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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出征之日(下) (第1/2页)
“呃——”盖伦瞠目结舌,这难度有点大啊,但他还是安慰meimei说:“一言为定,只要诺克萨斯的将军敢出现,我就一定把他的武器抢回来给你玩。” 将军夫人擦了擦眼睛里的泪水,说道:“要打败诺克萨斯的将军,哪有那么容易,得你们父亲出马才行。我听说这一次出征只是剿匪任务,没有什么难度,很快就可以回来。” 盖伦回答说:“是的,母亲。几个诺克萨斯小贼而已,是不是正规军还不一定。我德玛西亚大军一到,敌人必定望风而逃。你们就在家等着我胜利归来的好消息吧。” 大将军叹了一口气,望着儿子,似乎要说什么。他对于此次的任务了解得很清楚,对于国王派军出征的目的也很清楚。他想了想,开口说道:“在战场上,最大的忌讳就是麻痹大意。无论面前的敌人是千军万马,还是土匪流氓,都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绝对不能轻敌冒进。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代价都可能是无数条人命。为父历经战阵无数,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可以轻易战胜的对手。你一定要记住,多动脑筋,多思考,作战时勇猛,更要细心。这样才能取得胜利。” 夫人说:“儿子马上要走了,你少说两句吧。我就盼着他无病无灾地回来,杀不杀得到敌人无所谓,立不立功也没关系,只要平平安安就行。比任何功劳都更让我高兴。” 大将军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转身回了里屋。他也要随国王参加此次阅兵,得提前准备才行。 拉克丝拽着母亲的手说:“哥哥一走,我一个人在家好无聊。我也想参军,去把诺克萨斯人打得屁滚尿流。” 夫人溺爱地揪着她的小脸蛋:“你年龄太小,个子还没有长成,身上没有力气,一见面就会被人家老鹰抓小鸡一样抓走了。” “谁说哒?”拉克丝嘟着嘴:“我可厉害了,哥哥和嘉文都尝过苦头。他们虽然有力气,却像大笨鹅,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 说着,她小手挥动间,引导出一团光圈飞到盖伦身上,在他身外形成一个透明的护盾。 拉克丝拍着手兴奋地说:“这是我新学会的法术,厉害吧?叫做曲光屏障。有了它的保护,谁都伤害不到哥哥。” 但只是片刻时间,透明护盾就支离破碎,在空气中消散不见了。 盖伦笑道:“拉克丝真厉害,只是法术还没学到家。多多努力吧,等你长大以后,就能跟我一起上阵杀敌。到时候哥哥全要仰仗你来保护啦。” “嗯,嗯,嗯。”拉克丝小鸡啄米般点着小脑袋。 大将军再出来时,已经全身披甲。所不同的是,他的铠甲以红色和黄色为基调,身后还披有一条红色披风,如鲜血染过一般。铠甲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划痕,都是在历次战斗中留下的。有人说:伤痕是战士最好的勋章。这些划痕,就是大将军战功彪炳的最好注解。 一把巨剑躺在大将军手中,只是随意捧着,冷冽的杀戮气息就扑面而来,令人不寒而栗。两侧剑刃在中部略微凹陷出一丝弧度,寒光在锋刃上流淌,向前于剑尖处汇集。剑身中央是腥红的血槽,在近百年来血与火的征战中,它曾饱饮过无数敌人的鲜血。金黄色剑柄犹如一头凶兽,张开獠牙将剑身咬在口中。结合处镶嵌有一颗巨大的蓝宝石,让这把剑成为一件艺术品,一件杀人无算的艺术品。 盖伦望着巨剑,眼中露出火热的欲望,他从小就是听着这把剑的传奇故事长大,哪一战杀敌过百,哪一战以弱胜强,给家族带来了多少荣耀,他都如数家珍。但却从未被允许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暴风之剑,如今就在眼前,看着剑身上流动的光芒,似乎散发出一种奇妙的吸引力,让他不由自主伸手去拿,这大概就是血脉的关联吧。他哆嗦着嘴唇:“父亲,您这是……” “暴风之剑在大将军府传承三代。如今你已是第四代,试一试吧,这把剑也只有在我们手中,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说着,大将军把剑递过来。 盖伦用力握住黄金剑柄,看着剑刃上寒光闪烁,依然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后退两步,来到客厅空旷处,轻轻挥舞暴风之剑,能够清楚地察觉到一丝丝风元素在蓝宝石中按顺时针不停旋转,速度越来越快,如同一个风眼,将能量扩散至剑身并溢散出来,吹得他头发轻轻摆动。他感觉自己似乎也被元素力量带动,想要跟着旋转。 盖伦大喝一声,身体随着转动一周,集合所有力量虚空一劈,一道有形的风刃从剑中飙出,以目光都跟不上的速度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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