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在前_第一百一十七章 秦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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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七章 秦国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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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有些感慨。

    但咸阳城内,饭庄的鱼香rou丝rou夹馍,倒也好吃。

    饭庄内,希望和厨娘等人,边吃边聊。不长的时间,几个异族人,走了进来。他们是部落联盟内,几个小部落的头领。

    宾主落座,相言甚欢,推杯换盏间,一个互利合作的计划,成型。

    希望向他们每人,提供十套法器。法器的作用很简单,可以通过法器,进入公羊君所构架的精神领域。

    对于公羊山脉的绝对君主,公羊君而言,不过是领地边缘地带,突然出现了几个弱小的凶兽罢了。但对于部落联盟,与神灵的沟通,一直都是圣女的特权。

    如今,一下子有多人,可以做到、、、

    虽然,每套法器只能使用一次。

    虽然,在什么样的时机下使用,尚无法确定。

    但是,好东西,谁不想要呢?

    尤其的,法器的价格便宜,除了付出很少的金钱之外,只需要承诺,当希望的商队,进入他们的部落范围后,给予最大的优惠和方便。

    各取所得,宾主尽欢,这气氛,愉快、轻松、友好。

    、、、、、

    天空中,一个飞行巨兽,缓缓落在秦宫前。

    接着,一个惊人的消息,迅速在咸阳城中传开:方士卢生,奉秦皇之命,到海外寻仙。结果,仙人未见,却寻得一部谶书《录图书》。

    书中有谶语曰,灭秦者,胡也。

    谶语一出,震惊朝野。秦帝国初建,威霸四方,如今,竟然这样一个谶语、、、

    胡者,胡人也!

    没想到啊,这游牧于草原,时不时就会侵扰秦境的胡人,竟然还是帝国的心头大患!

    秦皇,怒。

    颁布诏令,大将蒙恬为帅,公子扶苏随之,领兵三十万,剿灭胡人。

    诏令一发,帝国的战争机器,迅速转动起来。帝国的威严不可犯,胡人如此,帝国另一边的百越,也是如此。

    不知是迁怒,还是、、、将威胁消灭于萌芽之中。

    对百越的战争部署,也迅速展开。

    、、、、、

    盔明甲亮,军威浩荡。

    三十万秦军,队列整齐的行走于咸阳城内,一条笔直的大道上。两边,是欢呼的人群,军队内,则是一脸自信的大秦士兵。

    在这欢呼声中、、、

    远处,秦宫内,一处高台之上。

    看着气势冲天,充满无敌之气的帝国军队,高台上,秦皇嬴政露出一丝满意之色。不过,想着随军而行的扶苏,还有那个淘气的、、、

    嬴政的眉头,又稍微的皱了皱。

    “陛下,可是为扶苏公子,与丞相的事,伤神。”旁边,赵高问道。

    点点头,秦皇说道:“扶苏崇信儒家之说,而李斯,又坚持独尊法家、、、这确实、、、”

    “扶苏,毕竟是陛下的长子。这次随军出征,与蒙恬将军一起,征战沙场,见识了我秦军将士的勇猛无敌。自然会明白,秦之法,对于我帝国的重要性。”

    说到这,赵高犹豫了一下,说道:“公子赢两,不过八岁幼童,怎么陛下、、、也让他随公子扶苏,去那草原苦寒之地?”

    “无妨。”

    嬴政摆摆手:“有大军保护,赢两的安全,无忧。”

    “是。”

    赵高应诺一声,不过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赢两出生时,帝国刚刚发现一处大型银矿,结果秦皇一高兴,起了名字,叫赢两。

    名字很有意思,公子赢两,也很活泼,讨人喜爱。

    但胡亥、、、

    姓赢,名两。

    两,即为二。

    秦皇嬴政,称自己为一世,如此、、、

    扶苏和其他公子,完全不在乎这个莫名的巧合,但胡亥却在自己面前,时不时,就表现出一种不满的情绪。

    胡亥?

    想到胡亥,赵高淡淡的,一笑。接着,从身边的小太监手中,端过一个精致的瓷碗,恭敬的递给秦皇嬴政:“陛下,这是御膳房炖好的药膳,趁热,您喝点吧。”

    嬴政伸手,接过瓷碗、、、不错,味道清淡,很是爽口。

    大风吹,草木摇。

    嬴政,站在高台之上,迎风而立,看着远处威武的秦国将士。

    赵高恭恭敬敬,站立其旁。而赵高的身边,小太监身材瘦弱、、、如果换上普通人的服装。赫然的,就是那个在城门旁的茶馆中,与异族人交易的年轻人。

    、、、、、

    风儿强劲,扬起了街道上,些许的尘沙。

    可是,欢送秦军的气氛,丝毫没有减少。在这些人群中,一个三十几岁的壮年,看着威武的秦军,忍耐不住大喊一声:“大丈夫,生当如此!”

    “好!”

    旁边,正在看热闹的希望,闻言,大声一个好字。接着,希望一拱手:“兄台好气势,不知兄台尊姓大名。”

    “姓刘,名邦,P县人士。另外,你可以叫我刘邦。”

    “邦兄、、、”

    “你、、、还是叫我刘兄吧。”

    “刘兄,我观你英雄气概,想来,在你家乡,一定是一个受人尊重的人。”

    “错。”

    “错?”

    点点头,刘邦说道:“他们都说不务正业,是个小混混。”

    “啊,这怎么可能!”

    “是啊。”

    刘邦无辜的耸了耸肩:“我是亭长,不过村干部级别。可是我与县局级的萧何,谈天论地,他还尊称我一声大哥。”

    “刘兄,你一定博学多才啊。”

    “可是,他们说我不务正业。”

    有些无奈,刘邦说道:“我兴致一来,作诗一首、、、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兄,你文采出众啊。”

    “可是,他们还是说我不务正业,小混混一个。”

    有些无奈,刘邦接着说道:“我喜爱音乐,如果将来有一个爱妃,我可以和她填词作曲,琴瑟和鸣。”

    “哟,这也是了不起的才能啊。”

    “可是,他们还说我不务正业。”

    继续无奈,刘邦说道:“我与一个叫张良的人相遇,一番交谈下来,这个天才一般的人物,哭着喊着,要拜我为大哥,从此跟我打天下。”

    “刘兄,你一定见识过人,具有非凡的远见和卓识。”

    “可是,他们还是说我不务正业,不事农桑。”

    说道这,刘邦的摇杆一挺:“我还碰见一个叫韩信的,他说那他能将兵,多多益善。而我,则能将将。”

    “将将?多少将?”

    “将将百万,不嫌多!”

    “靠,帝王之才啊!”

    希望看了看周围,热烈欢呼的景象,然后又说道:“刘兄,如此说来,你可注定的,要名留青史啊。”

    “好了、好了。”

    刘邦突然的,有些沮丧:“我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不务正业的小混混。等我将来发达了,只要在电视剧里,不要把我描写成一个,无赖、泼皮加流氓,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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