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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高层阶级!阶级相辅相成的利!【五合一求月票!】 (第1/6页)
人在拘留所,嫌疑人竟是我自己正文卷第二百四十七章高层阶级!阶级相辅相成的‘利’!【五合一求月票!】又有两具尸体出现 这个消息可谓是晴天霹雳,将所有人的大脑给轰的一片空白! 尤其是徐浩,他刚才基于时间的角度上,还在思考凶手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来着。 如果时间足够长,且双方距离的路段较短,在危及不到凶手本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那这时间,必定是因为某种原因才导致延长! 为什么? 因为杀人欲望! 常人心中想要从心中凝出杀人的欲望,这是非常难的,最多也就是揍一顿出出气! 只有涉及到一些大事才会杀人! 而这些大事若是发生,在杀人欲望形成的同时,大脑必定会处在一种‘疯狂’的状态,也就是肾上腺素飙升,情绪压制理智! 这种情况下,便是强烈的杀人欲望。 而非强烈,便是那些对某人有了恨意,但一直处在徘徊,犹豫之间的人, 这种恨意基本是日积月累出现的,比如家暴。 只有大事才能让恨意犹如洪水一般涌出! 这两种情况,前者必然是发生了某些大事,且这些受害者纠缠在这件大事中。 后者则是在不知不觉间,就像当初邵安市的人皮案,所有受害者可能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盯上了。 “受害者死亡时间较长,两名受害者均在赵冬之前死亡!” 好在,商警官说出的话让徐浩松了口气。 如果真是强烈的杀人欲望的那种,估摸着已经没有受害者幸存了,这种情况警方是不想看到的。 若是那种细水长流累积的怨恨,那还好,案子再难破,总比受害者死了要好。 “李队,你先去现场,我在这找点东西。” 徐浩对着李响严肃的说道,随后走向外面。 受害者吴宇恒的书房很干净,他想查些什么,基本是查不到了。 和‘噬心案’一样,观察清洁痕迹? 不,这起案子是特例。 凶手的杀人手法很干脆利索,勒住受害者的脖子直接令其窒息而死! 这种情况下,就算不打扫,排除受害者尸体的情况下,也不会留下任何的线索。 既如此,凶手为何还要打扫房间? 简单的洁癖? 还是强迫症? “浩哥,凶手有强迫症和洁癖有啥问题?”王超没想明白两位受害者登场的重要性。 他脑子里还存在着徐浩刚才说的洁癖和强迫症。 凶手有洁癖和强迫症又怎么了? “这两个东西,反应的是人身上的什么?” 徐浩顿住脚步,扭头看向王超。 王超皱眉,沉思片刻。 “精神!” “对,就是精神。” 徐浩点点头。 洁癖是如何产生的? 他是因为人身上的某种血rou器官与他人的不同,所以出现了与他人不同的洁癖? 不,人身上任何一种器官都不会导致这样。 精神! 洁癖是一个人精神的外在表现! “超子,你觉得一个工地里干活的人,会有洁癖吗?” 徐浩再次开口询问。 工地,提起这个题,脑子里下意识会浮现出一种特别乱,以及太阳暴晒的情况下。 这种环境下,再加上建筑行业必然会‘赃’,就算有洁癖的人,来到这,这个性格也会给磨掉。 “这个能体现受害者的精神。” “由此,我们可以反向推导出一个问题。” “什么样的环境,能塑造出受害者这样的精神!?” 环境影响个人。 一个正常人,有着常人心性的人,在进入一个房间,房间里连一个马桶都打扫的比自己脸还干净,其余人也是文质彬彬不开粗口,只有自己衣着邋遢,不修边幅,营造出一种特别反差的画面。 这种情况下,不管这个人干什么,他都会感到一种‘排斥感’! 这种感觉,用繁杂的话解说不出,但一个词却能。 ‘寄人篱下!’ 而若是想要消除所谓的‘排斥感’,只有三种选择。 一,打道回府,离开房间,离开这些人,回到适合自己的环境中。 二,整理衣着,融入他人,融入环境。 三,同化他人,本质也是选项一,回到适合自己的环境中。 由此可得,环境干净,会让衣着干净,谈吐儒雅的人,不会感到排斥感,而衣着邋遢,浑身淤泥的却会感到不知所措! 同理,一个宛若茅坑的房间,必然不会让一个衣着干净,举止有礼的人融入进去!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个人头标本案的凶手吗。” 徐浩抛出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他同样拥有洁癖,所以在工地以及电工行业被辞退,一直待在家,若是他放下自己的洁癖,让性格变得圆滑一些,还会被辞退吗?” 这人当初把自己老叔给制成标本,王超可谓是记忆犹新! “浩哥,你意思是” 王超仿佛明悟了什么一般,他脑海中将徐浩之前所说串联起来! “凶手的阶级应该不会低.不,不对” “或者说,是凶手所处的环境方面的阶级不会低,不管是故意营造,又或是真实的,总之他不会是那种乞丐,又或是工作环境较乱的人!” “差不多。” 王超说的和自己所说有点出入,不过总归意思差不多。 徐浩想了想,又补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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