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23章 就是要在韩国书写狂人日记(7k) (第1/4页)
虽说easyhoon沙皇确实有讲究,想当初玩这个英雄一度吊打韩华以及EDG,横扫其LCK队伍。 但是作为一个几乎是LCK中单人手一個都必须学会的基本功英雄,会玩的人也压根不止easyhoon一个。 他的风格侧重于将大招到团战的中后期,一举cao作,终结对方的再起之势,而不是开团。 “稳坐军中”,是一个很好形容他游戏风格的词汇。 就像古代战场上,季汉军师诸葛亮摇扇稳坐帐中,弹指间令敌军灰飞烟灭;又或者说,日本幕府战国,大名坐在交杌之上,任由敌军骑军横穿袭扰,依旧不动如山,斥令手拿长枪的足轻以枪衾之阵,围守于左右,等待合适时机,一举突袭,直捣黄龙。 沙皇就是这么一个英雄,他的主流玩法自然也即是如此。 苍晨目前收到剑姬熟练度,接下来宝典就赠予了沙皇这样的中单英雄。 看来,这个宝典也并非跟自己没有任何关联,它还是会实时更新自己的奖池的。 出于对自己英雄池都太偏向于上单的担忧,苍晨觉得自己打中单很有可能会被ban光所有英雄,因此,在这时间,他要求金大湖多来点训练赛,或者就干脆让自己去陪着二队青训玩一玩,增长宝典经验的同时,也算是稍微历练了一下后辈。 DRX二队的年轻人们大多数都是辍学不上,跑来背着家里人说打工其实来打职业的学生。 多半高中,但也有一部分大学没上完,通过电竞社联系到的战队,然后觉得有钱赚,因此才来尝试。 跟所有俱乐部的现状一样,二队的人员流动性就是很大。 很多人打不下去直接就跑了,很少有能够一直坚持下来的。 苍晨打rank一把也就加一点点经验,根本远不如陪这帮青训小孩打训练赛来得多。 而且跟rank相比,与这帮小孩打训练赛,可以省去很多rank时候排队的时间。 毕竟金大湖的号已经不能用了,自己的号虽然被LCK官方沟通LPL,通过正当渠道转到了LCK,但是苍晨一登上就懵逼了。 它的ID虽然跟之前自己取的一样,但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0级号。 什么都没有不说,还一打开客户端就被强制转进新手教程。 剑圣、好运姐、诺手、瑞兹…… 牛了大b了,完全从头练起。 马上打比赛,这谁有这闲功夫跟你闹! 匆匆刷了几局人机升到8级。 苍晨自己充韩元,买了所有英雄,然后俱乐部主动给报销掉。 找来二队青训小子们开房间,一个突兀的8级号,突然出现在一众百级号宗师王者当中。 “开开开。” 8级小号狂得不行。 结局自然是吊打了青训的所有小孩子。 “没意思,这游戏一点也不好玩。” 有的人打完之后立马就嘟囔着要退役,因为他玩中单佐伊,明明很counter沙皇,却一整把都被压在塔下戳。 最可恶的是,这吊沙皇并没有带净化,可自己的睡眠气泡就是一次打不中他。 每次都是在塔下被戳到生活不能自理,打野一来就一死一送。 玩不了! 根本玩不了! 青训小中单骂了两句之后,蹭了一顿中饭,下午就买车票退役了。 “kingen哥说得太对了,苍晨哥简直不是人啊!” 之前跟苍晨说明kingen态度的deft的小替补,被薄纱了两把之后,玩得脑子都疼麻了。 每次他的莎弥拉才转起来,下一秒就被这个玩沙皇的老登给推走,秒掉。 根本玩不了! “您就不能换个英雄吗?!” 输了一上午之后,小替补人麻了,他现在就是想让苍晨哥换个英雄来虐他。 苍晨想了想,也对,于是换了个中单刀妹,中单杰斯。 对线稳压对面一百多刀,打团进去就是五杀四杀,从来没停过。 “不打了不打了。” DRX二队被苍晨揍得快要招不到中单。 没有办法,苍晨只能转来跟zeka切磋。 对局情况稍微好些,但是zeka有个致命的缺点。 他很喜欢极限cao作。 也就是俗称的,一打二非要硬着头皮上。 这葬送了他很多次翻盘的机会。 但也成就了一些很难想象到的名场面。 带线,塞拉斯精准控血,一打三反杀。 团战混乱起来,他总是能够七进七出,有时候甚至就连苍晨的沙皇也拿他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只能大招加金身锁血,拉开距离。 对别人来说,可能会感觉很沮丧,碰见高手打不过,挫败了锐气。 但是这对于苍晨来说,无疑是好事中的好事! 【检测到独创极限cao作因子——解脱者·塞拉斯】 【已自动生成框架!】 偷过来了! 塞拉斯偷了塞拉斯的塞拉斯框架! 苍晨笑了出来,练了一天之后,第二天去找zekasolo塞拉斯。 这让他相当意外。 但也可以理解。 昨天自己玩得塞拉斯,确实给苍晨造成了一些困扰。 苍晨想学一手,实在是太正常了。 “终于,也轮到我教学了吗?啊哈哈哈……” zeka大笑起来,原本就欣赏苍晨cao作的他,能被对方这么认可自己的cao作,让他非常的有满足感。 结果一局下来,苍晨直接给zeka杀到心态爆炸。 “苍晨哥,你……一天就把英雄练出来了?” 屏幕灰下来的他,直接懵逼了。 刚刚的对局情况非常简单,他zeka的塞拉斯所有cao作都被苍晨给预料到,不仅如此,自己一些想做,但仅仅只是有想法,觉得很难完成的极限cao作,也被苍晨给实现了。 “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