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风轻轻吹_第323章 下雨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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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3章 下雨了 (第2/2页)

还不是找了他这个老公吗?

    那证明,女人的老公比她还是要聪明一些的。

    说实话。

    那些自以为自己比老公聪明的女人,其实也未必见得就一定比老公聪明,她如果比自己老公聪明的多的话,她为什么不去找一个比自己老公更好的男人呢?

    是找不到吗?

    是上了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吗?

    这个话题还两说。

    这时。

    旁边另外一个桌上的两个明显就是民工的人,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民工一边喝着一块钱一碗的散酒,一边跟对面的伙伴聊着天:“这个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啊?

    不知道明天还下不下?

    我看,天这么黑,可能一下两下停不了了,哎呀!明天要是再下的话,不是干不了活了呀?看起来明天要放假了。”

    另外一个人就接道:“放假就放假呗!

    放假咱们就休息两天,有什么要紧,来!喝酒。

    今天晚上,多喝一点,反正下雨没什么事,好不好?

    多喝点酒,晚上回去的时候好睡觉。”

    说的对。

    反正下雨没什么事,那就多喝一点,特别对于劳动人民来说,一天干那么多的活,卖的都是苦力,确实应该喝一点酒解解乏,晚上的时候有助于睡眠。

    范云将啤酒倒进碗里,深深地喝了一口。

    喝了这么多回啤酒了,他突然发现,如果把啤酒倒在碗里面喝的话,比嘴对嘴喝更过瘾。

    因为。

    啤酒瓶的嘴太小了,嘴对嘴喝时,倒出来的啤酒是会鼓着泡泡的,喝到嘴巴里面,一股的啤酒沫子味。

    但是,若是将啤酒倒在碗里的话就不一样了,倒在碗里,可以大口大口的喝,这样子的话,更加爽快。

    喝啤酒不能像喝白酒那样一点一点抿,喝啤酒,大口大口才爽快,特别是那种麦芽的香味,必须要大口喝,才能瞬间就弥漫在口齿之间,才能感觉到那种独特的大麦香味。

    跟喝白酒不同。

    喝白酒,或许才需要慢慢的品。

    喝了一口酒,范云拿起筷子,在八元饱里扒拉着夹了一点牛百叶吃了,又挟起一点已经煮得跟蜂窝一样的牛红放进嘴巴里。

    这时。

    “咔嚓”一道闪电在不远处闪过。

    “轰隆隆”一声响雷随后炸开。

    不知道为什么,范云他们吃饭的这家八元饱对面,大概靠近万里香米粉店门口不远的地方,那一座变压器突然“嘭”的一声,爆出了一声巨响与一团闪亮的火花。

    有点吓人。

    不知道是哪个妖物应劫。

    亦或哪位仙人升天。

    与此同时,对面的那些店铺,“唰”的一下,灯全部都熄了下来。

    还好,范云这边没有停电。

    如果范云这边停电的话,估计有些人可能就会摸黑逃单了,钱也不给了,直接溜之,大吉了。

    范云当然不会逃单,他不会干那种事的。

    除非唐若指挥他逃,他才会那么干。

    对面停电就停电呗,不用管对面,反正这边没停电就好了,该吃吃,该喝喝,吃完喝完了好走人。

    不过,如果说没拿伞的话,吃完喝完了也走不了呀,这雨下的非常大,一下两下似乎还停不下来的样子。

    这种天气。

    确实适合喝酒呀。

    范云以前小时候,每逢有这样的下雨天,他爸就会把他的酒拿出来了,菜当然都是一些家常的菜,不是什么饭店里面的大菜,酒也不过都是一些地瓜干酒或者高粱酒,玉米酒之类的烈酒。

    常常的,范云他爸爸就坐在桌子边喝酒,而范云就端着自己的饭碗扯一个板凳,坐在门口一边往嘴巴里扒饭,一边看着门外的雨。

    看那些雨从天而降,然后顺着屋檐的瓦槽流下来,一点点在地上汇集,汇成一个一个的小水汪。

    如果雨点再太大一点,打在那些小水汪上,就会冒出一个一个的小铃铛,一个小铃铛冒出来,随着流水被推向远处,推着推着,“啪”的一下不见了,此时,后面的铃铛接迭着也一个个冒出来,不停地向远方飘去。

    每当这个时候,范云就会常常忘记了往嘴巴里面扒饭,而是看着那一个个冒出来又泯灭掉的铃铛发呆。

    那时,他还不知道有那么一个词,叫做惆怅。

    是的。

    惆怅。

    有词云,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常说愁。

    那时的范云,愁是应该没有愁的,但是,他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惆怅与怀在心里涌动,让他看到那一个个在风雨中不断飘摇的小铃铛时,心里面突然就冒出一种很奇妙的滋味出来。

    他觉得那个小铃铛就像小船一样,可以载着他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

    除了这些铃铛,有的时候,他家里养的那些鸭子们还会站在门口的雨水里,一个个呆若木鸡,缩着脖子,将脖子深深的藏到翅羽里面去。

    大概是躲避那些雨水,直接打到眼睛里面去吧。

    又或者那些鸭子忽然之间动了感,想起了自己的亲人,想起把自己辛辛苦苦生下的mama,如今不知道在何处,也未可知。

    动物虽不能说人话,但是,它们未必就没有感。

    好了。

    闲话休提。

    只说范云。

    范云喝了口酒。

    看看店外。

    店外,从房顶上流下来的雨水已经不断地沿着那些低矮的地洼处汇聚在一起,涓涓淌着向灵渠里流下去。

    相信。

    用不了多久,原本清澈无比的灵渠水就会变得如同一锅刚刚烧开的南瓜汤一样,浑浊不堪了。

    可惜。

    范云现在是一个人喝酒,没有什么人聊天,旁边的那些人他都不认识,虽然他竖着耳朵听别人聊天,但是他不好意思插嘴,范云没有那个习惯。

    通常况下,他并不是很喜欢主动地去找一个陌生人说话聊天。

    他还不到那个年龄,还不到有话无话都可以找一个陌生人聊天的年龄。

    那种跟什么人都聊得来,八面玲珑的人,通常不是他这种年纪的人,通常都是在江湖上经历了一些风雨和一些故事的中年人。

    也就是。

    所谓的有了阅历。

    阅历就是一种经历,一种见识,见过的东西比别人多,自然就懂得多,天下间的事,大概如此。

    所谓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那也是说秀才也要有增长见识的途径。

    那个途径,就是书籍。

    一个人增加阅历,既可以通过书籍,也可以通过眼观耳听。

    关键是碰到了事的时候,有没有用心思考,去琢磨,去海纳百川吸取别人的宝贵经验,取长补短,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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