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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人间事 (第2/2页)
围。 之后,就是长达半个小时的沉默。 “老林,儿子,还有阮青,来吃饭了。” 林秀苗一个人在厨房,一边做饭,一边做足了心理准备,才把客厅里的三人,叫来餐桌。 本来已经想好了无数的话题,自信绝对不会冷场的林秀苗,在拿起筷子的那一刻,就忘记了之前准备的所有话术。 餐桌上的四个人,只有林鸿,在认认真真的吃饭,完全没有想别的事情。 林秀苗、林建业和阮青,都尴尬的连菜都夹不稳。 吃完了史上最沉默的一顿饭,林鸿摸着鼓起来的肚子,就要去刷碗。 结果刚站起来,还没来得及收拾碗筷,就被林建业一把按住,“我去刷碗。” 在林鸿和林秀苗不可思议的目光中,林建业风卷残云的收好碗筷,“逃”进了厨房。 同床共枕三十年,林秀苗对于林建业心里的小九九,那可是再清楚不过。 没有办法,林秀苗只能没话找话道:“我刚刚在里面,听到阮青还带东西来了?” 阮青“腾”的一下从椅子上弹起来,把林建业放到茶几上的袋子拿来,说道:“对!带了!您和叔叔都有!” 被阮青的应激反应吓了一跳,林秀苗“噗”的笑出声来,安抚道:“别这么紧张,放松点。” 林秀苗接过袋子,掏出两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我能拆开吗?” 阮青连忙说道:“当然可以,就是给您的。” 小心翼翼的将外包装拆开,没有撕破外面的包装纸,林秀苗问道:“这是什么啊?” 阮青拘谨道:“您手里的是丝巾,下面还有护肤品,叔叔的那份是茶叶。” 林秀苗打开盒子,充满了异域风情的复古花纹窄丝巾,完整的呈现在林秀苗的眼前。 只一眼,就击中了林秀苗的心脏。 如果评价第一印象,满分一百分的话。 只用了一秒钟,阮青的分数,在林秀苗这里,就飙升到了99.9分。 林秀苗拿着丝巾,在自己身上比划了半天,很显然的开心了不少,“阮青的审美,各种意义上,都很好啊。” 阮青端坐在旁边,笑容羞赧。 林鸿端着切好的西瓜,大咧咧的坐到阮青身边,笑道:“那可不,不然怎么能找着你儿子这么优秀的男人。” 就这么一下子,房间里的话题,就打开了。 林建业在厨房刷好碗,出来的时候,看到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感觉自己莫名有些多余。 阮青提出时候不早了,林秀苗才发现,已经九点钟了。 林秀苗拦住阮青,提议道:“要不,今儿晚上就在这儿睡吧,你跟林鸿一屋。正好明天周末,也不用上班。” 阮青很诚恳的说道:“不了阿姨,明天学校还有任务,我就不留宿了。” 林鸿从厕所里出来,附和道:“妈你就别留了,这还没过门儿呢,留宿不像话。” 见两人态度坚定,林秀苗也就不再坚持,“那林鸿,你把阮青安全送回去,骑慢点儿啊,你那摩托轰轰轰的。” 林鸿换好鞋子,拉着阮青就往楼下跑,“放心吧妈,我稳着呢。” 到了楼下,林鸿给阮青戴好头盔,刚准备发动引擎,林建业就从楼上跑了下来,大喊道:“等会儿!” 气喘吁吁的林建业,扶着林鸿,递给阮青一个红包,“来得及,没准备,先凑合一下,别嫌弃啊。” 阮青连忙把红包拒还,慌忙道:“这怎么可以,叔叔这我不能要。” “哎!拿着!第一次上门,没有红包像什么话!” 几乎是强硬的把红包塞进了阮青手里,林建业板着脸,敲了敲林鸿的头盔,严肃道:“路上骑慢点儿。” 林鸿也敲了敲头盔,笑道:“知道了。” 说着,就拧动把手,带着阮青离开了小区。 林鸿和阮青刚下楼的时候,林秀苗就着急忙慌的跑去卧室,翻箱倒柜。 不明所以的林建业,悠哉悠哉的靠在门上,问道:“找啥呢?” 