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世子洪爽 (第2/2页)
并不曾有一份真心,终将我们兄弟祸害的身消道陨了。” 陈千语自然是知道那姓陈的小子便是陈玄易,当日陈家祠堂中,自己曾发觉了他囚禁折磨人的魂魄之事,现在又得知他榨取大宝器这等隐秘的往事。 “枉我觉得自己手段已算阴狠,可跟我这父亲比起来,还真是犹如天壤之别啊。”陈千语暗暗心道自己这父亲之所以能到整个王朝三侯之首‘冠万侯’这一步,看来真的是踩着无数人的白骨走上去的。 “看起来,我那父亲将你送给世子,是因为你对他而言,算是彻底无用了吧。” “是啊,镶银铠没有了灵性,威力便真的只剩这幅甲壳了,他的境界早已深不可测,便是我们鼎盛之时怕对他也起不了护命的作用,更何况已经五去其四,残余的我更是疲惫不堪。他便借此来收买自己儿子的心,不过对我而言还算有些气运,那世子并不喜欢借助外力来提升自己,所以当我被他收留之时,他从未曾动过我。我自然也乐得清闲,毕竟命不久矣,能多挨一天是一天。” 镶银铠说到此处,忽然浑身又抖动了几下,语调也低沉下去,虽然还是童音,但却带了些哀鸣:“但现在我落到了你的手中,我有种感觉,你和那姓陈的小子都是一类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那类人,所以我觉得我若再不出声,你今天就能活活将我打死了。” 陈千语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想起从前几日起,自己便一直用这镶银铠当修炼的铁桩,确实是下了狠手。不过眼下既然得知这一情形,便伸出手来,将它轻轻提起,笑道:“你放心,我和他还不算纯粹的一类人,至少听到了你这番话,我心中已经没有再用你替我卖命的想法了。将来若是有机缘遇到可以修复你的灵气,你跟我说一声,我便将你送到那里去修养。”
镶银铠听闻陈千语这番话,几乎不敢置信地说道:“你当真不再榨取我最后这点灵气了吗?”见白衣少年点了点头,他叹息一声,童音轻启:“咳,若是当年我那几位兄弟能早点遇见你,就不会真的长埋于地了。” 陈千语浅笑一下,将镶银铠重新放入怀中,不过这一次触手这银甲,竟再也感受不到那寒铁的冰凉,倒是升起了一缕暖意。 “快!少侠在这儿呢!都给我围上去!”正当陈千语还在沉思之时,身后忽然一声吵嚷,回头看去,赫然便是那洪世子带人追了过来。这清秀的少年双眼忽闪,一看到自己回头,当即乐得张大了嘴。 “哈哈!少侠,我们又见面了!啧啧,闹事之中,竟然还有这等安静的地方,有点爽。”洪世子嘿嘿一笑,快步跑到陈千语身边,眼珠一转,抱拳说道:“刚才少侠说明日成人礼时便可再见,敢问你也是哪位王侯的子弟吗?” 陈千语倒不讨厌眼前这个身世显赫的世子,还了个礼,回道:“陈侯府陈千语,洪世子安好。” “陈侯府?哎呀,难怪这么强悍!他们还跟我讲今年陈侯府府中无人,来参加比试的都是些三脚猫的小角色,我当时就想靠山侯老当益壮,冠万侯威震朝野,他们的子侄怎么也算个少年英雄了吧。如今陈公子一招九天十地无影无踪飞来飞去的招式便将我手下击败,端的是当得起少年英雄的称号!只怕明日除了楚岸那个大牛犊子外,再没人能与陈公子相比了。”洪世子直讲得吐沫横飞,陈千语连连闪了两下才躲过这飞来的吐沫星子,苦笑一下,眼前这个洪世子相貌清秀,高高瘦瘦,更像是个书生,可一开口满嘴都是漠北风雪冒轻烟的感觉。 “走走走,陈公子给我洪逸枫个面子,咱去燕京最好的酒楼喝上一壶,慢慢聊聊。”洪世子像是怕陈千语又悄然消失,伸手便扯住了他的袖子,转身便要走。 “世子名叫洪逸枫?我怎么听那些百姓喊你爽爷,我以为你叫洪爽。”陈千语被这清秀少年拽的很紧,只好随他向前走去。 那洪世子嗨呀一声,笑道:“那都是我绰号,我这人最喜欢豪爽之事,无论事情大小,能爽就知足了,古人有云,人生苦短及时爽!说的不就是人活一世不就图个爽嘛!” 陈千语忽然想起这洪世子方才还说过‘君子一言娘子一鞭’,此番对照看来,眼前这个清秀少年离那书生形象是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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