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悟性:从基础拳法开始_第二百三十五章 圣土天宗武圣宴,陆长生隔空百里抹去山峰,八大武圣皆震撼!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三十五章 圣土天宗武圣宴,陆长生隔空百里抹去山峰,八大武圣皆震撼! (第3/5页)

自然就强了。”

    “要么就是治理众生,大力发展武道,让人人都练武,人人都是强大的武者。这样,每一位众生的“众生之势”能比得上其他普通众生的十倍甚至百倍。综合下来,众生之势同样能够积攒很多,这是“质”。”

    “扩张地盘,这是纯粹数量。让自己麾下众生人人习武,这是“质”。”

    “可以两者都进行,也可以只专注一种。”

    陆长生若有所思。

    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会有“圣地”的诞生。

    其实,圣地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众生之势”。

    走的就是“质”。

    在圣地之中,每一位弟子,每一位武者,那都是武者中的佼佼者。

    一个可以比的上其他武者十倍、百倍甚至更多。

    而一代代积累下来,但凡“圣地”当中的武者,在“人圣”这一境界上,走的无疑要比其他武圣顺利的多。

    散修武圣最难。

    投靠其他势力,获得的众生之势很少。

    而自己组建势力,那是完全没有底蕴积累,得一步步打拼。

    简直难如登天。

    “我明白了,谢李道友。”

    陆长生基本上了解了人圣的修行之法。

    众生之势!

    到了武圣阶段,尤其人圣,就真的需要敢打敢拼,缔造千年甚至万年势力了。

    而且势力越大越好。

    一般势力,根本就不足以撑人圣修行,更别说晋升地圣了。

    陆长生回到了圣土天宗。

    “古域、北域,尽管地盘很大,人口也很多。但众生的“质量”太差,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并不是武者。”

    “这样的普通人,就算人口再多,但众生“质量”太差,远远不如单单一个圣土天宗给我提升的众生之势。”

    陆长生低声喃喃着。

    他现在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武圣们都愿意呆在圣土了。

    可不仅仅是圣土乃是武道的中心。

    更因为,几乎只有圣土当中的“众生之势”,能够支撑“人圣”的修行。

    “到了人圣之境,武者把“争”字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人圣,就是得争!不争,何以称人圣?不争,又如何在人圣之境上走的更远?”

    陆长生立刻就明白,某种程度上,其他所有人圣,其实都是竞争对手。

    “我需要更庞大的众生之势,但光靠圣土天宗一点一点扩张,积累众生之势,太慢。”

    陆长生摇了摇头。

    靠圣土天宗积累势,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在人圣之境上走的太远。

    还是得想办法,进入一些庞大的势力。

    甚至在庞大的势力当中成为高层,乃至于核心,执掌大权。

    如此才能利用庞大的众生之势进行修炼。

    陆长生心中渐渐有了一个念头。

    圣地!

    若是整个圣土,哪些势力最强,众生之势最庞大?

    毫无疑问,肯定是圣地!

    只是,圣地难入。

    天光城、天圣城,都没有任何一名武者能够加入圣地。

    陆长生也不着急。

    他在圣土天宗当中不断的巩固修为,也在静静等待。

    转眼间,一个月时间过去了。

    圣土天宗举办武圣宴的日子也到了。

    “陆圣,吉时已到,该您现身了。”

    门外,陆通的声音传了进来。

    “我知道了。”

    陆长生语气平静的回应到。

    整整一个月,陆长生都在炼化众生之势,用来提升混沌圣体。

    至于效果……

    陆长生第一时间调出了属性面板。

    宿主:陆长生

    悟性:441400

    混沌圣体:众生之势

    陆长生的混沌圣体,炼化众生之势,但至今也仅仅只提升了1%。

    这1%其实是一个笼统的数字。

    因为炼化一缕众生之势,便显示1%,炼化一个月甚至一年,混沌圣体也只会提升1%。

    甚至,陆长生能感觉到,就算他再以这样的效率炼化几年,估计照样是1%。

    修炼速度实在太慢了。

    这已经说明,以现在圣土天宗的势力,不足以支撑陆长生在人圣之境的修行了。

    “吱呀”。

    陆长生推门而出。

    门外站着陆通。

    “来了有几位武圣?”

    陆长生问道。

    陆通想了想,恭敬的说道:“天圣城来了三位武圣,天光城来了两位武圣。周围还有一些势力,来了三位武圣,一共来了八位武圣。”

    八尊武圣!

    这样的排场已经非常不错了。

    甚至堪称盛况。

    就这八尊武圣,几乎覆盖了方圆万里范围的势力。

    他们能统统前来参加陆长生的武圣宴,便已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