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霸九霄_第九十一章 申屠世家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九十一章 申屠世家 (第1/2页)

    不仅是蛮弘,就连现场围观之人,在听到那申屠凌霄的名字后,也都尽皆露出一脸震惊之色。

    “竟然是凌霄公子!天剑四秀之一!申屠世家二少爷!”

    “申屠世家?就是那个垄断了城中佣兵业务,势力足可与城主府媲美的申屠世家吗?”

    “废话!在万剑城中,除了凌霄公子的家族,谁还敢自称申屠世家?”

    众人纷纷议论道。

    据说在万剑城中,城主府万家把持着军政大权,聚宝楼等一干商盟控制着城中的商贸,而申屠世家,则是垄断了城中的佣兵业务,所有进出大荒的商旅都要寻求申屠世家的帮助!

    甚至,单论影响力而言,在万剑城中,唯有申屠世家,才能城主府万家相提并论,而聚宝楼等商盟还要稍逊一筹!

    换句话说,申屠世家几乎可以与城主府万家,并称为万剑城两大巨头了!

    申屠凌霄作为申屠世家的二少爷,其权势之大,地位之尊贵,便可想而知了。

    再加上他又是天剑四秀之一,天赋卓绝,更是令他成为了万剑城同辈中人里的风云人物。

    “既然凌霄公子发话了,那蛮某又岂能不给面子?今日之事,便暂且作罢!”蛮弘沉思了片刻,而后竟妥协道。

    作为天剑学院的核心学员,在蛮弘看来,这申屠凌霄本身倒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他背后的申屠世家!

    尤其是申屠世家的大公子,申屠凌霄的哥哥,在苍云卫中任职的申屠豹,那才是万剑城中真正的顶级天才,就连他都忌惮不已!

    再者,他蛮牛一族和申屠世家本就交好,因而申屠凌霄的面子,他还是要给的。

    “如此,凌霄便谢过蛮兄了!”楼上雅间中再次响起申屠凌霄的声音。

    见申屠凌霄一句话,便让这牛脾气的蛮弘妥协了,围观众人不禁再次唏嘘感叹了一番,纷纷暗道果然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否则单凭申屠凌霄,恐怕也不足以让蛮弘退缩。

    “你们这群废物,还愣着干什么?还嫌丢人丢的不够吗?统统给老子滚回去,好生待着大院里准备参加考核,在那之前,别再让老子在城中看到你们了!”蛮弘冷冷扫了一眼紫袍少年等人道。

    “知道了大哥……”紫袍少年等人立刻一脸羞愧的低着头应道,说着便要走向酒楼之外。

    “蛮兄,按照这些小家伙们刚才的约定,本店的损失……”就在这时,钱掌柜突然似笑非笑的说道。

    “哼!钱胖子你放心,我蛮牛一族之人向来一言九鼎,绝不会食言的!”蛮弘冷哼一声,看着林峰道,“只是,若有人想坑我蛮牛一族之人,我蛮某也不会答应的!这小子的实力分明已经超越灵徒期武者极限,堪称半步气旋境武者了!我那蠢兄弟刚才显然是被他摆了一道!”

    半步气旋境?

    听到蛮弘对林峰的评价,围观众人顿时露出一脸震惊之色。

    众所周知,所谓的半步气旋境,其实并不是武道修为上的明确等级划分,而只是对那种本身修为是灵徒期,但实力却已经明显超越了灵徒期极限之人的称呼!

    依次类推,气旋境武者中,实力超越气旋境极限,但修为还没有达到真元境的武者,也可以称之为半步真元境!

    而能被称为半步气旋境的灵徒期武者,其实力在灵徒期武者中,已经堪称是无敌的存在了!

    根据记载,在万剑城历史上出现过的这种武者,无一不是天赋惊才绝艳之辈,而且最终大多数都走出了万剑城,前往更加广阔的天地闯荡了!

    “半步气旋境?想不到蛮兄对这小辈的评价竟然如此之高,会不会太高看他了?”钱掌柜深深看了林峰一眼。

    若是林峰真的如此优秀,那甚至都值得他们聚宝楼花点心思去拉拢了。

    毕竟这样的人,前途可是无可限量的,日后若能成长起来,想必对聚宝楼也会大有益处的。

    “哼!我那蠢兄弟虽然有些自大,但本身还是有一定实力的,在灵徒期武者中,也只有半步气旋境之人才能击败他!”蛮弘却是自信道。

    听到这里,紫袍少年脸上的羞愧之色不由为之一缓。

    若是如此的话,他们败在林峰手中,倒也不算是太过丢人了。

    “呵呵,好吧蛮兄,可就算他是半步气旋境武者,小店的损失也不能没个着落吧?毕竟,这可是聚宝楼的财产,并非是钱某自己能够做主的。”钱掌柜笑着说道。

    “我蛮某也没有说过不会赔偿你们!”蛮弘说道,“只是,他们的约定不能作数,就按照你们这的老规矩,闹事双方各自赔付一半的损失!”

    “这个嘛……”钱掌柜沉吟了一下,看向林峰,脸上露出为难之色。

    虽然他尊重林峰和那紫袍少年的约定,想要秉公处理。

    可这蛮弘却是个牛脾气,而且实力强悍,能答应赔付一半就已经不错了,若是把他逼急了,他就是毛都不赔也是有可能的。

    林峰眉头一皱,看向身后的夏瑶等人。

    自己为了帮他们解围,甚至差点惹来杀身之祸,可以说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这赔偿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