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哈佛也还行 (第2/2页)
在飞机上,几人就已经对WeHouse的股权分配达成共识。 杰米提出的创意,所以他一个人占80%的创始人股权,余下的20%由瑟瑞娜、丽贝卡、恰克、布莱尔和内特作为共同创始人平分。 没错,内特也有份。 谁让内特外公家是范德比尔特呢。 恰克爸听完没有说什么,不过他决定私底下跟恰克好好聊一聊。 自家儿子显然还没有意识到WeHouse的巨大潜力,根本没把投资这家公司当回事。 估计其他的共同创始人也是一样。 由此更加显出杰米的不同寻常之处。 能够想出这样创意十足的点子,并且知道如何利用整合身边一切资源去达成目的。 很难想象如此成熟的心智竟然出现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身上。 最离谱的是对方还是一位全美知名的畅销小说作家。 同时还是一个SAT考试能够考满分的超级学霸。 恰克爸看着对面跟莉莉一家谈笑风生的杰米,心里就纳闷了。 自己怎么就生不出这样的儿子?
因为在餐桌上聊到SAT成绩的话题,莉莉顺势问起杰米准备申请哪所大学。 杰米参加了今年六月份的SAT考试,并且拿到了1600的满分。 不同于天朝高考,SAT一年可以考7次,成绩两年内有效。 大部分美利坚高中生都会参加两次以上的SAT考试。 杰米为了刷满分本来还报考了10月份的考试,没想到第一次考就拿到了满分。 不过这个成绩也只是拿到了名校的敲门砖。 “这次回来前,我父亲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我当时的回答是还没有想好,只要是常春藤盟校中的任何一所,对我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 莉莉在认真倾听完后,点点接着问道: “那现在呢?” 杰米看了一眼身旁的瑟瑞娜,握紧女友的手说: “我知道瑟瑞娜一直希望能去布朗大学,我非常支持她的决定,至于我……应该会选择哈佛。” 众所周知真正的常春藤大学只有三所,哈佛、耶鲁、普林斯顿。 谁排第二谁排第三可能会有些争议,但第一毫无疑问肯定是哈佛。 按道理说这并不是一个特别出人意料的决定,可莉莉眼中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诧。 然而真正让她破防的还是接下来女儿的反应。 只见瑟瑞娜十分诧异地转头看着杰米。 “真的吗?” 恰克爸也趁机插话。 “法学还是商学?” 在他眼中毫无疑问这两个学科是最好的。 杰米的选择不出意外的是法学预科方向。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个专业,而是只要有任何一种本科学位就可以申请法学博士的项目。 在场所有人第一反应就是杰米未来准备律师或是从政,但其实大家都想错了。 正常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确实大多选择这两条道路,可如果中途就辍学了呢? 自打在飞机上听到马克·扎克伯格这个名字,杰米就决定要去哈佛当一名辍学生。 他这么做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截胡脸书! 瑟瑞娜在得知男友的决定后,立刻反问莉莉一句。 “mama,如果我申请哈佛商学院,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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