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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臣、臣妾与妾 (第2/2页)
书礼仪志》所作的注。刘昭认为,原《礼仪志》中没有册立皇后的仪注,是不应有的缺失,于是抄录东汉蔡质(当即蔡邕的叔父,著有《汉职仪》)所记的汉灵帝“立宋皇后仪”以“备阙”。其中有这样的记载:“皇后初即位章德殿,太尉使持节奉玺绶,天子临轩,百官陪位。……宗正读策文毕,皇后拜,称臣妾……皇后伏,起拜,称臣妾。”这是皇后对皇帝自称臣妾,时间早至将近两千年前的东汉。《明史礼志八嘉礼二册皇后仪》更有这样的记述:“古者立后无册命礼。至汉灵帝立宋美人为皇后……皇后北面称臣妾,跪受。其后沿为定制,而仪文各代不同。”这里说“沿为定制”,足见其一贯性与普遍性。 再看几个自称“臣妾”的例子。《元史阿沙不花传》:“居二年,(阿沙不花祖母)闻国(康里国)中已定,谒帝(元太宗)欲归。帝曰:‘汝昔何为而来,今何为而去?’且问其所欲。对曰:‘臣妾昔以国乱无主,远归陛下,今赖陛下威德,闻国已定,欲归守坟墓耳。妾惟二子,虽愚无知,愿留事陛下。’”这是外来女子对皇帝的自称。《明史杨继盛传》,“其妻张氏伏阙上书,言:‘臣夫继盛误闻市井之言,尚狃(niǔ,拘泥)书生之见,遂发狂论。……倘以罪重,必不可赦,愿即斩臣妾首,以代夫诛。’”这是官员配偶(当为命妇)对皇帝的自称。宋代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卷二《宪圣不妒忌之行》,“上(宋高宗)尝语宪圣曰:‘极知汝相同劳苦,反与后进齿,朕甚有愧,俟jiejie归,尔其选已。’宪圣再拜对曰:‘大jiejie远处北方,臣妾缺于定省,每遇天日清美,侍上宴集,才一思之,肚里泪下。臣妾诚梦不到此。’”这是妃嫔对皇帝的自称。 除了这些称谓实例以外,还有见于正史的礼仪规定以为佐证。例如《宋史礼志十三嘉礼一》,“绍圣元年,诏:‘奉太皇太后旨,皇太妃特与立宫殿名,坐六龙舆,张繖(伞),出入由宣德殿正门。’有司请应宫中并依称臣妾,外命妇入内准此;百官拜笺称贺,称殿下”。这是规定宫中妃嫔等凡地位低于皇太妃者,在与皇太妃对话时要自称臣妾,外命妇入宫亦循此例。 批评文章都说,“臣”和“妾”本分别指男奴和女奴,后来又分别用作男子和女子的自称,这是对的;但进一步断定“‘臣’‘妾’……不能二字同用以自称”,则未免绝对化了。语言是发展的,“臣”“妾”二词由分指男奴和女奴引申为男女各自的谦称,再组合成“臣妾”一词,用作女子对皇帝(应该也包括皇后皇太后等人)的自称(谦称),完全顺理成章。其实古人已经注意及此。例如宋代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男曰人臣,女曰人妾,臣妾对君上之称,男女之别也。今妇人奏状则曰‘臣妾某氏’,是以妇人兼男子之称也。……自汉以前,妇人皆称妾,如‘妾得无从坐’‘奈何妾薄命’之类是也。兼臣妾而言不知起自何代。”这则史料说明,至迟在宋代,“妇人奏状”以臣妾自称,已是普遍现象。只是朱翌可能没有注意到前文所引《后汉书》刘昭注的材料。 批评者又说:“皇后、嫔妃对于皇上,可自称‘妾’或‘贱妾’‘小妾’等,而不应称‘臣妾’。”从上文所引《元史阿沙不花传》和《明史杨继盛传》可以看出,在同一交际场合,说话者对皇帝既可自称“妾”,又可自称“臣妾”。类似现象在古代言语交际中十分常见,《左传成公二年》晋大夫韩厥对齐顷公说:“下臣不幸,属当戎行,无所逃隐,且惧奔辟而忝两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摄官承乏。”这里韩厥就兼用“下臣”和“臣”来作自称。 其实,“臣妾”作自称的用法早已被当代的权威工具书认可。出版于1991年的《汉语大词典》第8卷“臣妾”条义项③:“古时仕宦之女对人的谦称。”所举书证为清代李渔《玉搔头谬献》:“臣父接臣妾上任,在中途遇了乱兵。”2001年出版的《汉语称谓大词典》“臣妾”条义项②:“妇女在君王面前自称。”所举书证最早为元代马致远《青衫泪》第四折:“愿陛下海量纳,听臣妾说一套儿伤心话。”《汉语称谓大词典》晚出,释义比《汉语大词典》准确,书证也早了很多。但两书共同的不足是:第一,书证仍嫌太晚;第二,书证都出自文学作品,显得权威性不够。 综上所论,女子对皇帝等人自称“臣妾”,于古有据,并非“错误”,也不是“滥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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