林秀苗瞪了林建业一眼,没好气道:“儿媳妇第一次来,得给红包呀!你愣着干啥,把家里现金都拿出来啊!” 找出个压箱底的红包,林建业把家里翻了个底儿朝天,也就凑出来不到三千的现金。 去掉那些皱巴巴的钞票,林秀苗把往红包里塞了两千块钱,让林建业送下去。 无论之前嘴上说得有多嫌弃,当阮青真正上门的那一刻,林秀苗就认准了这个儿媳妇。 倒不是阮青有多贴合自己的标准,而是林秀苗很清楚,既然林鸿选中了阮青,那自己就一定会喜欢上这个姑娘。 而且阮青天生的亲和力,即便是在婆婆面前,也依然是奏效的。 而且效果拔群。 当林鸿送完阮青,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林建业和林秀苗这老两口,正翻箱倒柜的找东西。 放下钥匙,林鸿一脸迷惑:“爸妈你们干啥呢?” 林建业扶着腰,一脸痛苦的站起来,说道:“你妈大半夜的抽风,非得找什么金镯子金项链的。” 林鸿把林建业按到床上,把手搓热之后,给林建业按摩腰背,“找那玩意干啥啊?” 林秀苗抱出一个盒子,得意洋洋道:“当然是攒聘礼啊,阮青那么好一姑娘,你可得攥紧了。” ———— “这个月营业额怎么样?” “比上个月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二,目前酒吧的载客量还有很大空余,可以考虑增加宣传成本,接纳公司团建之类的活动。” 邓南坐在角落的卡座,吃着廉价的果盘,一边看着舞池上扭动的男男女女,一边听着汇报。 不久之前,还只是酒吧服务生的孔隼,因为和邓南一同吐过的“友谊”,已经一跃成为这家新开业酒吧的经理。 除了大金主邓南,和镇场子的汤大鲵,这间酒吧,差不多就是孔隼说了算。 孔隼很清楚,自己之所以能拥有现在的一切,全都是和邓南那“一吐”之交。 生在商贾之家,邓南的性格里,多疑的成分,占很大一份比例。 所以任人唯亲,就成了邓南行事的准则。 不过邓南的任人唯亲,又和市面上普遍的任人唯亲,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汤大鲵打过自己,算是有了份情谊,可以用。 孔隼和自己一起吐过,患难兄弟,也可以用。 如果不是陆小白成了植物人,邓南都有想过,等到毕了业,回去广东,就把酒吧过到陆小白的名下。 拿起一颗葡萄丢进嘴里,邓南看向孔隼,“市一院,去过了吗?” 孔隼合上手里的报告书,点头道:“您说过之后,我就去了,陆小白已经从重症监护病房转到了单人病房,应该是身体好的差不多了,只是还没醒。” 邓南点点头,问道:“费用呢,有拖欠吗?” 孔隼摇头道:“我打听了一下,因为林医生和黄主任的关系,医院对陆小白收取的费用,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您存进去的二十万,还有余。” 吐掉葡萄籽,邓南正了正衣襟,“有说什么时候能醒吗?” 孔隼面色有些难堪,犹豫了一会儿后,说道:“值班护士说,身体几乎已经完全恢复,但是大脑还处于沉睡状态,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辈子恐怕都难能醒过来了。” 邓南吐出一口气,不再继续问医院的事情。 看到邓南挥手,孔隼明白,这是在示意自己可以离开了,“那邓总,我先去忙了。” 邓南点点头,没有说话,看着舞池上穿着裸露的女学生,神情冷淡。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笔趣阁手机版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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