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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章 来吧冲突 (第3/3页)
毛可算想起来了,呆在那里,有些恐惧的样子。 张龙等几个人此时围了过来,以为我要找这小子的麻烦,各个横眉竖眼的,就等我一声令下把四毛拖出去斩了。 我哈哈大笑:”没事没事,哈哈哈哈。“ 我对张龙等人说,这是我认识的一个熟人,才把大家都赶走,剩下呆若木鸡的四毛。 就这样,四毛跟了我。 在我们那个时候,其实没有什么所谓的大哥小弟,说四毛跟我,也就是整天和我玩在一起而已,还没有形成桑博或者张小虎那样的团伙,因为我们没什么正经事做,我也不会给他们零用钱,最多偶尔请大家吃吃饭,大家有什么事情出去报我的名号就可以了。 我和四毛还有张龙等人,那个时候每天都在玩奇迹MU,准确的说,是这个游戏让我们开始混在一起,混成了一个团伙。(当然,除了我和张龙以外其他人上网都得掏网费…………哈哈,说起来挺丢人的当时) 奇迹MU相信玩过的人都知道它的魅力,在那个全网就三四个网络游戏的年代,奇迹MU可谓是惊艳出场,华丽的机能,复杂的地图,还有牛B的职业和技能点,都让我们几个着了迷。 我的职业是法师,负责群伤。张龙是弓箭手,也是群伤,但都是物理伤害。四毛是战士,强攻,单体攻击无敌。还有人是rou战,专门加防御,也就是现在的MT坦克,那个时候还没有这么专业的职业配比,还有一个人,叫做王震,是奶弓,弓箭手里专门加辅助的,为什么要把王震说一说,因为这个人很重要,回头再说他,还是先说游戏,哈哈。 我们玩的那个时候还没有魔剑士,所以职业就三个,战士,法师,弓箭手。 我们一起刷怪,打宝石,玛雅,幸运,祝福,最后还有生命。然后一起去刷冰后,一起去亚特兰蒂斯打海怪。 不过最后这个游戏被外挂毁了,最后外挂风行的时候,已经全然没有当初的乐趣,就是机械的把人往地图一挂,刷刷刷刷刷,我们把屏幕切出去看电影去了。 最后我们都不再玩这个外挂满服的游戏,有那个时间开个房打cs和魔兽。 当然,当时的war3也是很流行,但不是RPG的,就是对战,造兵,造建筑,各种sao扰,攻击战术,兵种对抗,英雄技能,我玩的比他们都好。再往后,他们玩不过我,就开始打3c,澄海,现在到处玩LOL的小朋友,知道这种游戏哪里来的么?就是魔兽的3C。 哈哈,扯远了。 当时简直是在网吧玩游戏的黄金时代,各种网吧各种游戏各种玩,小混混们好像一时间全都拥挤进了网吧,不管是泡meimei,打架,拉帮结派,聚众聊天,这些事情在那个时期全都发生在网吧,网吧好像成为了年轻混混们的俱乐部一样。 就是这样时期的到来,才让我的旗子摇的风生水起,一时间小雨滴成了站前区最炙手可热的年轻一代混混聚集地,而我呢,公孙小强,成为当时小雨滴网吧这些混混的顶头大哥。 当了大哥,其实也没有像港台电影一样的那种仪式或者什么的,就是很随意的,我去哪大家去哪,我干嘛大家跟着干嘛,有时候谁没烟了我给点,谁没钱上网了我赞助一下,偶尔请客吃个饭什么的,就这样我就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批团队。 在说团队之前,我首先得说一说当时自己的状态,当时我首先是很有目标,很有拼劲的,不像现在,坐吃山空,没什么大的目标和产业,完全靠着之前打拼来的财富浑浑噩噩的度日。可以说那个时候开始,未来的很多年我都是一个很上进的人,唯一不变的,就是天生下来的性格,一点就着,而且立场从来都鲜明,喜欢你,就和你称兄道弟,一家亲,一起走。不喜欢你,一言不合就和你干,这个性格一直从小到现在都这样。这样的性格有好有坏,有人喜欢你这样的性格,有立场,够直爽,当然,已经和你成为朋友的人会这样认为,但是没有和你成为朋友的,就很容易成为仇人了,就像当时,在我又一次开始混的时候,就因为这个性格有了很多仇人,很幸运,我现在还好好的生活着,没翻船。 首先,张龙准确的来说不算是我小弟,而是我朋友,他年龄比我大,混的比我早,也比我成名要早的多,可是他不喜欢当大哥,天生就是个陈冠希的种,所以很多事情他都听我的,尤其是跟着我干了几次漂亮的事情之后。 四毛,也不知道怎么样,就跟了我,死心塌地的,一直到今天,还经常联系,为什么,没原因。现在我总结一下,会有这样的结论,那就是当一个人害怕对方,但是对方又对自己好的时候,这个人就很容易被对方折服。我害怕张哥,张哥真心对我好,我就服他。四毛害怕我,我真心对四毛好,他也服我。 再接下来,还有一个人,之前说过,一起玩奇迹MU的王震,王震很聪明,比我小三四岁,当时才十六七,跟我刚出来混的年龄一样,真的,看到他我就想起了当年的我。王震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很机灵的人,长得也机灵。当时王震还在职高上学,站前职高,张小虎的母校,学习氛围你们懂的。 然后还有一个叫做青川,大头大脸,壮壮的,像极了缩小版的石头,性格也像,从不多说话。但是一开始我对他还是不太放心的,越是什么都不说的人,心里越是事儿多。只是最后经历过几次事情之后,我才发现,他是真的踏实,混混里很踏实的那种人。 一开始,他们四个人是围绕在我身边最核心的团队,其他的还有很多小青年,都是偶尔见见面,来玩的时候一起玩,偶尔有了打架的时候,看到了就一起去,没看到就算了,也不会主动叫。我有事情或者他们有事情的时候,我们五个人才是必须要联系的。 当时我还给四毛,王震,青川三个人一人买了一个传呼机,说实话,他们觉得买小灵通多好,我靠,我忆苦思甜地教育了他们一番,说我之前要是谁给我买个传呼机,让我砍谁我砍谁呀。等哥混好了,别说小灵通,大哥大都可以。 当时还有大哥大这个词。 我们整天小雨滴网吧聊天混日子,平时没什么动手的机会,不过,那个时候,哪个网吧两三天不打一次架,很快我们就有了动手的场合,还是和雷电迪厅有关。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吧台的吧妹叮叮。叮叮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十七八岁,没有金金的风尘和手腕,也不是张莉那样的果敢与聪慧,更不是赵莹莹那样的娇柔和造作,而是可爱,单纯,叮叮像是一个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人,当我了解了这个女孩的时候,我想他的内心,一定是粉红色的。 叮叮长着一双大眼睛,圆圆的脸蛋,十分可爱,每天穿的也像是个公主。 如果叮叮是我的同学,我想他一定属于班里那种,十分可爱,和谁都处的来,但是学校不好,超极笨,笨的可爱的那种人。 这就是我们的吧妹。(当然,还有一个吧妹,是另一个班次的,叫小芳,小芳长得五大三粗,只看脸的话,像极了王宝强,所以小芳的身边从来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是个有安全感的女孩。) 这件事就是因叮叮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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