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4?我上去就是一刀  (第1/2页)
    江羽伸手把戈薇拉了上来,戈薇上来之后看见周围的景色也是十分吃惊。    “这里是什么地方啊”    “先走走看吧,这个地方看来不是跌入井里之前在的地方了”    “提示:任务1已完成    任务2:戈薇制服犬夜叉之前确保其安全    制裁任务:制裁违规玩家(当制裁者距离违规玩家一公里以内将进行提示二百米以内进行标记)”    这是二人刚爬出井就听到的提示信息。    二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边走边聊,突然戈薇看到了远处的一棵大树,以为家就在哪里。    “是御神木,神社就在那边!”    “等”    还不等江羽话完,戈薇就跑了起来,江羽也只能追上去。    “这是”    等二人来到了大树跟前,都停下了脚步,只看一只身穿红色衣服的头上长着两个耳朵人型白毛生物,被一只箭钉在了树上,根据藤蔓的粗细来看,估计已经在上面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上面都能站人了。    江羽刚想阻拦一下,但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只看戈薇手正在揪白毛人型生物的耳朵。    突然江羽感到身后传来一阵风声,连忙提醒戈薇。    “日暮小姐!趴下!”    刚好加完点,让们见识一下力量拉满的莽夫!    说完就抽刀转身,把飞射而来的几根箭打掉,但是还是有一根射到了距离戈薇很近很近的大树边上。吓得戈薇连忙躲到树后面。    “查看敌方信息”    “提示:等级5姓名”    “知道等级就够了,你们这群家伙,刚发布的任务差点就让我失败了,你们这群家伙,准备挨刀了么!”    他很气愤,这群战五渣,要是刚才他没挡下那些箭,那可就出了大事了,毕竟要是出师未捷,上来就任务失败,后面那还有任务三任务四什么事呢。    “你别过来,再过来我们就放箭了!”    江羽的这副神态很显然也吓到了这群身穿破衣的人。    “还请这位武士大人手下留情,你们出现在犬夜叉附近,我们还以为你们是妖怪呢,这次出手还请您原谅”    这句话是一个刚刚走出来的一个老婆子说的。    “切,这就想揭过去了么,还有我不是什么武士。武士可配不上我。”    “那,咱们先回村子里面再说吧。”    老婆子看无法立刻解决,就提出先回去慢慢解决。    “一濑君,我们也去看看吧,现在的情况,我们也不了解,和当地人了解一下也好。”    戈薇见没人放箭了才从树后走了出来,看来刚才那下给她吓得不轻。    “你,你是。”    老婆子看到戈薇,就想看到了什么让她感觉不可思议的东西样,连忙走上前来,明显是冲着戈薇开的。    “站住,你想干什么。”    江羽当然不会让她轻易过去,这可是任务,任何隐患都要排除,直接伸出刀拦住了她    “太像了,真的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    “像?是我像什么人么?”    听了老婆子的话,轮到戈薇感到疑惑了。    众人回到村子里,在老婆子的屋子里,三人坐下,老婆子一边搅着锅里的食物一边开始说明情况。    “真是对不起啊,最近战争频发,村里子的人都很敏感呢,虽然我说过村子不会被卷入战争,但是他们也不听啊,来,吃吧。”    “谢谢了”    戈薇接过食物对老婆子道了一声谢。    “来,这位大人。也请用吧”    “不了,我并不饿,多谢了”    看着眼前的食物,江羽想了想拒绝,想着背包空间还有一些食物,应该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保镖的基本素养,不吃和目标一样的食物,不然被放倒就是一下放倒两个。    “那个,请问这里是东京么?”    “东京?那是你的故乡么?”    “看来这里不是东京啊。那我要怎么才能回去啊。”    戈薇听了老婆子的话很是失落。    “有东西来了!”    江羽直接站了起来,他感觉到了,那个将他拉进井中,那个长满了手臂的妖怪。    “我非砍了你,怎么回事,动不了!”    江羽刚打算提刀出去砍了那个妖怪,但是他的身体突然一动不能动。    “提示:检测到违规玩家出现在制裁者周围一公里以内,系统将为玩家提供首次知道,过程不可跳过,过程中玩家处于无敌状态。”    只看见一个光柱直接罩住了,他身上能动的只有嘴和眼睛,    “我去你大爷的,这时候给我出提示”    江羽看着眼前的提示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一件事    “日暮小姐,老婆子,快走!”    “怎么了么,一濑君”    戈薇的话刚说完就听见外面传来的轰隆声,那是房子被压垮的声音。    “井里的妖怪出来了!快走!”    江羽现在唯一能做的的就是说话了。    “那一濑君,你呢,一起走啊。”    “你们先走。快!我随后就到!”    他早就想走了,能走他早就把那个妖怪砍成麻将块了。    “那你一定要小心啊,一濑君”    看着离开的戈薇,江羽不由得心中发狠,妖怪,你可得多活一回,等我过来砍你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见轰隆声越来越远,这时候系统也有了提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