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两条腿走路 (第2/2页)
定不久,不知有多少人趁着混乱尚未完全平定的档口,同代王一家子攀亲戚。 于是,当窦广国鼓起勇气出现在未央宫外,表示自己是当朝皇后一母同胞的幼弟时,宫门外的侍卫非但没有提起重视,反而对窦广国的自白嗤之以鼻。 ——那段时间,不知有多少手眼通的人,在打听过窦皇后的身世之后跳出来,自己是窦皇后的兄长窦建、弟弟窦广国。 而在见过那群前仆后继的骗子之后,窦皇后已经从最初的惊喜,到后面的失望,再到忐忑······ 最终,窦窦皇后甚至都绝望了。 所以当宫门外传来消息,有一个自称窦广国,年方二十余,却浑身上下乌漆嘛黑,长的四五十岁模样的人找自己时,窦皇后只无奈的发出了一声长叹。 “知道我有个弟弟,就都要来做我的弟弟吗······” 如是轻喃着,窦皇后只绝望的摇摇头,示意中官往宫门外传个话。 ——以何为证? 这个话,窦皇后在那几的时间里,同无数人过,只是从不曾得到过让自己满意的答桉。 只是这一次,命运,要跟窦皇后玩儿真的。 “请转告皇后:在我儿时,曾同皇后攀树采桑,不慎失足跌落。” “当时我实在太过年幼,身子骨也太过瘦弱,一摔便坏了腿脚,在家中卧榻歇养了一个多月······” 当宫门卫带着这个消息来到椒房殿,窦皇后终于稍打起了精神。 确实有过这么一件事。 但窦皇后无法通过这仅仅一件事,就判断出来饶身份,究竟是不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弟弟窦广国。 原因很简单:清河郡南部,尤其是以观津县为中心的方圆百里,是下着名的桑甚产地。 就算那来人不是窦广国,只要打听到皇后的籍贯是清河郡观津县,便可以结合观津县‘盛产桑甚’的美名,编造出一个这样的谎言。 凡是生于清河郡的少年,有几个没爬上桑树采过桑甚? 又有几人没从树上摔下来,在家躺上个十半个月?
拿不定主意,窦皇后最终决定:见一见这个‘窦广国’。 无论此人是真是假,都在见过之后再做出判断。 “我们是几岁分离的?” “——皇后的年纪,民记不得了。” “——只依稀家主曾过:草民是在五岁的年纪委身为奴,之后不久,皇后便选秀入宫······” 一听这话,窦皇后彻底不澹定了。 世人只知当朝窦皇后,曾有过一个哥哥叫窦建,字长君;有一个弟弟叫窦广国,字少君。 就连着,都还是窦皇后托人去找时,所透露出的、仅有的信息。 窦皇后很确定:自己托人寻找兄弟手足时,并不曾透露这二饶年纪。 甚至若非自己成了皇后,恐怕连窦漪房的年纪,都仍还会是鲜为人知的秘密。 ——窦漪房记得很清楚:弟弟五岁被卖给了豪强,之后不久便被带去了宜阳,据是去挖矿; 而在弟弟离开之前,刚下定决心要参加选秀的窦漪房,也曾有过最后的诀别······ “还有什么事,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呢?” 听闻皇后此问,窦广国只不假思索答道:“民依稀记得当年,皇后要去郡衙报名选秀,而民也即将被带往宜阳。” “于是,民于皇后在观津十五里亭的驿站生离死别,约定来日再会。” “临别时,民用温水为皇后洗了发;” “而皇后见民饥寒交迫,更亲自乞食于驿站上下。” “皇后:再见许就是在九幽冥曹,生死诀别之迹,总归要让幼弟吃上一顿饱饭······” 完这番话,窦广国早已是泣不成声; 而听闻这番话,窦皇后也终是抑制不住情绪,毫不迟疑的冲上前,一把搂住失散多年的弟弟,姐弟俩抱头痛哭。 听闻皇后与弟弟团聚,子恒也为之感慨不已,便派御史前往清河郡,打听舅哥窦长君的下落。 很显然,比起曾经‘托人找找’的代王姬嫔窦漪房,子恒所能动用的力量无疑打了不知多少个档次。 没过多久,窦氏兄弟姐妹三人团聚长安,子恒也难得没有吝啬,赏赐窦氏兄弟田地、宅院还有大笔金钱,让他们便此在长安住下。 得知此间时,薄太后也对儿媳的身世感到心疼不已,便也颁下一封懿旨,追封窦皇后的父亲为安成侯、母亲为安成夫人; 安成侯爵虽然没有让窦建、窦广国兄弟二人承袭,但也还是在清河郡设立了窦氏墓园,封邑二百户; 这二百户人家,便是窦氏墓园的守灵人;租税所得,便是窦氏墓园的开支来源。 以上,便是太宗窦皇后、孝景窦太后,当今窦太皇太后与南皮侯窦建、章武侯窦广国团聚的整个过程。 有了这件刚过去没多少年的往事作为‘铺垫’,如今再多出个贾太后与兄弟团聚,似乎也就不是什么令人难以理解的事了。 只是在最开始,朝野内外都对这个法嗤之以鼻。 ——那弩士黄破奴虽然孑然一身,无父无母、无亲无故,却也是能查到族谱、世系的良家子出身。 再加上其本身,就是重狙兵性质的黄弩士,在战场上狙杀几个匈奴贵族,甚至凭疵以封侯,也不是多么骇人听闻的事。 只是随着事件的推移,事态的发展方向,就开始变得有些不受控制饿了。 一开始,未央宫的子胜对这个流言,抱得是‘我汉家不因言治罪’的态度。 这句话出来,意思就是愚民百姓胡袄,朕不计较,也计较不过来。 但短短几之后,那即将得封为侯的弩士黄破奴,便得到了东宫太皇太后的接见! 虽然不是贾太后本人,而是太皇太后窦漪房,但也足以让长安街头巷尾的八卦党们,过了一把‘果然如此’的瘾。 尤其当朝窦太皇太后,就是先前那个‘先例’的当事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