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之情殇_第六十章 与三无少女的约会(中)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六十章 与三无少女的约会(中) (第1/2页)

    第六十章与三无少女的约会(中)

    708号房,有希打开门,接着转身直直的看着千羽。

    “打扰了,”千羽挠挠头,强做镇静的走进屋里。

    “咣……”身后传来的关门声让千羽心身一颤,不由自主的想起凉宫胁迫实玖瑠前的准备工作,一种名为不祥的预感笼罩在千羽心头。

    “那…那个…为,为什么要关门?”千羽的样子简直像即将被人强暴的少女。

    “咔……”如同凉宫无视实玖瑠意见一样,有希完全的将千羽无视掉甚至还特意的锁紧门。

    “请不要锁门!你到底想……”在这一瞬间实玖瑠凄惨的叫声似乎在千羽耳边回荡。

    “里面请。”有希只是淡淡地这么说,接着便甩掉了自己的鞋子。

    【呜咕~~~我上了贼船了吗?】

    “……”有希一进屋对千羽说了声“坐吧”就走进厨房,千羽打量着貌似是被称为“家”的房间,三室二厅一卫的房子,而且是在这种高级公寓,房价一定很贵吧。房间里除了刚刚经过的客厅摆了张暖被桌外,其他什么都没有。连窗帘都没有,十张塌塌米大小的木质死板也没铺上地毯,露出茶色的木纹。明亮的灯火将房间找的更加空旷。

    【不会是为了买房子就倾家荡产了吧?】千羽坐在暖被桌旁恶意的猜测到。

    不久,有希便如同端茶娃娃似的将热茶端到桌上,然后面对千羽坐下。之后,便是难熬的沉默。她甚至没替千羽倒茶,只是面无表情地望着千羽。

    大眼瞪小眼……

    “……”

    “…………”

    “………………”

    “……呜咕~~~,有希,你的家人呢?”两只眼的千羽毕竟还是不如眼镜娘属性的有希人多势众先败下阵来。

    “不在。”

    【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来!……话说你趁家人不在把我叫到家里来要干什么?】

    “呃……他们是外出吗?”

    “从一开始就只有我一人。”

    【……才高一就一个人在外居住?……有希实际上不会是因为和家里闹别扭离家出走的大小姐吧?……说来这里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囧囧的看着有希,【真难想象有希和家里闹别扭的样子……】

    “那个,我认为还是应该与家人好好相处。”千羽已经认定了有希的“离家出走”属性。

    “从一开始就没有家人。”依旧是淡淡的表情,无论声音还是表情有希都没有丝毫变化,就像在告诉千羽“天圆地方说是错误的”这一事实一样。

    “和家人闹别扭了?”

    缓缓的摇摇头,“没有。”

    【真的不是闹别扭吗?……那么……】千羽想到了一个极为凄惨的设定,同情的望着有希,“…孤……孤儿?”

    “……是的。”有希犹豫了一下,仿佛是突然想起来似的往茶杯中倒茶,然后将它推到千羽面前。“喝吧。”

    千羽乖乖的端起茶杯一口饮尽。刚把杯子放下有希立刻再次填满……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找我来有什么事吗?”千羽又端起茶却没有马上喝。

    有希放下茶壶,接着像录像带倒带似的重新坐回原来的位置,但她还是不说话直直的盯着千羽。

    “那个……你不会真的要告白吧?”沉闷的气氛让千羽实在有些受不了,故意装出一副怕怕的表情恶劣的调戏道。

    “……没有告白,”有希微微动了动她那薄薄的嘴唇,稍稍抬起头来,“是关于凉宫春日,还有……关于我。……我会告诉你。”

    “你想告诉我什么?……不会是想说凉宫实际上是你失散多年的姐妹吧?”【有希,你不能把话说得更明白点吗?】

    “没有姐妹。”

    这时,有希露出了有点为难的表情。这还是自千羽认识她以来,第一次看到她出现这样的表情。虽然,她脸上的情绪起伏的差异变化要以微米为单位,但千羽发誓自己绝没看错,的确是为难的表情!

    “我无法用言语完整地表达,而且在资讯的传达上或许会有些障碍,但还是请你听下去。”

    “凉宫春日跟我都不是普通人。”

    “呃~~~真是微妙的语言。我想我应该可以理解。”千羽尴尬的挠挠脸颊,【一般而言,你和舞这样说话绝不超过稿纸一行的人的确不是什么普通的存在。然而,凉宫更是连存在本身都显得很奇怪的人。】

    “不是那样的,”千羽奇迹般的从有希那几微米的神情变化中理解了她想传达的“你并不明白我再说什么”的意思,有希微微低下头望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的手,“并不是指性格上不拥有普遍性,而是纯粹指字面上的意思。她跟我都不是像你这样的大多数的普通的人类。”

    “啊咧咧……”【像我一样的普通人?】千羽举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掩饰自己的尴尬,【话说有希,你的话十分微妙……】

    “由统括这个银河系的资讯统合思念体,制作出来用于与有机生命提接触联系拟人终端,那就是我。……用地球理解最普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