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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嚼舌头 (第1/2页)
丽萍生孩子满月后,市长夫人确实没有食言。 在丽萍满月后的第三天,市长夫人就催促梦都将丽萍从张家接回来了。 市长夫人为什么急着让儿子把丽萍和小孙女儿接回家呢? 原来,市长夫人始终记着“仙姑”那天跟她说过的话: “既然媳妇已经生了女儿,你就不要违背神的意旨,不要反抗命运的安排,更不要歧视生女儿的媳妇。自然界有阳就有阴,有大就有小,有男就有女。世界上没有女人,就不会有这个世界!大姐自己也是女人,请大姐回去后,切切记住神的教诲!” 市长夫人心想,既然丽萍生女儿“是神的意旨”,是“命运的安排”,那就只能认命啦! 所以,当丽萍在亲家那边坐满月子后,她就催着梦都把丽萍及时接回家了。 丽萍回到王家后,却意外地发现: 嫂子雅兰还在婆婆家里住着,并没有回她和建都的小安乐窝去!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雅兰见丽萍生育的是女儿后,过去的担忧和害怕彻底消除了! 心情自然也就特别地愉悦了! 因为,她再不用担心丽萍生下男孩后,自己在王家没有地位的问题了。 现在,大家生养的都是女儿,婆婆也就没办法重男轻女了。 不管怎么说,我雅兰在这个家里总是大媳妇吧? 既然大家都是王家的媳妇,而二媳妇生养儿子的危机已经解除了,她丽萍可以住在婆婆家,我雅兰凭什么就非要住到自己家去? 她小媳妇可以住在婆婆家享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凭什么我就要在自己的小家庭中服侍老公、抚养女儿? 哼,这种事想发生在我雅兰身上,门都没有! 谁还不会过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日子吗? 谁还那么下贱地争着抢着要去过那种侍候人的生活吗? 除非她是个大傻瓜! 何况,住在婆婆家里,吃饭不需要花钱,住宿不需要花钱,就连水电都不需要花钱! 他梦都和丽萍包括他们的“王京艳”可以当“啃老族”,难道我和建都,还有我的女儿洋洋就不可以当“啃老族”吗? 人不求人,谁也不比谁低一头嘛! 正因为有了这种想法,所以,自从上回雅兰逼着梦都把自己接回王家别墅后,特别是知道丽萍生育的是女儿后,她就索性住在婆婆家里,过起了养尊处优的日子,再也没有回自己的小家庭了。 至于雅兰的丈夫建都从北京出差回来,因为妻子住在父母家里,建都自然也就跟着妻子回来住了。 只是,与雅兰的养尊处优生活完全不同的是,丽萍回到王家后,却再也没有怀孕期间的那种优越的待遇和享受了! 不但没有了过去的待遇和享受,现在,王家的家务事情,除了买菜、做饭、一楼客厅、餐厅的卫生,以及为王副市长、市长夫人、还有雅兰一家三口的衣裳洗涤等,明确由小保姆负责承担外;其它的家务事儿,就统统地落在了丽萍的身上! 按说,在对待丽萍的态度和待遇上,市长夫人本也不会做得这么绝情、这么露骨的。 我们前面说过,尽管市长夫人对丽萍生育女儿的现实如鲠在喉,但她毕竟还是信神的妇女,毕竟对那位“仙姑”说过的话带有极大的顾忌! 她害怕自己违背“神的意旨”,反抗“命运的安排”会受到神的惩罚;也害怕歧视生下女儿的丽萍,会在下辈子遭受不可预测的报应; 再加上丽萍生下的女儿,不管怎么说,总是梦都的亲生骨rou,或者说是自己的亲骨rou嘛! 所以,当丽萍刚回王家的时候,市长夫人对丽萍虽然没有了过去那种“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的热情与呵护,但也不至于要丽萍去做什么家务事。 事情坏就坏在她那群喜欢绕嘴绕舌的牌友身上! 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自从丽萍生下女儿后,市长夫人早抱孙子的希望彻底落空了,便又恢复了过去的生活习惯,每天上午、下午,甚至包括晚上,她都要到那位玲子称为“郑阿姨”的牌友家去搓麻将。 应该是在丽萍回到王家的第二个月吧,那天下午,市长夫人又到郑阿姨家打麻将了。 摸过两圈牌后,郑阿姨忽然问市长夫人: “秀华,你家的二媳妇生下个女孩,孙子没抱上,难道你就这样算了?” “不算了还能怎么样呢?” 市长夫人一边沮丧地回答,一边无精打采地在桌上洗牌。 “不能怎么样?难道,你就不能叫她再怀一胎吗?” 郑阿姨提示性地问道。 “怎么不想呢?我是很想让她再生一胎啊!可是,按照国家现在的政策,不是不许一二胎吗?” 市长夫人无奈地摇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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