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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遇故人 (第2/3页)
嫁入权门,这话你也好拿来吓忽悠人?” 啼笑皆非的看着夏小爱,在她练完“兵”之后,小叶忍不住吐槽。 “管理员工有那么多种精神胜利法,她们缺哪一种精神鼓舞,我就下猛料!” “你不怕叶泉知道你说她当过迎宾小姐,她来找你拼命啊?” “哎哟,我的jiejie哎,我夏小爱要是那么玩不起的人,早就包裹款款回家种田了……哪还能在四九城风生水起。” “……” 这倒也是。 小叶竟无从反驳。 坐在小叶对面的夏小爱,年约二十来岁,是一个有着细细柳叶眉,狭长丹凤眼的古典女孩儿。若看容貌,你很难相信如此精致容貌的女孩儿,竟是从草窝中飞出的金凤凰。 十年前。 十五岁的夏小爱孤身北飘。 遇见过骗子,遭逢过流氓,险些稀里糊涂死在了没人的暗巷之中,也差点被人贩子拐卖到深山老林。 运气好的时候,在夜总会被有钱的大老板包养,住的是别墅,出门有豪车,吃过山珍海味。 运气差的时候,被人打得遍体鳞伤,只能和流浪猫抢食。 “最差的事儿,老娘都遇见过了,还怕什么呢?” 人活着是一口气。用这句话来形容夏小爱,是再贴切不过的。在上辈子,小叶很难想象夏小爱的生活。在她看来,一个女人若是落魄到必须出卖自己的身体,那真的是比死还难过。 她无法想象夏小爱的生活。 只知道……那是一片绝望不见明天的黑暗,是自己这辈子不想沾染上的阴影。 哪怕。 在自己落魄的时候,夏小爱对自己伸出过援手,曾经想要救过自己——可小叶骨子里的骄傲,依旧是无法容许自己接受这样的施舍。 可重生以后…… 她记得最清楚的不是叶泉,不是庞柳,不是岳南又或者岳沉星…… 那些金光灿灿,似占尽了人间光明的上帝宠儿,在她的记忆里,都像是薄脆的纸张一般,只有好或坏的区别。 唯独夏小爱,是把人生融入了骨血中。 她总也忘不了自己拒绝夏小爱的“施舍”时,这个被自己视为陌路人的女孩甩了自己一巴掌,冷笑道: “叶春闲,你特么还是被你老子惯坏了。活都活不下去的时候,自尊有什么用?你觉得我脏,我给你的这些钱,是用我的身体换来的,你不想用。可我特么就算用身体换了这些东西,我伤害过谁?” 那日滂沱的大雨淋在身上,夏小爱浑身都被雨水打湿了,拽着她的衣领起来的时候,眼中射出了孤狼似的凶狠光亮。 雨水滴滴答答的从她的眉睫流淌而下,狠戾的不可思议。 小叶扯了扯嘴角,想笑。 却笑不出来。 “叶春闲,我真该看着你死掉算了。”那是夏小爱上辈子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一直以来,小叶都不能理解这个女人。 夏小爱的经历太“丰富”了。 她无法理解夏小爱为了金钱权势利益,就能够轻松的丢掉自己的自尊。 直到现在…… 小叶依旧不懂。 可她至少学会了尊重。尊重另外一种,她完全无法理解,也绝对不可能融入进去的人生。正如夏小爱自己说的:“我的钱不干净,可我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不偷不抢不做小三,我从未伤害过任何一个人,你凭什么看不起我?” 无论这个女人的私生活,在小叶看来是何等糜烂—— 可是不可否认,夏小爱后来的确混的风生水起。 她比自己认识的任何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代们站的都高,看的更远。 虽然在后来,夏小爱的结局不大好,可是小叶承她的情,并尊重着在阳光另外一面的黑暗。 夏小爱觉得她执着。 其实,她何尝不认为夏小爱也是个执着的人。 上辈子,自己明明把拒绝的姿态做的那么足了,可是夏小爱就能一次次,不怕受伤的凑到她身边。 夏小爱说:“叶春闲,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你吗?我脑子进水了,大把的人等着巴结我,我不去管,我偏偏来你这碰钉子。” “没人求你来。” 当时,小叶根本不想和她多啰嗦。 却被她狠狠打了个巴掌。 “你死都不怕了,还怕活着吗?叶春闲,你是个懦夫!” 声音带着哭腔。 夏小爱说:“那年,是我到这个城市的第三个月。找不到工作,找不到住处,在KFC捡人家剩下的薯条番茄酱充饥……我以为我会死在这座繁华的大都市,却幸运找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 老板要求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穿白衬衫,黑皮鞋。可我连吃饭的钱都没了,哪里有钱再购置新衣。 我铤而走险,决定在Y中的门口撞运气,捡漏试试能不能骗到一点钱,让我能够更换着装,有一个生存下去的机会。 可让我绝望的是,Y中的孩子们精的跟猴似的,谁都不相信我‘上访没钱’的说法。 当时遇见你的时候,我已经不抱希望了。 我机械般的说出了那些骗人的话,我以为你会捏着鼻子逃走。可是你明明知道我说的都是假的,却还从书包里掏出了吃饭的一百块给我。 我永远都忘不了,你对我说‘你不是来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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