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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简单的疯狂 (第2/2页)
了秦锋灵魂的加持,狼魂瞬间壮大了一倍不止,全身毛发更长,四肢越加壮硕,断腿、残爪悉数恢复如初。 呼! 狼魂突然动了,平地带起一串残影,正是《诡步》的第一重千幻! 控鹤擒龙! 狼魂一爪探出,手上凭空凝聚了一头苍龙,霸道、肃杀、浑然天成,随意的一个扑抓,就将一把巨剑扣在手中,巨嘴一张,长剑直接吞入腹中。 “嗝!”武宗强者的手段,之前还让秦锋束手无策的寒流,被狼魂吞入腹中之后,不仅屁事没有,反而还打了一个饱嗝。 千山折梅! 狼爪快速舞动,于空气中点出六朵寒梅,姚艳动人暗藏杀机,待得花开花落,又是六把长剑落到狼魂手里,毫不列外一头吞下。 接连吞下七股寒流之后,野狼的身体都壮大了一圈不止,毛发越发冗长,其间还隐隐有着玄妙符文闪烁。 簌!簌!簌! 武者修炼元气,达到武灵之后,一身元力就基本通灵,那三缕寒流离开莫小渔之后,只要莫小渔不亲自召回,迟早都会消散于天地之间。 但是这并不妨碍它们对危险的感应,狼魂的骁勇深深的震撼了它们,逃!三股寒流不约而同的向着识海之外而去。 “想跑?是不是已经晚了?”狼魂的嘴唇蠕动,其间既然发现了秦锋的声音。 禄山只爪! 一只擎天大手突然出现,直接将三股寒流抓入手中,宛若玩弄某物一般,五指轻柔数下之后,猛然捏紧。 砰! 三股寒流直接化作了最本源的能量,狼嘴一张,全部被其吸入了腹中。 正如秦锋之前所说,将他们全部吃了,没有加任何香葱、或者孜然。 按照常理来说以秦锋的实力,即使人狼合一也不可能战胜那十股寒流,毕竟武力境界与武宗境界的差距摆在那里。即使再逆天之人也是回天乏术。 但秦锋却占据了完美的地利——识海! 识海,乃是脑海中的一个空间,脑袋多小?识海多大?为什么硕大的识海会存在于脑袋之中?为什么每个人的识海都各不相同?经过多般猜测,秦锋得出一个结论。 识海本不存在! 灵魂的居所,其实就是自己幻想的一个虚拟空间!在那虚拟空间之中,自己才是造物主,自己才是真正的神!用前世的一句话‘神说有光,所以就有了光!’ 在自己的领地里,自己就是无所不能的。 秦锋说自己能够动弹,所以自己就能够动弹了;秦锋说自己和小狼结合后小狼会实力大增,小狼就实力大增了;秦锋说能够吃掉十把巨剑,那十把巨剑就被秦锋吃了。 不因为其他,秦锋在这空间里,秦锋就是神! 凌霄剑宗地处十万大山,幅员辽阔,除了凌霄主峰外,还有着七大侧峰,其中又属凌天锋最为独特,通体笔直,宛若破天之剑,剑锋所指即为苍天。 峰顶,一个满脸坚毅的金袍男子,如老僧入定一般双目紧闭,烈烈寒风呼啸而过,竟无法撩动他一缕长发。 天与地和、地与人和,金袍男子即为天地,天地就是金袍男子! 兀的,男子睁开了双眼,遥望着远处的主峰:“不愧是我莫小渔认定的敌人!这么快就想到了解决之法了吗?” 秦锋体内那十四股寒气本就是莫小渔留下的,虽然他从不认为区区真元能够奈何得了秦锋,但秦锋能如此快速的解决问题,还是超乎了他的预料。 “气运好,天赋强,我真的有点迫不及待了。”轻轻摩挲着那尖锐的獠牙,莫小渔眼中流露出前所未有的渴望。 不夜大陆幅员辽阔,人类并不是绝对的主人,以精灵外代表的妖族、以灵禽凶兽为代表的兽族、以吸血鬼为代表的血族……各大种族并存。 而莫小渔则是一个血族与人族的混血儿。 人族擅长谋虑,智慧无双,虽然rou身孱弱寿命很短,但修炼速度却是无人能及。 血族的天赋就是掠夺,以精血为媒,掠夺他人气运。 其实和秦锋吸食野狼时的情景有些类似,不过秦锋不仅吸食了野狼的精血,还吸食了野狼的灵魂,甚至于天赋、修为、气运、记忆,秦锋都能够掠夺。 只是当时的野狼还属于灵智未开的类型,秦锋除了得到天赋、气运之外,似乎没有其余的好处罢了。 莫小渔,作为混血儿的他,同样具备了掠夺这项天赋,不过最多只能掠夺三次,第一次他吸食了自己的父亲,从此踏上了修炼之途。第二次他机缘巧合下得到了凌霄剑宗开山祖师的一滴精血,从此天赋飙升,剑道领悟更是一日千里。 第三次,也是他最后一次机会,慎重许久之后他才确定了两个目标,第一八大公子之首大秦帝国四皇子赢霸道,第二拥有通灵剑体的叶潇潇。 两人皆是天赋超群,但同样背景深厚,他并不敢贸然下手。就在此时,秦锋异军突起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天赋好、气运足、没有实力、没有背景,简直就是一个又香又甜的软柿子。 不过他并不打算动手,第一秦锋的崛起太过于偶然,第二自己还年轻,就是等上两年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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