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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忠心赤胆何安处 (第2/4页)
个青年才俊,以一篇专论巩固权力的文章大获时任礼部东厢圣阁都尉李授音的赏识,得以都尉的特别招见,李拜华在谈论中知道李都尉的广阔高远的志向,在言语中处处应对他的理想,当即受到都尉的重用。…, 高古知道来者不善,拱了拱手,说道:“好说,请指教!” 李拜华说道:“不敢,我天朝在海河之东力敌獠怪,央国于海河之西独抗魔人,互为猗角,两国联盟,那是佳话。”,…, 高古道:“那又怎样?” 李拜华一笑,说道:“此大势也!天下顺应,獠魔焉能立足于欲界,到时天下一家,长治久安,凡我人族,身安生安,不是你我共同所向么?你我所向,又岂不是天下人之所向?” “哈哈哈哈!华兄一番高论,小弟聆听,如绕梁之音,鼓心之乐,真真是折服了!”一人拊掌出林,身后十几个打手各掌兵器簇拥着他,只见他络腮满胡,眼中露着凶悍,声音又大又沙,十足的匪气,却又装斯文地道:“小弟打岔,罪有之过,李兄请继续。小的们都给我安静了,有屁也给憋住了回去再放!”最后一句真是粗俗不堪。。暴露出一个蛮人的本相。 李拜华说:“千罪兄笑煞我了。”高古心想:这李拜华和这一伙人是同一路,只是李拜华锦衣官服,叫千罪的和他的这些人一个个鄙俗邋遢,神情野蛮。借着火光细看,这些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个兽坠,那兽坠伸出长长的血红舌头,诡异恐怖,猛然想起这一伙便是欲界最大的劫匪盗帮——十四酷,这个匪首便是其帮中第二号人物,叫做古千罪,真是名如其人,千古罪人。传说这个匪帮已有三百多年历史,在欲界为所欲为,只要他们看中的财宝,就算血流成河,也要抢劫到手,手段残酷至极。再一看,白天那胖瘦二卒竟然真的混在人众里,穿的也和十四酷一样,不觉又喜又忧,喜的是看来事情发展是在自己的盘算之中,忧的是来人高强,今日不知能不能脱身。原来白天他算到自己和大目健连一露财物。又假装逃跑,必定会引来官匪抢劫,到时凭自己本事,对付几个毛贼和区区几个兵卒尚不在话下,抓住了兵匪一气坑害百姓的把柄,去和驻守总兵交涉,帮助这孤儿寡母大小和尚过关。然而却万万料不到来的不但是天朝帝国官兵,还有天朝帝国的李拜华,这斯可真不是个好货色,最担忧的是来的不是小毛贼,是十四酷这个大匪帮,不由得暗暗叫苦,思忖如何保护宋夫人等四人脱险。高古知道自己身份败露,今日恐怕难免一场恶战。心里直怪自己蠢笨。今日非要把这一祸事往自己身上揽,而且泄露了自己行踪,饶是他身经百战,一时也无法可想。但话已出口,自己这个临时护卫说什么也要当下去,不然也不配称作海河四虎中的第一虎了。,…, 其实李拜华也是运气好。碰上了帝国追捕的乌天仆的潜逃旧部高古,知道此人是乌天仆麾下一员猛将,要能抓他归案,自是奇功一件。自己和十四酷匪徒勾搭的事也不须遮掩,到时只说这只是我公务手段之一。万一要说这勾搭一事对我将来有什么防碍,有一天顺手灭了十四酷,以正自己清名,这叫做一不做,二不休。 古千罪也是初到不久,以十四酷威名,那些小匪小帮自然望风消遁,再与那驻守总兵一勾,相约劫财分赃,由兵卒发现财物,故意驱赶身藏异宝的逃难人,夜晚着便装和十四酷一同抢劫分赃,果然今日发现了大目健连和高古的两件奇宝,心下狂喜不已。李拜华早几天到了颈云关,躲藏在暗处观察,发现了关上兵匪勾搭的事。就找到十四酷的贼窝,对古千罪软硬兼施,伙同犯案。李拜华近年在天朝有了一个称号,叫做李败坏,就因为他一个书生出身却又贪得无厌,劣迹渐渐为人所知,熟知他为人的人都背地里叫他李败坏。…, 李拜华说道:“高将军,这国之安危,你是最知道的吧?”,…, 高古说:“是”。 李拜华说道:“这样最好,那么请将军自缚手足,随我回去解释当年你为何不服旨意反出朝庭一事,你看如何?这两位大师自然与你没什么干系,这位夫人和她的孩子一看便是我天朝国来的,看来与你也不是一道,待会我随便查查便是。” 边说边走向宋夫人,他说的轻松已极,其实暗藏古怪。原来他早已看出高古要保护这娘儿俩,所以话中有要挟之意。高古心想:朝庭在兹念兹要我归案,今日如果我自毁长城,自缚手足,得能救了他四人,倒也不冤,只是我自缚在前,岂不是要上当,他李拜华带着一伙强盗不是仍然要对他们不利?想到这里便说道:“就依你所说。。但你们不能对宋夫人她们不利!要是……你站住……小人住手!” 他见李拜华已经靠近宋夫人,便大声喝止,但哪来得及。李拜华左手五指作势抓向宋夫人,右手手指在宋刚那长包上一划,便跳了开去。只听“嗤”一下撕裂声,宋刚那个包布裂开来,露出一柄大剑,长长的剑身厚重宽大,中间两条突起的线,形成了一条血槽,通体闪着幽幽的光,令人不寒而悚。靠剑镡处两个字“七天”。李拜华和高古同时吃了大大的一惊,呆若木鸡。身后的古千罪和一干匪徒也是瞪大了眼睛,甚至眼睛都直了。李拜华如何不识这把剑,高古更是亲切和伤感,当年这把剑就是他和将士们心中的圣物,剑锋所指,势如破竹,元帅挥剑所向的样子威武无敌,这把剑每一次的每一次都冲在最前,高古和兄弟们跟随在前后左右。冲锋的过程中,每次的每次,心中都是充满了必胜的信念。,…, 宋刚“哼”了一声,抓紧剑柄,“唰”的一下抽出宝剑,只见宽宽的剑身,剑脊上的血槽两边有着古色的花纹,再两边是锋利的剑刃,在夜晚的火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长长的剑身几乎和宋刚差不多高,宋刚虽然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双手擎着这把沉重的宝剑,站定身子,纹丝不动,透着威武之气。高古仿佛看到了当年的主帅,一时迷迷蒙蒙,不由得喃喃说道:“乌帅……乌帅……” 李拜华变色,向着宝剑作揖,垂泪道:“乌兄……乌兄!” 高古呆立当场,说道:“‘七天’……‘踏雁’,‘七天踏雁’剑。”神情怪异。仿佛见到最大的希望。 李拜华谙然神伤,说道:“请问小公子如何称呼?和乌天仆有何关系?” 宋刚说:“我叫宋刚,不认识乌天仆。” 李拜华说道:“那这宝剑为何到了你的手上?宋公子,你可知这宝剑的来历?” 宋刚道:“不知道,这把剑是我在一个大大的府上捡到的,那府中的人都……都死了。”,…, 高古泪水奔流,下拜 李拜华说道:“高将军,宋公子,众位朋友,这宝剑是我一位故友之物,这位故友是我最为敬佩之人,我曾经和他有不解之缘,受他恩惠感恩至今。不想阴差阳错此剑到了这位宋公子手中。只因我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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