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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征服! (第1/2页)
甚至许多歌迷激动得颤抖。 烈焰出现,代表着张钧一定会登台。而作为当今华夏音乐扛鼎人,当红天王歌手。张钧已经多久没有在公众场合登台演唱了? 太久!太久! 正因为如此,歌迷们见到“烈焰”出动,才几乎陷入疯狂。 “天哪,真的是‘烈焰’乐队!” “而且是装备齐全的团队!太罕见了!” “钧哥要登台演唱了?” “绝对是的,不然‘烈焰’不会去魔都。” “可最近根本没有张钧唱摇滚的消息啊?” “是不是假消息?” “……” 众说纷纭。 不过很快,许多人变得一脸迷茫,因为张钧的经纪公司表示,最近张钧并没有登台唱摇滚的打算,可“烈焰”乐队为何去魔都?而且还装备齐全,包机前往? “绝对有大事情。” “必须的!” “别相信经纪公司那张破嘴。” “兄弟们,去魔都蹲点啊!” “……” 对于网上的热议,林轩并没有关注,下午五点左右,在番茄台的12号排练室,他看到了远道而来的“烈焰”乐队。 五个差不多三四十岁的男子,每一个人都极具特色,目光炯炯打量着林轩。 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气势,远不是番茄台的乐队能够比拟的。 这就是华夏顶级的乐队,只是站在那里,都让人心中震荡。 张钧一一介绍着来人。 林轩则认真听着,虽然这五人全都是音乐圈里的大佬,但他还真不认识对方。 五个人: 第一个:老猫,是为首的长发男子,穿着一件亮棕色的衣服,为主音吉他。 第二个:天火,穿着黑色的T恤,浑身肌rou爆发,短头发竖起,看起来强劲有力,为节奏吉他。 第三个:零点,一头银色头发极为耀眼,嘴角有着不羁的笑容,为贝斯手。 第四个:锁王,黝黑的皮肤,令人窒息的肌rou线条比天火还夸张,为鼓手。 第五个:浮生,唯一一个长得斯斯文文的男子,笑容温和,为键盘手。 介绍完毕后。 老猫饶有兴趣盯着林轩:“钧哥,这小子就是你让我们来伴奏的主角?不说我们不给钧哥你面子啊。我们虽然因为你一个电话赶了过来,但若是他的歌不行,我们该回去还得回去。” 张钧直接一巴掌拍在老猫的肩膀上:“你什么时候也怀疑起我的话了?” 零点嘴角勾起邪邪的笑容:“钧哥,不是我们不信任你,实在是这小子太年轻了点。摇滚,可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能玩得转的,他真的能行?” 林轩没有开口。 在这帮大佬面前,他还是乖乖保持沉默的好。 至于这几人怀疑他的话,他更没有在意。 一切,以歌说话! 张钧早知道几个兄弟的性格,他微微笑道:“林轩可不是第一次碰摇滚,上次他便唱过一首《追梦赤子心》,只不过没有乐队支持,少了许多感觉。所以这次我才让你们过来。废话少说,你们先看歌谱,行不行,一看便知。” “好!” “歌谱呢?” “对,先看看。” “……” 大家全都点头,拿着歌谱便认真看了起来。 当进入工作状态后,几人脸上轻佻的笑容一扫而光,而是变得无比严肃。 很快,十多分钟过去。 老猫第一个抬头,此刻他的眼神变得复杂,再次打量了林轩好几遍才开口道:“林轩,这首歌……真的是你自己创作出来的?” 林轩还未说话,张钧声音便响起:“废话,不是他难道是你?” 老猫摇摇头:“我只是感慨,他这个年纪居然能够写出这样的歌曲,实在难得。” 此刻。 其他几人同样已经看完歌谱,几乎每个人眼神全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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