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行 枪与玫瑰 (第2/2页)
女人,其真实身份就是一只火狐。 不是兽人!虽然不知道这种变成人形是不是紫玉级生物都有的能力,但是如果可以看一看火狐的灵魂,就可以看到,她的灵魂依旧还是一个狐狸的摸样。 狐狸就是狐狸,就算身体变成了人,思考也是人类的方式,但是灵魂还是没有办法变化的。不过对于雷无可·梵与火狐大人之间的事情,沈默就没有再去深想,无非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人兽恋,还好在《众神》的世界观里,只要阵营没问题,种族本来就不是问题。某些时候,其实阵营也不是问题。 在这种大前提下,沈默对于亚瑟这个火狐王的变化,可以说是很高兴,不过变成火狐王后的属性不是很适合小范围的团战,所以沈默也之前也没有主要让亚瑟变成火狐王来攻击。 其实无论是破晓的雷狼,还是沈默的火狐,都不是一个很好用的坐骑,种族的劣势让他们两种生物纤细的腰根本没有办法承受太多的负重,不过还好的是,因为远古兽魂的原因,两个坐骑变身后的生物体都莫名的大,而且肌rou力量更加的强大。 第三阶段的比赛就在破晓与沈默的配合中接近了尾声,眼看就要到达出线的分数,他们却遇到了一对沈默很不想遇到的对手。 对面的阵容也有点让人猜不透,一个弓箭手加上一个战士。 这样的配合虽然说是有近有远,但是和战士配合,还是法师比较好,这样能量伤害和物理伤害都比较足,而且也不容易出现误伤,要知道弓箭手的误伤程度可是除了范围性法术型法师外,最高的一种。特别是在这种比赛中,谁也不能说敢完全的将自己的背后交出去,不断移动的步伐让弓箭手很难瞄准,射击,而不打中自己的同伴。不过这一回出现在破晓与沈默面前的这两个名字,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圣堂战士!战袍!】 【精灵储皇!折眉!】 战袍不用说,之前的战斗中破晓与沈默都很了解,不过那个折眉,让沈默看到他之后真的皱起了眉头。 “是他们两个。” 这一句话中的语气,变化之快,让破晓也没有办法得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现在的沈默,一定很纠结。 之所以纠结也很简单,这个人沈默认识,就是在之前遇到的按个日精灵,而在知道这个人的真实ID之后,沈默更加确信自己认识这个人了。 “话说为什么你会来玩这种游戏啊。” 沈默很是无奈的说出了上面的那句话,之后整个人都颓废了下来。 日精灵倒是没有什么感到不舒服的地方,笑着说:“怎么?不欢迎?” 沈默挠了挠头说:“你们两个分开来,我都欢迎,一起的话,还是算了。” “怕了吗?”战袍听着沈默的话语,也笑了,对着沈默的方向傲慢的扬了扬下巴。 沈默相信,如果不是因为折眉在场,战袍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动作。 “你们认识?”破晓听到这里,再糊涂也知道自己会长和这两个看起来很强的人有过交情,不然绝对不会是这种语气的聊天。 “站在你眼前的,可是第三代的枪与玫瑰。” 枪与玫瑰——这是一个称号,一个只有两个人才能得到的称号,从开始有网游开始,这个称号就存在,到现在,一共换了四代主人,而其中第三代,就是战袍与折眉。 对于这个称号的要求,谁都不知道,只知道,总会有人继承这个称号,而且继承这个称号的人,都会很强。 枪大家都了解,是远程伤害的意思,但是玫瑰是什么意思,女人吗?虽然每一代的双人组里都有女人,可是大家绝对都不是这样想的,因为其中有两代,女性都是担当枪的位置。 不过现在想这些都没有用了,枪与玫瑰,双龙,这两个称号在这个比赛场上,只能留下一个。 “枪与玫瑰……”破晓沉思了一下说:“听起来比我们好听多了,沈默你也是,抽签选名字的时候就不能等我回来吗?如果我抽,一定不会抽到这个这么像跑龙套组合的名字。” “其实用这个名字的也有主角,比如……” “停!你的知识库和我完全不对等,有什么事我们下去说!” 沈默也知道,多说无益,其实他也只是想让破晓不那么紧张,不过明显他想多了。现在的破晓,已经兴奋的不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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