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西域强邻 (第2/2页)
。但重投枪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投射距离很有限。至于他们的弓箭更是不值一提,有效射程不超过30米!在他们还没有看清敌人的模样时,匈奴人的如蝗长箭已经从四面八方倾泻下来,穿透罗马士兵的鱼鳞甲就像穿透一张纸。 等匈奴骑士冲到面前,在箭雨下幸存的罗马士兵又不得不面对另外几件魔鬼兵器----套索、弯刀和长剑。套索本来是牧民在奔跑过程中用来对付不听指挥的烈马的,对付人自然绰绰有余,不知道有多少罗马士兵在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就成了蹄下冤魂。至于长剑,中国人并不陌生。我们的双刃剑可劈、可刺,和欧洲有尖无刃的重剑相比优势明显,而且匈奴人的剑把上部还装有金属护手,在近距离白刃格斗时不必担心被刺伤手背。 有了马,有了弓箭,也就有了天生的骑射士兵。在冷兵器时代,骑兵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有人甚至认为,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兵的战斗力能抵得上20个步兵的战斗力。如果以1:20的比例计算,10万匈奴骑兵的战斗力即可抵得上200万罗马步兵的战斗力。 骑兵有两大的优势:(1)它能以最大的速度和力量向敌人冲锋,如果让它冲到步兵阵营中,唯一的结果就是屠杀;(2)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机动灵活地从侧翼迂回包抄敌人。正是靠着这种无与伦比的优势,匈奴铁骑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即横扫了整个中、南欧洲。阿米亚诺斯说:“匈奴人就像从山里出来的旋风,他们的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至于还没等人发现他们,营地就已经被攻占了。”当代军事史家总是习惯于把“闪电战”的发明专利权送给成吉思汗,其实,草原帝国的开创者----匈奴人才是当之无愧的闪电战发明人。骑兵就是古代的装甲兵了,或者说现代的装甲战车其实就是古代骑兵的机械化、装甲化。 在匈奴的日子里张量山有幸受邀参加了一次匈奴人的围猎,看着一队队匈奴猎手和他们猎回的黄羊、麋鹿甚至野狼,他才了解到原来匈奴人从小就开始随父兄围猎,习惯了长期的埋伏和狩猎的种种诡计。他们不会和猛兽硬碰硬地搏斗,而是选择时机,出其不意地攻击它们,然后即刻逃走,让受到袭击的猛兽发怒追击,等它追累了,又突然回头发起猛攻。一而再,再而三,直到使其精疲力竭。这和中国古代兵法所讲究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是何其地相似。生活的经验很自然地会运用到战场上。匈奴人战术的核心是速度与突袭,其中最擅长的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诱敌深入。先派一支专门训练的骑兵部队向敌人发起猛烈的进攻,500~1O00人为一组,做一种显然事先计划好的、十分复杂的曲线运动来迷惑并打乱对方的阵形,如同暴风骤雨般地射箭,当战斗呈胶着状态时,则佯装撤退,迅速消失在地平线上,吸引敌人紧迫不舍。只有最精明和控制力极强的敌人才能抑制住追击的冲动。等敌人超出其后援所能顾及的范围或陷入包围圈后突然返回来,依靠自己弓箭射程远的特点,突然从上百米外用密集的箭雨攻击敌人。随后装备精良的铁骑会对陷入混乱和遭受严重伤亡的敌人发起最后一击。这种以退为进的战术匈奴人屡试不爽,以至于后来蒙古骑兵闯进乌克兰大草原时也大量的采用了这种战术。
战术之二是突然地大规模袭击,即闪电战。由于拥有优势的武器和强大的骑兵,匈奴人在敌人面前一般不需要示弱,而是更多地主动出击,利用骑兵的冲击力直接打击敌人。 和他们交锋的军队都有一种经历暴风雨的感觉:先是看见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了一片云彩,那是匈奴人高速行军时掀起的尘土;然后能听见闷雷般的轰鸣,那是马蹄铁踏击地面的响声;在连匈奴人的影子都没看见的时候,突然间大雨倾盆:无数铁箭已经像非洲沙漠中的蝗虫那样,遮天蔽日地飞过来,下起瓢泼的“死亡之雨”。大部分曾与匈奴人交战的将士们至死都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敌手长的到底是什么样子。 更令敌人恐惧的是,匈奴人完全不遵守战争规则,凡是进行过武装抵抗的对手,一律格杀勿论,从来不抓战俘。只有在一开始就老老实实投降的人,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打击敌人的士气,迫使大批潜在的敌人未战先怯,主动放下武器。 经过亲身体会张量山深刻的明白这些草原民族逐水草而居,看似毫无规律,缺乏组织纪律性,其实不然。每个部落,每个家庭都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区域,而且相互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游牧民族无一例外地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平时,全体健康男子会提起套索,背上弓箭,外出放牧狩猎,既是生产劳动,又是最佳的战斗训练;战时跨马提枪,在本部首领的指挥下迅速组织起来,投入战斗。这样,游牧民族就具有了定居的农业民族所不具备的超强的动员能力。一般来说,全体战士以十为单位成百成千组成,随时准备应召。如果战争规模有限,不需要全体动员,则按一定比例抽兵参战。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几乎不需要什么薪给,完全靠“以战养战”。就匈奴骑兵而言,他们只要随身带上饮用水和干rou就足够了,没有水的时候还可以暂时喝牛羊奶。至于其他的作战物资,就全靠敌人来“给我们造”了。在特殊的环境里,他们甚至可以一连十几天不食人间烟火。 后世的阿米亚诺斯曾经写道:“艰苦的生活方式磨炼了他们,他们从来不把食物煮熟了吃,也不需要美味佳肴。他们吃野菜的根,任何一种动物的生rou。他们把rou放在自己的大腿和马背之间,以此来加温。”吃生rou是完全可能的,不过把生rou垫在马鞍下可不是为了加温,而是为了避免因为长期骑乘,磨伤了马背。马是骑士的命根子,保护好战马才有一切!这样的军人,这样的生活,造就了一支可以高速运转的军队,一个驮在马背上的国家,一个庞大的游牧帝国。 后来与这样强大的军事帝国西进交锋中的古代欧洲军队显得不堪一击,望风而逃并称呼匈奴骑兵为死亡军队。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只死亡军队却是被东方的农业帝国击败后而被迫西迁的。这个东方国家就是秦帝国以及继承了秦国的汉帝国。而让张量山倍感自豪的就是他的身上流着的正是这个古老民族的血脉。 前面说过秦国的发迹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他不是周王姬姓宗亲,甚至不是华夏族邦国,却凭着一股不屈的韧劲崛起于西北,屡经挫折,终于把中原诸国打得落花流水,纳地称臣,统一了偌大中华,完成了千古一帝的伟业。大家往往却都忽视的一点就是这个秦国一直镇守周王朝的西部将匈奴帝国南下的兵锋一力扛下长达400年。即使是七雄争霸时也没有放松对匈奴的防御。也正因为如此终秦一朝,匈奴始终未能踏进中原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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