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保险公司还有错了? (第2/2页)
懂一点,但绝对不多。 先死的一般都是这样的人,因为完全不懂的他就不敢去干这种事… 看完对方的口供,李晨开始翻看执法单位的证据。 坐在李晨对面的法官姓阎,是二审合议庭法官之一… “阎法官,关于执法单位的证据,我有点疑惑的地方。” 二十分钟后,看完相关罪名和证据的李晨抬起头来望向对面的法官:“关于地检署的起诉理由,是王嘉欣涉嫌保险诈骗,可这里面只说了保险的报销依据,并没有说哪天是虚构的。 几百条赔偿依据,总不能都是虚构吧?” 构成骗保的主要依据,当事人故意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虚构事实编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非法获取保险金的行为。 “这也是我们二审能够受理案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一审中的判决,并没有明确的涉案金额和涉嫌骗保的依据。” 阎法官闻言也是毫不隐瞒的指出了案件中的主要问题。 你说人家骗保,那就得有具体的明细,是怎么骗的,骗了多少钱…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笑呵呵的开口说道:“确实,这些单据要是都涉嫌骗保,那说明他们公司有内鬼再配合王嘉欣做事,不然怎么都行不通您说是吧。”
阎法官闻言嘴角微微一抽。 好家伙,这话让你说的… 根本就没法接啊… 你说没有内鬼,这么多虚假延误信息还能获得赔偿,谁信啊? 阅完卷,记录主要的内容,李晨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无罪是肯定的,因为她有真实的延误信息,不属于骗保,属于民事纠纷。 至于后续是怎么和保险公司沟通,是退回自己“挣来的辛苦钱”还是怎么着,那就和他没有多大的关系了,毕竟自己过来的目的就是无罪辩护,而不是解决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的恩爱情仇。 这玩意也不好说,解决好了可能一毛钱不用还要是处理不好还有可能会成为新的罪名—不当得利… 因为他们的合同是虚假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当退回赔偿的金额。 不退就是不当得利。 解决办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其他人承认飞机票代买的事实,让合同成为有效合同… 还是看他们自己去怎么解决… 记录相关的内容,李晨也是走出审判院。 打了一辆私家车准备返回酒店,开始编写自己的答辩状。 这玩意没啥难度,辩护的方向就是围绕着那些账单来说事。 航班延误信息真假有多少,应该有具体的数额和明细。 我说我购买的航班延误信息是真的,你说是假的。 行,这也没有问题。 不过你得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我是在造假。 至于这里面的具体内容,因为时隔时间太长了,根本没有办法去查验真假。 还是那句话: 如果真的造假,保险公司能不知道? 是不是航班延误,他们心里面可是比谁都清楚。 之所以报警,不就是因为清醒过来不想赔了么… 这么一想… 还真是有点损呐。 李晨在在答辩状上增加了一条:保险霸凌… 第二天。 早上六点钟。 审判院接待室。 负责审判的二审主法官看着李晨的答辩状有些不敢相信看到的内容。 好家伙,无罪辩护也就算了,怎么保险公司还有错了? 最新网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