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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提出立法 (第2/2页)
四方的河道一一疏通后方可。” 赵祯闻言沉思起来。 林近却知道只要宋辽达成协议,赵祯肯定会打消迁都的念头。 林近觉得迁都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不能一点准备都没有就迁。 为迁都准备个三五年,边界一定,赵祯又将此事抛诸脑后了,纯粹是浪费精力。 赵祯此时开口道:“此事暂且搁置,容后再议,国库资产贬值的事却刻不容缓,今日还是要拿出个对策来。” 林近见没人说话拱手道:“臣认为应该将挑起此次事端的人革职查办以儆效尤。” 几人闻言心道好狠,官家都同意限制谏官风闻奏事的权利了,你还要追究到底。 章得象道:“臣觉得此事不妥,谏官也是在履行职责,不应制罪。” 林近反问道:“不将造成此次后果的人绳之以法,朝廷如何再次取信于天下百姓” 章得象无言以对。 林近又道:“想要挽回损失必须惩治首恶,再颁布一部新的律法,保护私人财产任何人不得侵犯。” 赵祯闻言疑惑道:“任何人不得侵犯,就是朕也不行了?” “不错,官家也不可以随意侵犯。” 赵祯又问道:“如果是罪犯呢?” 林近回道:“只追违法所得,而不是抄家。” 赵祯点头道:“朕会考虑此事。” 赵祯内心的想法很简单,朕是皇帝就应该有生杀予夺的权利,被你这劳什子律法限制了怎么行。 林近闻言了然,随即道:“启禀官家,臣已回京数日,准备明日便动身前往河北路。” 吕夷简心道,这小子是步步紧逼啊!你不同意他立刻就撂挑子不干了。 晏殊睁开眼说道:“臣觉得此事可以详细商议一下。” 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犯,其实损失最大的是赵祯这个权利最大的人,大臣们的钱有多少是抢来的大多都是受贿来的。 强夺他人家产在底层中层社会可能比较多,但是在他们这种高层是很少有人去明抢的,即便利用职务之便强夺也是非常不明智的。 晏殊一说话,余下几人也都蠢蠢欲动,这大宋最大的土匪头子不就是赵祯吗?自己等人同样怕被抢啊! 章得象道:“臣也觉得此事可以商议一下。” 赵祯仍然犹豫不决。 林近又道:“查抄家产这种事做的多了也会受人诟病,而且也是可以有例外情形的。” 赵祯闻言问道:“你详细说来听听。” “律法只保护遵纪守法的良民的财产,而那些犯了罪的就另当别论了,不过臣还是建议只查抄违法所得,或者并处一部分罚金。” 众人闻言又是沉思起来,他们都在权衡利弊。 林近掏出吴淑姬抄写的大宋物权法,“这是臣昨晚整理的律令条文,还不尽完善,官家和几位宰辅可以参详一二。” 林近一次拿出两册,一册传给了赵祯,另一册则被几位宰辅围着看了起来。 赵祯是越读越心惊,这规定的面面俱到,自己以后要抄别人的家也得按规矩来。 吕夷简则是对林近的才能更吃惊了,这物权法里竟然还要保护了,著作权和专利权和股权。 这已经将所有能买卖的东西涵盖了进去,而且还设定了违反此法的相应处罚。 几人都看向赵祯,官家啊!你以后也不能随意查抄别人的家产了。 赵祯问道:“朕如果违反了又该如何处罚” “大宋都是官家的,您要违反自然是谁也不敢处罚,那时这部法律也就失效了,朝廷就会失信于民。” “朕会与几位宰辅商议此事,你可以退下了。” 林近道:“官家,臣想明日回河北路。” 赵祯道:“事情还没解决你怎么能走?” 林近道:“主意臣已经出了,再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章得象问道:“就用这部律法” 林近摇头道:“惩治此次的首恶,立法限制谏官,再立物权法,缺一不可。” 赵祯面色一凝,他此时心中很无奈,他很不喜欢这部律法。 林近见此自然也猜到了什么,“官家,诸位宰辅,立这部法律可以限制很多人依仗权势搜刮民财,到时候必然民心四归。” 赵祯与几位宰辅面面而斥,自己等人又不是强盗,什么时候搜刮民财了。 林近躬身道:“臣告退了。” 林近告辞出了御书房,这件事怎么做让屋子里那群人去想吧!反正自己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只有立法保护私有财产,大宋的商业才能更进一步。 此时虽也有条文保护私人财产,但都笼统的规定在宋刑统里,漏洞百出很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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