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兄弟二人有绝技 (第3/3页)
害了。 见宋静功“昱;。他又声地问了句“贵人看到过那么大的鹰?”儿” 宋静功脸一红,他没有见过鹰具体张的多大,就是算上了翅膀,听人家这么解释才知道,原来那鹰收起来翅膀的时候就没有这么大了,笑了笑说道:“没,没见过,问问你有没有见过,那个你真的会养鹰,让鹰干什么鹰就能干什么?”
当哥哥的点点头,宋静功又问那个弟弟“你真的养出来的狗让它做什么它都听。” 弟弟依旧不说话,却是同哥哥一样点了点头。 “太好了,行了,你们两个留下来,想办法弄到你们能养的鹰和狗。以后你们就给张家做事儿吧,到时候签一个文契,以后你们的月例最少一个,月也能有五贯钱,怎么样?” 宋静功当然知道这两个人的本事对张家会有多大的作用了,尤其是这个本事是能够学来的,他相信小公子和小娘子学这个绝对没有任何的问题,尤其是小娘子,以前就总是说要养狗,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找到能养的狗。 自己要是真的把这两个兄弟给弄到了别的地方干力气活的话”公子和小娘子知道了,那就可就了不得了,恩,留下来,说什么都要留下来。 两个人自然知道五贯钱是多少。如果有五贯钱的话,他们两个也不用出来找事情了,足够他们一家人在那边好好度过这个冬天,而且还能剩下不少。 而这仅仅是他们两个其中一个人一个月的工钱,这让两个人觉得又做梦了,不然的话,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儿?两个人一个月就是十贯钱。 哥哥和弟弟相互看了一眼,这时弟弟终于是说话了,不过不是和宋静功等人说,而是把凑到了哥哥的耳边嘀咕了几句,当哥哥的点点头。对着宋静功说道: “贵人,那五贯钱真的给我和弟弟?那要先说好了,我只能养两只鹰。弟弟只能养六条狗,不然的话,五贯钱就不够用了。” 哥哥这么说,弟弟就在那?点头,看样子两个人这是计算过了两只鹰和六条狗的饭量了。 宋静功确实呵呵一笑,说道:“看样子你们养的狗也是需要吃rou的。好,吃rou的狗才好啊,那样的狗能帮着做不少的事情,鹰自然是不用说了,一定要吃生rou,放心,这个钱不算是给鹰和狗吃的钱,五贯钱。就是你们的工钱,鹰和狗的rou,我们管了,这样是不是能多养一些?” 宋静功听人说,通常的养鹰的人很少能多养的。一般就是一只,不知道是鹰的忠诚的关系,还是那养鹰人本事的原因,反正现在这个当哥哥的能够多养鹰,那就让他多养吧。最好是养他几百只的鹰,到时候有了事情,这些个鹰一起冲过去,谁不害怕? 兄弟两个这时又愣了,今天遇到的事情似乎总是让人难以理解,不仅仅上他们两个人愣了,就连那马大山三个人也同样感到非常的吃惊,一个人就是五贯啊一个月,这给的也实在是太多了吧,多少个人家一年也攒不下来五贯钱。 看来这有本事就是不一样,一个会养鹰的,一个会养狗的,两个人一个月就能攒下来十贯钱,对,就是攒下来,鹰和狗吃的rou不用他们管了。那张家怎么可能还会差了他们两个人的吃食,张家做事儿向来让人舒服,就连那干活的人都能吃到荤腥的菜呢,更不用说两个被看上的人了。 宋静功见两个人不说话,又追问了一句“能不能多养一些鹰,还有狗也一样。” “能。”这下是弟弟和哥哥同时说话了。 哥哥看了眼弟弟,说道:“只要到时候贵人您给我们安排一些个人。我们就可以去弄到更多的鹰和狗,安排的人一定不能太差了不然的话,一个不好,就能受伤,鹰可不是那么好抓的。” “好,安排的人你们就放心吧。我一会儿就写信给王爷,让王爷派出来一百个。王府的护卫,到时候听你们两个人的指挥,只不过,那个王爷或许就能要一两只鹰去,不过这也没办法,谁让家中的护卫都不在呢。” 宋静功一听说找人,第品个想到的就是王府的护卫,他这些日子也没少和王府打交道,尤其是那个船坞和船行,让他不得不一次次地往王府跑。 两个兄弟又一次震惊了,哥哥声音有些颤抖地问道:“贵人您竟然认识王府的人?那是不是您就可以安排个官了,还有您是张家的。那张家应该有个当官的人吧?那我们以后是不是就是官宦人家的人了?太好了,看看谁还敢欺负我们,贵人,您那个主家的官有没有这个县令大?” “哈哈哈”那个看亭子的老头大声地笑了起来,其他周围听到的人也跟着笑个不停,笑的两个。兄弟莫名其妙。 好一会儿,老头这才止住了笑声,对他们两个人说道:“县令算什么。张家的老爷那可是四品大元。穿红色的官服,乃是一州刺史,手下管着许多个县令呢,而且还是状元出身,今年还不到三十岁,等着在那边让那边的百姓过上了好日子,那就会继续高升,怎么样?跟着这样的主家不用再怕了吧?” “啊?刺史?手下管着好几个县令的大官?还不到三十岁,状元出身。我的天啊,怎么会这么厉害?可大官到了别的地方,还能管得住这边的县令吗?我在这边养鹰,会让很多人惦记的。” 当哥哥的还真知道不少的事情。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将来要跟着的人厉害到了什么程度,这么年轻就是那么大的官,再过几年那还了得,可他又担心这边的县令。 听了他的这个话,周围的人再一次大笑了起来,老头笑着对两个人说道:“实话告诉你们,这里谁当县令得张家的老爷点头才行,张家老爷不点头,那就别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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