫而退 寒意剑体,剑的锋利,陈凌无法硬拼。而尔斯顿的灵性高,反应好,等等,这一切一切,将陈凌和他之间的修为差距竟然拉平了。 高手拿枪拿剑,本来就是一场灾难。只不过,太过寄托于武器,会让修为停滞不前。 这也是陈凌,沈默然,首领这些真正的高手从来都不用武器的原因。陈凌以前喜欢用枪,现在连枪也很少拿了。不过他真要拿枪,那也够让人头疼的。 就算陈凌拿了剑,剑是尔斯顿的优势。陈凌只会败的更快。尔斯顿傲然面对陈凌,脸上毫无惧色。陈凌双眼陡然呈现血红,这个时候就是代表他要发飙了。既然你有剑的优势,很好,那老子就用修为上的优势压死你。 吼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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