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盛世宠儿_第四十九章 我命如曦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十九章 我命如曦 (第1/2页)

    从鲁德笑嘻嘻地开口,到乐呵呵地闭嘴,时间跨度足有一分半。

    暮天枢的心脏跟着索乐玟枪口力量的聚集与消散,一上一下,忽悠了七八次。他被这异状弄得不明所以,甚至有一刹怀疑索乐玟回心转意了,决定不计前嫌地放他们一马。

    ……但这只是好心眼的暮会长,一厢情愿罢了。

    枪口始终对着他们。

    让索乐玟浑身不自在的诡异力量快速褪去,就像程序出的幺蛾子,拍拍翅膀,头也不回地飞走了。手指和胳膊终于回归他的控制,肌rou痉挛过后留下绵密的酥麻感,让他有些无力,却不阻碍端枪射击。

    索乐玟披着被汗水浸透的上衣,气不打一处来,扭头狠狠地瞪了一眼远处的看台。

    乌央乌央的万人,十有八九都在兴致勃勃地盯着他。猛地对上一双鹰隼般锐利的灰眸,他们被吓得倒抽口凉气,几声望远镜摔在地面的声音“啪、啪”响起。

    索乐玟再次扭头看向对面二人,眼底的凶光骤然射出,比之前的汹涌太多,几乎化作黑气氤氲在他的周身,裹挟着枪口的火药余烬。

    耽搁的时间够长了,他绝不会再给二人或是任何人,停住他动作的机会。

    毕竟……那些逞一时口舌之快在主角面前大放厥词的老怪,哪个不是磨叽死的!

    力量再次聚集——

    三、二、一……

    蓄力结束!

    三十万的力量,浓缩了三枚六级下子弹的威势。它散出的力量波动,宛若从火山口旋下的热风,散出浓烈而刺鼻的硝味。

    暮天枢全身倏地绷紧,大难临头的感觉再次降临,好似天塌地陷,杂糅成一片混沌。

    而就在他神思一滞的间隙,索乐玟的手指已经放上扳机!

    就算如曦现在大喊认输,他也会先开枪,再故作反应迟钝地满脸惊愕,继而狠狠一拍自己的大腿,作出痛心疾首之态。

    暮天枢没有半刻迟疑,疾如雷电地近前两步,抬手拉住如曦的腕子,奋力一拽,把她猛地扯到自己的身后。他随之调整身体的角度,不管不顾地站在枪口和如曦的连线上。

    当rou盾也好,替死鬼也罢,假如索乐玟瞄准的是如曦,他就用自己的身体为她缓冲!三十万的力量值他能消去多少算多少,只希望剩下的,不至于让她也送命!

    这是他能做到的全部了。

    是啊,暮天枢从来不会考虑,为什么要为别人卖命。

    在此关键时刻,如曦与这两个精神力是她几万倍的能力者同台,根本来不及反应,就算有想法也没有与暮天枢说的机会。深深的无力感包裹着她的神经,就像老天真的塌了下来,贴上了她的脑瓜顶儿。

    便是这时,她被暮天枢一把拉至背后。

    如曦脚步刚站稳,枪声在耳畔乍响!

    “嘭!”

    一声惊天的爆破音!

    让人怀疑空间被凿出了个洞!

    子弹中的火药炸开,硝烟弥散,枪晕浓烈得犹如从枪口冒出蘑菇云。

    看台上的鲁德吓傻了,枪声震的他险些从座位上出溜到看台下排。天上的飞鸟被吓得呆若木鸡,忘记展翅,在半空划出一群乌溜溜的抛物线。

    火药给予弹头的动能,与索乐玟附加其上的力量相比,简直微不足道。此弹头的速度,比六级下的快了一倍,比五级下的迅疾四倍,是普通子弹的十倍有余!

    它飞掠百米,耗时不到百分之一秒!

    暮天枢依旧用元素控制减缓它的速度,但即便他尽全力干扰,也不过是将时间延长至零点零五秒。因为世上总共存在八十余种金属元素,这弹头中丧心病狂地掺了三十几种!

    “噗!”

    子弹径直没入了暮天枢的右胸!

    留下殷红的血洞,其直径远远大于弹头的尺寸!

    但这不是致命伤!

    所以,索乐玟的最终目标不是他!

    暮天枢的心瞬间沉到谷底。他的伤势比预计的轻太多,这就意味着——

    自己并没有把弹头的威力挡去多少!

    或许有两万?三万?五万?但肯定不到十万!

    换言之,如曦承受的危害,必然大于两发六级下子弹的威力总和!

    子弹穿出他的身体,裹着洋洋洒洒的血沫,就像燃起愤怒的嚣焰。暮天枢借着子弹的后冲力,扭头侧身看向如曦。

    哪怕弹头的速度慢了一大截,但如曦依旧无暇躲闪,当然,躲也无用。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现实——

    这、是此生所见的最后一个画面了……

    她的眼中只剩下暮天枢半边迎光的侧颜。

    阳光洒在他的面庞上,肤色被染成柔和的米黄色,很是温暖。那琥珀色的眼眸织着金碧的明光,泛着点点夺目的赤红,是密布的血丝,是空气中弥漫的血雾。她第一次把全部注意力用于凝视他的双眸,羽扇般浓密的睫毛、弧度流畅的双眼皮、浑然天成的眼线,略微上扬的眼梢,虹膜上金丝线似的光彩,以及卧蚕般的眼睑,看得如此清晰。

    当然,还有他的眼神。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