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大炮_第九十二章、民不告、官不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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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章、民不告、官不究 (第2/2页)

将手“啪”地在桌上打了一掌。

    陈绍庭撇了撇嘴,继续胡搅蛮缠,道:“大人,你问的,可不是人是不是我伤的,而是我有没有无端生事!”

    那亭长明显没读过多少书,给他这么一搅,晕乎了半天才算理解,“啪”地又打了一记,大喝道:“好!那你说,你有没有无端生事?”

    陈绍庭不禁笑了:“呵呵,据我所知,栖凤国律法,乃是谁首告,谁具证,却不知是谁告我无端生事,你可以让他拿证据来……”

    这位亭长大人平时审案,都是一拍桌子,人家便招。哪里见过这等胡搅蛮缠的主,顿时给气得发昏二十一,却也转头问那刘老板道:“刘老板,这个……你可有人证、物证。”

    刘老板却是成竹在胸,开口道:“大人,诺,地上六个伤者,应该可算物证,周围这些镇民,自然就是人证了。”

    亭长大喜,立时便让这帮欺软怕硬的镇民开口。

    只是这帮镇民和亭长一样,七嘴八舌说了半天,除了说陈绍庭出手打人,还将六个保镖挥鞭驱赶路人的事儿都说出来了。

    “亭长大人,你看,这是人家先驱马伤人,我迫于无奈,才动手防卫……这可不是我无端生事。”

    他也颇有些无赖手段,将手指在左肩上一划,就将一件破旧麻衣划了条口子,再一掐,又在肩膀上多了条红艳艳的血痕。这才指着肩上的血痕道:“亭长,您看,我这伤,就是他们用鞭子打的!”

    “啊,好你的小贼,在我眼前掐上一条,就要算人家打的?”

    那亭长脸色一滞,但见陈绍庭如此手段,也不敢贸然动粗。先朝旁边使了个眼色,再想了半晌,忽然又道:“栖凤国有官府在,就算人家纵马伤人,你也要通过官府解决嘛,私自动手,便是犯罪!”

    陈绍庭眼看着外面一个人跑了出去,也不阻止,只是继续和这亭长东拉西扯。

    过得不久,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盔甲兵刃撞击声,轰隆轰隆的脚步声,随即就进来了二十来个郡兵,当先一名大汉,看上去威猛异常,却不过是一个寻常炼气境的人物。

    一镇之地,最高武官是翎长,估计就是这位大汉了。但这样的小镇,也就驻扎五十名兵士,这一下来了二十多个,差不多将一半的兵都带过来了。

    亭长见来了靠山,顿时大喜,将惊堂木又是一拍,大喝道:“那少年,你与他人私起纠纷,出手伤人,如今人证物证俱在,还不认罪伏法!”

    这样的说法,陈绍庭也就前世见过,这一辈子,已经好久不见了——老实说,便是当年梅秀郡判他一家斩刑之时,也不是这般露骨,至少表面上还是公正的。

    “呵呵,只要做官,就怎么样都可以的日子,还正是怀念啊……”

    但同样的事情,摊到自己头上,那感受却是截然不同。想起前世那些被青皮破脚毒打,稍一反抗,便要被反判个一年二年的可怜人儿,陈绍庭此刻真是心有戚戚焉。

    “哦,亭长大人,既然你说是纠纷,那我们当时纠纷起时,你又在哪里?”

    “什么,竟然责怪到我的头上来了?”

    这亭长虽然读书不多,却也知道,当官想要长久,那就绝对不要担什么责任,立马推脱道:“凡有纠纷,只要不及凶杀之事,民不告,官不究,这是判案的准则。小子你既然知道栖凤国法,难道这个道理也不懂嘛?”

    你打我,便是民不告官不究,即便告了,也要你拿确切的证据来,不然谁知道你断手断脚是不是自己摔的?

    我打你,便是因纠纷殴伤他人,至于证据?自然会有人出来旁证!

    国法,果然只是上层社会欺凌平民的工具而已!

    陈绍庭哈哈大笑,连连点头道:“大人教诲,我终于懂了!”

    亭长顿时大为得意,复拍了一下桌子,大喝道:“兀那小贼,既然懂了,便已认罪,左右,还不与我拿下,先打一百杀威大棒再说!”一百杀威棒,谁也承受不起,这位亭长开口之间,就已经准备要了眼前这个少年的小命!

    “谁敢拿我!”

    陈绍庭两眼一眯,猛然大喝一声,堂中顿时如凭空起了一个霹雳一般,隆隆震响,许久不绝。那二十多名兵丁,至少有十五六个,被喝退了数步之遥,轰的贴在了两旁的墙壁上,方始站稳。

    他这一发威,随即将身上收敛的气血全数放开,周围顿时萦绕了一片浓郁的香气,半空中精气如狼烟滚滚,直冲到了黑黝黝的屋顶之上!

    体有余香,照月腾云,正是炼窍阶高手的景象!

    “哼哼!炼气圆满以上,是为武士!”

    “亭长大人,我一个炼窍人物,你不除了我的武士身份,也敢拿我用刑?”

    南瞻部洲,文武并重,文人有秀士、名士、国士之分,武者在武士之上,却是需军功方能授领的各级爵位。这些都是贵族,身份不除,便不能锁拿定罪,这是大陆的公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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