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世界杯_第二百三十四章 不放弃的一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三十四章 不放弃的一击 (第1/4页)

    “都踢到这里了,还有什么思想负担?”

    “你们也真是的,一个个愁眉苦脸的干嘛?”

    更衣室里,曾政微笑着安慰着众球员。

    三球落后。

    让原本信心满满的国奥众将备受打击。

    “唉,那脚球我要是传就好了,以大禹的能力,他脚尖儿一捅就能打进。”

    “是啊,那球进的话,咱们就领先了,没准儿还能借着兴头儿把对面打爆呢!”

    “曲波那次突破也是,他要是闯过去了,肯定能打出机会。”

    “哪次?就是刚刚丢球后的那次?”

    “没错,就是那次!”

    队员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每每回想起本应该形成进球的良机,都忍不住直拍大腿。

    看队员们如此不甘的神情,李华军和李辉脸上都露出欣慰的笑容。

    输不可怕。

    服输才可怕。

    职业化到现在满打满算才7年。

    7年的光景能培养出一支打入奥运四强的队伍,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振奋人心的成绩。

    足球本来就是个长久发展的运动,很多欧美国家往往要计划一二十年,才能培养出一支跻身于世界前列的强队。

    国奥现在的成绩,回国后就已经可以挺胸昂头,称得上是凯旋而归了。

    都超额完成任务了,你还有什么不愿意呢?

    但队员们就是不甘!

    大家都是同龄人,也都有各自的超龄大将。

    凭什么你能进我们那么多球,我却一个都进不了?

    曾政的队伍中,就没影服输”两个字!

    “曾头儿,吧,下半场怎么踢!”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队员们还是想赢!

    “非洲人身体好,跑得快,但不代表他们更加强壮。”

    曾政一语中的,“经过45分钟的对抗,想必你们也认识到了。”

    “他们不少人因为饮食的关系,不上瘦骨嶙峋,也不能是强壮。”

    “再加上非洲球队组织纪律性不强的特点,咱们把两个边路的进攻收一收,住打中路。”

    “技海,老吴,你们俩可以多尝试一些内切,没必要硬撑着下底传郑”

    “张燃你多往前跑跑,后面儿交给李鉄就校”

    “不要在意体力,跑不动就和我。”

    “咱们要加强中路进攻,你这点支援是少不聊。”

    张燃听后点点头。

    作为跟曾政最久队员之一,他当然清楚曾政这是想用“兑子”战术。

    比赛踢到这个份儿上,见曾政还有战术计划安排,队员们也都神情一振,畅享起下半场的反攻。

    简单交代了一番后,曾政把时间都交给队员们用来放松休息,自己则到走廊尽头的公共卫生间放风。

    这次来悉尼,王军生和许放交代的底线就是别输得太难看。如果能进个球、赢一场,就再好不过了。

    要求可谓是低之又低。

    当然,曾政自己也是有目标和底线的。

    在评估了一下对手实力和组分组后,曾政给球队制订的目标就是组出线。

    所以在逼平西班牙后,曾政也着实高兴了好久。

    但出线了就意味着放弃吗?

    当然不是!

    面对意大利,曾政也是思索了好久,才想出用积极防守、消极进攻的方式来对付对方。

    为此,曾政还特意上网学了一些意大利骂人词汇,然后还把“打伞”这个带有侮辱性的手势教给了队员。

    连搞心态的“阴毡都用上了,曾政可以为了胜利,已经不择手段。

    在点球大战侥幸战胜意大利后,球队几乎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本来就是为组出线计划的队伍,踢到这里不但缺兵短将,还能上场的也都是疲惫不堪。

    比赛开始前,首发队员就有几个体能槽不满。

    所以曾政为这场比赛制定的计划就是开场抢攻、丢球对攻、不惜代价进攻!

    用进攻和进球,博出一个前程。

    很明显。

    面对实力本就高自家一筹的喀麦隆,曾政的战术失败了。

    不仅如此,在45分钟过后,不少队员体能槽就已经告罄。

    用曾政的视野来看,下半场想反击致胜,除非奇迹出现,或是李金雨等人罗纳尔多加身。

    作为一名理智的主教练,曾政从来不会把战胜对手的信念放在虚无缥缈的奇迹身上。

    创造奇迹的是队员!

    主教练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保证球队拥有最大的赢球几率!

    现在,该交代的也都交代了。

    下半场自己瞅准机会再换几个人,自己的任务也就算完成。

    想到这,对着窗外的曾政深吸一口气。

    能做到哪样儿,就看队员们自己了!

    ......

    更衣室里,见曾政和一众助教离开,队员们也都声议论起来。

    张晓瑞挪了挪椅子,凑到李金雨身旁,用胳膊肘怼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