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下凡七仙女 (第2/2页)
离不开他。 再后来有水当兵去了,快三年了,这个姓韩的女孩子还是一样过来,过来了,就帮有水的mama缝缝补补,洗菜做饭,还陪有水的mama大街上购物,马路边散步。 那时候,左邻右舍都说有水命好,都说有水的娘有福气!都说这个姑娘是七仙女下凡! 那时候,李翔心中就认定了这是天底下难得见到的好姑娘,值得自己叫她一辈子嫂子! 当时,在李翔爸爸的生产队,有十几个知青,其中有三个同是省城的女知青,跟当地的三个小伙子谈恋爱了。说是说谈恋爱,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们三对恩恩爱爱的,早就同居了,关系半公开的。 有水是三个小伙子其中的一个,他是李翔武术方面的大哥。 高飞远也是一个,他是李翔文学方面的知音。高飞远是当地的知青,爱好文学,胸怀远大,看书经常与李翔互通有无,写诗歌往往会彼此交流心得体会。 七十年代,民歌曾经一统天下。 高飞远的女朋友回城了,不到半年,高飞远去过省城三次。 第一次回来,他告诉李翔,他们在公园里面幽会,那情调的美妙远远不是野外可以比拟的。 第二次回来,他沮丧的说,女人变的真快,他们只在她家门口说了几句话,她就说有事情,匆匆走了。 第三次回来,李翔一再打听,他都不回答。直到有一天,高飞远喝酒了,他才流着眼泪痛苦的说,她不肯见我了。我躲在她家附近看见她进门的,可是她家里人都说她没回来。我不顾一切的在门口呼唤她,她就是不出来。最后来的居然是民警。 高飞远的眼泪没有飞,是大颗大颗的一滴滴往下滚。李翔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如果说高飞远大哥的境遇是伤心欲绝的话,那么另外一个人就是痛不欲生了。
那个人的女朋友已经身怀六甲了,临走的时候,他们相拥而泣,娇小玲珑的女孩信誓旦旦的说了,回去处理一下事情,很快就会回来,三五天不行的话,十天半个月一定回来,老公等着我。 三五天过去了,女孩没回来。 十天半个月过去了,女孩还没有回来。 一个月,两个月,女孩杳无音讯。那个人无论如何都等待不了了,他赶到省城,找到女孩告诉他的地方,已经是人去楼空。他苦苦打听了一个星期,终于找到了女孩的新家。 女孩的爸爸没有听完他的自我介绍,飞起一脚将他踢出了门外,那一脚直奔他的裤裆,疼的他在地上直打滚。 裤裆里面是男人的命根子,能不痛吗? 更心痛的应该是眨眼之间,老婆没了,孩子没了。没了,都没了。 女孩的爸爸关门之前,深痛恶觉地丢下一句话,“流氓!你要敢再来,老子废了你,还要让你坐班房!”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人比人你才会知道,哪些人是弥足珍贵的,是人间少有的,是比七仙女更重情重义的。 有水嫂子乍然问李翔,“你现在还写东西吗?” “嫂子怎么知道我写东西的?”李翔很惊讶。 “我问你一件事,能告诉我实话吗?”有水嫂子看着李翔轻言细语的说。 “那是当然,说假话是小狗。”李翔举起反手,竖起小拇指,像小孩子一样发起誓来了。三个女孩都笑起来了。 “你有水哥以前给我写信,是不是你代劳的?” “嫂子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有水哥喝了多少墨水,我还不知道?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高飞远写的,问他,他说不是他,另有高人。我就估计是你的大手笔。” “我,我是根据哥的意思写的,都是哥的心里话。”李翔听到嫂子说大手笔,真的难为情,“嫂子,你怎么不怀疑高飞远说了假话呢?” “我是不相信哪,你那时候还在读书呢。高飞远说,你有水哥精明的很,鬼头鬼脑的,不会让他写,怕他节外生枝。所以我相信了他说的。”嫂子自个会心一笑。 有水的妹子立马说,“我哥哥读书不多,聪明的很。他不会做打开眼睛尿床的事的。万一高飞远借机打我嫂子的主意,他不亏大了。”不是嫂子笑眯眯的盯着她看,她的火车还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去。 毕湘怡忍不住开口了,“这位强崽读书的时候就那么会写情书,肯定是情场高手吧?” 李翔正想解释一下,有水的妹子一只手牵一个,边走边说,“你别看他斯斯文文的,那是假斯文,他就是情场浪子一个。” 看着她们渐行渐远,顷刻间,李翔有了一个心得,他发现有一种女孩,自己根本没办法跟她交流,就是有水妹子这一款的。 呵呵,人都难免有偏见、成见。 他注意到毕湘怡有过两次回头。看到毕湘怡第二次回头,李翔才赶紧转身走了。 李翔怕毕湘怡会误会。 他看的是嫂子的背影,心里想的是,老天爷是怎么将贤、惠、美、德都集中到这个嫂子身上的。 公元两千年前后,流行一句话,叫“羡慕嫉妒恨”。李翔羡慕有水哥遇上了一个好姑娘,没有嫉妒,更谈不上有一点点恨。 他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想什么?想刘云。他觉得自己很幸运,跟有水哥有的一比。七仙女拧不过王母娘娘,刘云也拧不过mama,但是她拧得过自己。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