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蛭子逞凶 (第2/2页)
有眼的传闻? 天童菊之丞大人,怕是真的被“魔女”小姐绑架了! “大人,”会议室中有人硬着头皮道:“我们想知道,这次任务是不是和那位‘魔女’小姐有关?” 天童和光的视线扫来,那人压力山大,这个问题决定他做不做这个任务! 即便不在东京这个地界上混,他也不能让手下人去送死啊! 魔女威名在外,他若是接下这个任务,手底下的人该怎么看他? 天童和光当然知晓那位最近几天在各个部门传得沸沸扬扬的“魔女”,要不是那位,怕是他还不能站在圣天子大人身边。 “不相关。” 众人一时间觉得自己耳朵听错了,近来东京发生的大事,不就这一件吗? 不过,既然不相关,好多人也就放下心来,决定参与这个任务。 “我没问题了,”那人第一个表态,“我们公司一定参与圣天子大人与天童大人发布的任务委托!” 天童和光低头看了眼圣天子,见圣天子点头后,刚准备开口时 “啊——!” 外界走廊凄惨的叫声穿过厚实的墙壁与木门,传入在场众人的耳朵中。 这群民间警备公司的社长与员工们立即警戒起来,有人已悄然打开手枪的保险,眼睛死死盯着会议室的大门。 “别、别过来!别过来!你、你这个怪物!” 惨叫越来越近,直至一人猛地推开会议室大门! 众人旋即拔出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闯入者。 闯入者身穿制服,头顶和半边脸上全被鲜血覆盖,神色惊恐至极,他口中喊道:“快、快跑!有、有怪物!” 说着,也不知道从哪来的飞刀,银光在空中一闪即逝,直勾勾插入脑袋中。 啪~ 那人也跟着倒下。 “唉~没有亲爱的女儿在这里,果然还是不行。”一声不同于所有人的声音突然出现在现场,反应极快的民间警备们纷纷调转枪口! 不知何时,会议桌上站着一个身着暗红燕尾服的削瘦高个男人,他戴着一顶礼帽,脸上覆盖上渗人的小丑面具,雪白的手套更是一尘不染。
几乎在一瞬间,所有人都明白就是这个神秘人在外面大开杀戒。 砰——! 第一声枪响,高速旋转的子弹击发而出,接二连三的枪声响起,众人本以为从四面八方射来的子弹,即使不能杀死神秘人,也能将其重创。 但. 嗡~嗡嗡~ 那些高速旋转,即将在下一刹那命中敌人的子弹竟诡异停留在男人身前半米的地方,不多时,数百发子弹悬浮在男人身周。 “你们这些旧时代的人,还不如魔女小姐营地中的孩子们懂事。”男人道。 如果可莉在这,一定能认出这个擅长用言语蛊惑人类的“恶魔”。 他不正是蛭子小比奈的爸爸,嘴里一直说着要和可莉一起创造新世界的蛭子影胤吗? 蛭子影胤正视前方,屏幕中的圣天子与天童和光面色不变,眼神中却多了些凝重。 “来东京多日,还未曾向圣天子大人问安。”蛭子影胤的右手覆于胸前,朝屏幕中的绝美少女微微鞠躬,“不过,此等重要的会议,为何不向我等发来请柬?” “莫名其妙的人,这里还轮不到你嚣张!”身材高大伊熊将监单手抽出巨剑,猛跨一步就要往前狠劈正在装叉的蛭子影胤。 蛭子影胤看也没看一眼,径直起身,在伊熊将监的巨剑即将砍在他的头顶时,他身边的斥力领域突然向外爆发! 咻咻咻! 那些先前暂停在半空中的子弹纷纷反射,伊熊将监也被这股力道弹飞出去,好在他及时用巨剑护住自己,没受到太大伤害。 那些没来得及反应的人,可就倒了大霉,比出膛速度还要更快一筹的子弹射进他们的大腿、腰腹、胸腔、脑袋. 一瞬间血rou纷飞,会议室内的血腥与惨叫接连不断。 有数名排名靠前的民间警备瞅准机会,向蛭子影胤发起攻击,皆被随意挡住。 “圣天子大人,”连脚步都尚未移动的蛭子影胤心情大好,“您找寻的这些人,怕是难以胜任接下来的工作。” 圣天子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盯着蛭子影胤。 “看见一群废物在此共谋大计,如此,我便放心了。”蛭子影胤语气不变,话里话外却充满嘲讽,“圣天子大人,感谢您召集这些虫豸为我找回失去的勇气,请于接下来的时日中,亲眼见证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蛭子影胤缓步跳下会议桌,皮鞋发出清脆的嗒嗒声,就在里见莲太郎等人想要一拥而上时,蛭子影胤瞬闪至先前由子弹击碎的玻璃外。 等众人来到窗户旁,再无身影。 “可恶!”伊熊将监气道:“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等下次再见到他,我活剐了他!” “诸位,”圣天子开口道:“想必已经认识到此次任务的重要性,方才突然出现的恐怖分子,偷走了一个足以使得东京毁灭的物品。” 众人沉默,也没去顾及地上的死尸。 “圣天子大人,到底是什么?总不可能是核弹吧?” 天童和光介绍道:“我们长话短说,大家请看” 两人的投屏缩小,一个神秘的箱子出现在屏幕上。 “七星的遗产,能够召唤黄道带这一等阶的原肠动物降临。” “什么?!” “怎么可能!” “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存在!” 众人大惊,作为民间对抗原肠动物的第一线,他们深知阶段五‘黄道带’的可怕,那可是十数年前差点使得人类灭亡的强大存在。 而且,召唤如此强大存在的物品仅仅只是一个小箱子里的东西? 那个箱子里,到底盛装着什么? “你们的任务是,在他召唤黄道带降临东京之前,夺回箱子。”天童和光道:“同时,不得询问、查看箱子,违反规定的人,将会按照‘反人类罪’、‘叛国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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