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贼_第三十七章 婚书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十七章 婚书 (第3/3页)

来当海盗了——海盗们讲究的是弱rou强食,胜者为王,拳头硬的说话就对,其他的都是浮云。

    更何况陈陇说的虽然是歪理,却也有几分人情在内,毕竟泰冰儿这十几年来,都被看成是少船主,在许多海盗头目和小海匪心里,早就是船队的接班人了,哪能因为一张破婚书就被打下来?

    果然,陈梢也大声反驳说:“就算大小姐真的嫁人了,毕竟也姓泰,船队的事情也只有她能说了算,还轮不到外姓来指手画脚!”

    “好了!”眼见双方争执不下,吴平忽然大喝一声,盯着泰冰儿的眼睛道:“大小姐,我虽然名上是你的舅舅,可毕竟是外姓,而这是老船主的家事,这张婚书也是多年前的东西,我只代我meimei你的二娘,问你一句,你承不承认这张婚书?”

    “要是承认,虽然你还没正式过门,却也已经算是林家的人,老船主虽然是你父亲,可这是泰家的事情,自然有泰家的主母来处理,轮不到你来多管!当然,你终究是老船主的亲生女儿,谁也不会拦着你尽孝,这份基业也少不了你的一份!”

    “要是不承认,那你自然还是泰家的人,但你和阿风之间就再也没有半点关系,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明白吗?”

    吴平目光如针尖般闪动,冷冷地道:“怎么样?大小姐?”

    陈陇、陈梢等人大喜,心想这还不简单,这张破婚书本来就不知道哪里来的,承认这个不是有病吗?赶紧把船队的基业拿下来,同时借着老船主的事情,把这些吃里爬外的反骨仔们给清理掉才是正经。

    可不想泰冰儿迟疑半天,脸上忽红忽白,最后咬了咬牙,居然开口道:“确实有这份婚书,我爹爹对我提起过,是我六岁那年的事情。。。”

    这话一说出来,顿时满堂哗然,陈陇、陈梢和华国光更是惊的目瞪口呆,急得几乎要去撞墙,心想大小姐啊大小姐,你到底在想什么呢?别说这婚书说不清楚是真是假,就算真的是老船主立下的,现在这种时候怎么能承认?为了这么大的船队和基业,一张破婚书不认就不认好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林风更是懵了,他虽然知道泰冰儿对自己很好,他也很喜欢这位二当家,可却没想到两人已经是定下亲的,要这么说起来的话,泰冰儿其实早就算是他林家的人了,那这个少船主的位置就不是那么笃定了——吴清吴二夫人可是泰老翁名正言顺的继室遗孀,这份基业她也少不了一份的,就算冰儿能和她争一争,却也不是那么名正言顺毫无悬念了。。。

    “阿风,你应该知道我的心思的。”泰冰儿轻轻咬着嘴唇,心里却如小鹿般的乱撞,其实她也不知道这份婚书到底是真是假,可事情明摆着,要是不承认的话,虽然有可能会顺利接下泰老翁的基业,可众目睽睽之下,自己以后想嫁给林风,恐怕就不可能了——就算自己控制船队后,再来谈婚嫁之事,只怕也会被人背后指点取笑,她要的是堂堂正正的嫁给林风,而不能有半点瑕疵。

    “既然大小姐承认,那就好说了。”吴平冷冰冰的声音中居然也透出一丝喜意——想不到还真的是这样,难怪这位大小姐当年出走,去的是林风那里,看来两人果然是早就勾搭上了,不过为了私情居然放弃这么大的基业,真是脑子进水了!

    “那这里的事情就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自有泰家的主母做主。”至于泰家的主母,自然就是他的meimei吴清了。

    但泰冰儿却冷笑道:“我只是承认这婚书是真的,什么时候说过让这女人来做主?你们兄妹对船队觊觎已久,难道我不知道么?”

    饶是吴平颇有城府,也被泰冰儿这么简单尖锐的说话刺的脸上发烧,恼怒道:“你既然已经是林家的人,又怎么能管泰家的事情?”

    泰冰儿冷冷地说道:“你既然姓吴,又怎么能来管泰家的事情?”

    陈陇、陈梢等人连忙附和道:“不错,无论怎么说,大小姐也还是老船主的唯一的子女,泰家船队的事情大小姐说了不算,难道还由你们外姓做主?”

    吴平哈哈一笑,指着吴清道:“就凭我是我meimei肚子里孩子的舅舅!怎么样?”

    厅中众人,包括陈陇、陈梢在内,闻言都是一怔,心想这又是哪一出?

    只听叶潜满缓缓道:“两个月前,老船主请来了李大夫给二夫人把脉,二夫人确实有了身孕,而且很可能是男孩。”

    “男孩?”陈陇、陈梢等人都是脸上变色,这才知道为什么吴平会一直纠缠在那张看上去似乎没用的婚书上面——如果泰冰儿已经嫁人,那自然算是林家的人,而吴清却是泰老翁名正言顺的继室,无论怎么说名分上泰家的主母,在处置泰家产业上有自己的权力,相比之下,泰冰儿的地位就弱了一分。

    但泰冰儿毕竟是泰老翁唯一的后代,就算吴清能分走部分利益,只要泰老翁没有别的子女,最后船队肯定还是要由她来继承,吴平他们也无可奈何。

    可现在吴清有了身孕,那情况就完全转变过来了,如果是男孩的话,那泰冰儿的少船主身份就岌岌可危了,在这个时代,男子继承基业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说个不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