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回的时光_第二十七 标题无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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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 标题无能 (第1/2页)

    沈莞梦见了一条河,连连的阴雨中,河水湍湍而急,独自一人,她站在渡口,绯香长裙,头戴金步摇,一身古人打扮,飞溅的凉水湿了玉色绣花鞋,飘零的冷风吹乱了青丝,她无心理会,双目盯着靠着青石岸的唯一一条草棚船,那船头立着一个带斗笠的船家,一身黑色长袍、迎风浮浮。

    上船坐好,船家径直将船荡了出去,须臾,一水、一船、两人,孤于的碧色中央,她方才记得和那船家说话,声音清凉,“我要去对岸。”

    船家不语,她只得抬头探看那斗笠之下的脸,不由怔忪万千,那人为什么会是程至煜?

    他在俯视她,摇头。

    “那你要渡我去哪儿?”她双眸眺望茫茫色,里头有轻烟缭绕。

    “我不是你的渡人,你我本就是在一起的。”

    她疑惑不定的看他,而他,那一身黑色长袍幻化成了英挺西装,头上斗笠和手中浆瞬间消失了,只是目光,一直无视一切,静静的看着她,仿佛是在等她……醒悟。

    沈莞就这样从梦里醒来了,四周是如此的安静,她侧头去看,不远处灯光下的那些绑匪,终于在两张简易的木床上睡着了。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微薄的光亮从窗外透进来,一丝丝,一缕缕,浮在脸庞,湿了嘴角,她扯了一个恍惚的笑容。

    “你醒了?”身后的人,暮地,低声说。

    “恩,很想睡……但是真的睡却又睡不好,你也一样么?”吃了惊的她极快的平静,喃喃说。

    他不答,只说,“那正好,有兴趣听我进一个故事么?”

    沈莞说了好。

    “有一个男人喜欢着一个女人,从小就喜欢,他们两的前半辈子都在同一个小镇子里渡过,都不是什么很好的家境,男的是镇上‘做生意的大户’的儿子,打小是个惹是生非的野孩子,因为家人没有文化,又忙着挣小钱,顾不上管他。而女的,和男的正好相反,父母都是人民老师,教小学,小地方的人,没什么文化,对于教师这样行业是很尊重的,他们在当地是很有尊严和名声的家庭,大概是知识分子的天性,对于当地人,他们总是嫌弃和看不惯,总是觉得自己被埋没,于是教育女儿很严格,使得那个女的,从小就沉默,拼命的读书,一点也不亲近人,甚至看见人躲得能多远就多远,可是说很孤傲。

    可就这样的两家人居然作的邻居。女的家里本就不讨厌那男的一家,觉得他们满身的铜臭,可男的的父母却毫不介意,不仅硬要将自己的调皮儿子塞到他们任教的班,更偏偏要和那女的做同桌,为的是叫他们好好照顾自己的儿子,于是,这个男的和女的挨着坐,一坐就作了整个小学和初中,在这中间,男的不知怎么的就喜欢这女的了,读了中学,女的成绩很好,月考、年考都是第一,整个年级的第一,而那男,却成了整个镇子鼎鼎有名的混混头子,整天不好好读书,逃学和其他学校,年纪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他干了无数的坏事,打架、抢劫、盗窃,连他父母都管不了她,而那的女的居然成了唯一管的了他的人,可是,她却早就不屑管他……”

    程至煜顿了顿,眼底一丝讥讽,“应该是那个女的从来都不屑管他,只是那的男的反倒到处放话,说要她管,说她是他老婆,叫别人别打她的注意,女的根本就不曾理会他,只当他是个小丑一样的存在,那些男的认为很‘男人’的事情,她觉得简直是小丑的无知行径,她一颗心都扑在学习上,成为最优秀的人,离开这个肮脏狭隘的地方,是她唯一的愿望,但是,那个男的却在她放学时间,天天堵在校门口接她回家,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那些年,那个女的是没有一个朋友的,因为所有的女同学在看见男的天天带着小弟、声势浩大的堵人后,都害怕的离开她,男的跟不敢接近她,连说话都不敢,这样的情形,那女的由最开始的朋友一样的好言劝说到对中间的声嘶力竭,再到最后的疲倦麻木,变得一点反应都没有了,任由每天,一群人等她,一个人陪她回家。”

    程至煜低沉的尾音消失在空气里,沈莞蒙了一瞬,等待着,可是他似乎打算就这样毫无预兆的了了话语,她觉得怅然却不能打扰,不由自主的侧头去看他,却见他的头微仰着,正背着自己看着前方,她忽然想知道他的眼睛,是闭着呢?还是睁着望着某个方向。

    屋里是这样的冷,没了人语就更冷了,她冷的浑身发抖,想去获取更多的暖,却竟然悄悄的用手朝他的方向扯被子,因为那薄被已经是如此的短小了,程至煜还给了她整个正面,他是受了伤的人,才只能覆到大腿!

    可是,他的手忽然就握住她的了,她楞了下不再动作,想着为此,她要从他嘴中得到的恶语,他一语不发,只是无比自然的将她如冰的小手裹在自己宽厚的手心,仿佛一双羊绒手套,温暖的包裹着自己的手,热度从指尖流遍她全身。

    嘴中苦涩,沈莞无意识的看了斜左方的一个四方窗子,心中一动,那里竟然伸进了一支开满粉嫩小花的绿枝桠,而那枝桠上头,竟然有一只灰白相间的鸟儿正小小的停在上头,一动不动的样子,琥珀色的眼睛,却盯着紧紧依偎着的她和程至煜,灵巧的转动着……

    “在某一天,在那个中学的校门口出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而这个大事是一个导火线,它终究点燃了那个男的酝酿了多年的怒火,给了他无比的怨恨,而那个女的前半生所有的奢望也被后来的事彻底打破了,她以为的解脱,却轻而易举的毁灭她的整个人生!”

    程至煜说出这话之后,身躯滞了下,继而握着她手的十指猝然用力,这样暴风骤雨般突来的力量,将她的手攥的疼痛不已,当她死死的咬着牙不出声,去看他的侧脸,只见他的眉峰,凝固着沉重的情绪。

    “那天,那个男的来晚了些,隔得很远,就看见那女的被一群人团团拦在,她颤抖的站在一个领头的男人面前,一脸恐惧绝望盯着那男人,他当然认得那些围着她的人,领头的那个正是和他结过怨的大混混,男人当时正把自己的手放在那女的前|胸的衣服里……那男的发了疯,他拨开挡路的人,盛怒的冲了过去……等到所有人都惊恐的尖叫起来,学生乱作一团的左右窜逃,他才看清那大混混居然从他身前倒下,而他手中握着染了血的刀,哼,他为了那个女人杀了人,我想他当时肯定什么都没想,如果想了,哪怕一点点他一定都不会这样做,他大概到死的那一刻都还没能相信,他在被警察拷着手铐带走的那一刻,唯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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