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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大风起 (第1/2页)
“他mama的,这真不是人呆的地方。”雷雨边给十几匹马喂草料边大骂,声音之大,外面的人肯定听的见,可没人理会他。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自从那晚与那个奇怪的老人,也就是这乌云山山寨的大首领谈了几句话后,两人就被关在一间房子里,三天后才放出来,什么也没说的,直接给两人分了间房子,然后,雷雨就被分配到了这儿,得了个很好听的名字——马监!可左右都只有他一人,除了每日有孩童专门给马打草料外,其余的全归他一人负责,可奇怪的是,没人来和他说一句话,不管他是把马喂饱了,还是冻着了,就是没人来理会他,这点,让雷雨无法忍受,他是来拯救世界的,恩,准确的说,是来追求微微安这个与地球的女友同名同姓又长的一模一样的女人,怎么能被人这么无视的冷漠了。 卡达尔被带走了,也许是矮人的名声起了作用,这里的人对于矮人相当友好,甚至是热情款待,有很多次,卡达尔都提着酒rou来给雷雨打牙祭,看的雷雨心里酸溜溜地,也吃的雷雨满嘴流油。 给十几匹马儿喂完草料,已经是黄昏了,这么多天已经习惯了,也不累,雷雨到山寨的公共食堂打了一份简单的食物,飞速的吃完,一抹嘴,快速的向后山走去,进行他每日的必修课之一——练剑气! 这么多天来,他已经知道这儿为什么叫乌云山了,这个山寨看起来随意修建,其实,里面大有玄机,虽然看不懂里面是否有阵法排列,但这乌云寨依山傍水,建立在一座高约三百八十米的山上,周围是群山环绕,可离这乌云山最近的一座,也相隔五里,天色稍晚,看起来,周围一片灰茫茫的,这就是乌云山的由来。而乌云山山顶,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里,除了草,全是石头,山后却是百丈高的悬崖,光溜无比,根本无法攀爬,一条瀑布从乌云山山顶左侧飞流直下……可以说,就算敌人围困此山,只要粮食足够,可抵挡好一阵子。 乌云寨从下到上,天然的加上人工开凿,共分为五台,看起来就像一个大圈圈着一个小圈,一圈圈地围上去,而上山也只有一大一小两条路可走,绝对的易守难攻。全寨共有人口五百六十三人,其中,青壮年的男人约百人,老人和儿童占了一半,从那些儿童的口中得知,原本,这里是近千人口的寨子,可这几年因为各种原因,这里死了很多人,还有一部分是迁移到了别的山寨,用他们的话说,这些战死的都是英雄,而迁移到别的山寨的人都是叛徒。其中,来抢人的(火并),最主要的就是骆驼峰的那群同行,而微微安先前说的金达,就是骆驼峰洞主的独苗。 雷雨知道,就算有人监视自己,自己也无可奈何,还不如放开了些。 盘膝坐在山顶,迎着落日余辉,深深地呼吸三次,然后,闭上眼睛,开始按《青莲剑诀》调息。 半个小时后,雷雨睁开眼,站起来,抽出卡达尔赠送的宝剑——青莲,也没有什么招术套路,直接按照那篇被翻译过来的《青莲剑诀》汤字诀中所指那样,对着背后一人多高的一块巨石,刺、劈、斜、提,就四个剑式,每个剑式练五百下…… 两千个简单到最简单的招术练下来,天色已大黑,雷雨头上冒着丝丝白色汗气,提剑的右手微微颤抖着,左右看了看,能见度只有七、八米了,擦了把汗,和以往一样,脱下自己的外衣,露出上身。按说,站在着峰顶,又是寒冬,绝对能让人冷成冰棍,可他却没丝毫发冷的样子,反而面色红润。 按那书上说的,越简单的威力越最大,招术套路再多,也逃不过一个基础,刀与剑基础中,最大的区别就在与刀的劈,剑的刺,无出其左右,所以,练剑者只要把刺这一招练好,就能一通百通,成为剑之王者刀之客星。 选好距离,目不斜视,配合心法,提剑便刺,这么多天来,他已经能很好的把握住准头,每刺一下,剑与石头的接触点都丝毫不差,每次碰撞,总能发出一噌地一声脆响……收回,再…… 如果在白天,你会惊讶的发现,雷雨每刺出一剑,那剑尖处,变会爆发出一厘米左右的青色剑气,而每当剑气与石头接触后,会瞬间消散,看起来,好象是击中目标后,与目标碰状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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