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穿越之我是懒虫_第一百零六章 似乎梦中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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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六章 似乎梦中梦 (第1/3页)

    从沉睡中醒来,我头好昏。

    我是浙江的一个普通企业的文职人员,刚才因为太劳累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会儿。最近我老是梦见自己的名字叫陈迪,外号叫懒虫,住在一个叫主神空间的地方。

    不就是《无限恐怖》看多了吗?哎,居然最近老是会做这样的怪梦。我是不是压力太大了,还是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

    我的名字叫刘秀,就是和汉朝的那个皇帝同名。只不过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文职人员,这个社会里最不起眼的一员。每天过着有规律的生活,上班,回家,再上班,再回家。

    我感觉整个人的灵魂都麻木了,物化了。我又不能真的如梦中一般,在主神空间里玩耍。

    我晚上除了玩PS2以外就是玩电脑,再加上出去打街机,混酒吧。女朋友也是一个接一个的换,我真的感觉自己虚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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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这样过着日子,不过已经很久不做无限流的梦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的精神病居然不药而愈。

    那一天,我的人生发生了转变。

    我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叫高鸿的小混混,自称什么青鹰帮头号打手。哎,故事真是不提也罢,男人真的是不打不相识啊。

    那天,我和他同时看上了一个穿着极其性感的美女,同时准备对这位美女下手。我抢先了一步,以绅士一般的脚步,抬着酒杯,走到了这位火辣至极的美女面前,用我训练了多年性感的嗓音问道:“美女,请问我能请你喝一杯酒吗?”

    那美女对我笑道:“当然可以,你要请我喝什么酒呢?”

    她的声音同样诱惑无比,她的眼神里有一种捕获到猎物的猎食者才会有的眼神,我一听就知道遇到了和我同级别的高手了。

    高手过招,那可真是有荡气回肠知己相遇的感觉。

    于是我刚准备进行下一步行动,突然身子就被旁边的一人撞飞了,我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只大象给撞飞了一般。

    “草泥马,你TMD是个什么东西,居然敢和老子抢女人。”一黄毛混混撞飞了我,大概1米9的身高,对着我还吐了一口痰,他身后的小弟也一脸鄙视地看着我。

    我当时被撞倒在地,脸上还被吐了一口痰,心里真是怒火中烧,再加上喝了一点小酒,微醺。

    于是,我仅仅是慢慢地从地上站起,优雅地拍拍自己的衣服,拿出一张纸擦掉脸上的口痰。看了一眼那些小混混眼里对我的不削,随便拿起桌子上一瓶酒就往黄毛混混的头上砸了下去。

    “砰!”所有人听见了响声,都看好戏一般看着我们。中国人就是喜欢看戏,这是没办法的。

    鲜血,从黄毛混混的头上流了下来,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我手里拿着一半啤酒瓶的剩余部分,很尖很尖的那种,就如会独孤九剑的令狐冲一般,极其孤傲地指着黄毛。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装逼,我心里暗暗在想,为什么这黄毛混混没有昏过去呢?

    他转头,怒视着我,如一个随时准备攻击的猛虎。

    我心里暗暗对自己说道,除死无大事,他如果过来我就狠狠地下狠手,大不了一个无期徒刑而已,反正自己的生活也够无聊了。人如果灵魂都死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他的手下那些小混混,都张着大嘴巴惊讶地看着我,在他们的意识里,还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弄他们的老大的。但他们也不敢过来,因为这些小混混的眼中看到了我的狠意。

    他们已经本能地感受到了生命的危险,尤其是当我的目光一直在他们的脖子上转来转去的时候。

    如果脖子被碎酒瓶割破,那一定很疼吧……

    对峙就这么进行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了,酒水和血水顺着黄毛混混的脸一滴一滴地流着,时间仿佛停止了。

    忽然黄毛混混放松了气势,而后问道:“哥们哪条道上混的,小弟浙**鹰帮高鸿,在道上薄有微名。”

    我说道:“我不说假话,如果我说我只是一个小白领,并不在哪条道混呢……”

    我的嘴角泛起一抹残忍的微笑,来吧来吧,让我杀一个人吧,随便什么人都行,我不想活了。

    高鸿说道:“刚才看你的气势,还以为你是白道上的人。不过,你是条汉子,我高鸿交你这个朋友。这个妞就让给兄弟你吧。”

    高鸿,高鸿,为什么这个名字如此熟悉呢?

    我转头望向那性感美女,只见性感美女已经仪态全无了,见我望向她,她眼睛里满是恐惧。

    罢了罢了,无趣无趣,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我说道:“这女人已经被吓破胆了,没意思啊没意思。我还是不要了,如果我现在要回家的话,你们是否会阻拦?”

    高鸿笑着说道:“当然不阻拦。兄弟自便。”

    我点了点头,而后走出了这家酒吧。

    高鸿此时心里也在疑惑,为什么刚才和那个小白领对峙的时候心里面会产生恐惧呢?这种情况只有在和老大比武的时候才会发生……

    而后的日子,我居然在那家酒吧经常遇见高鸿。大家都和和气气的,一来二去由于性格相投反而成了朋友。

    和道上的朋友结交,本来不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那就是生活刺激了许多。

    有一次,有人到了酒吧闹事,是高鸿镇守的那家酒吧。一个大学生,可能是学生会主席吧。因为女朋友被高鸿调戏了一下,于是想要表现表现,叫了30多个男生手拿这器械就来砸场子了。

    高鸿打了电话叫我来帮忙,我居然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直接,可能是一种冥冥之中的感觉吧。

    我带了我的高尔夫球棍,是我平时打高尔夫球时最喜欢用的那把。用这个棍子刷人,估计会很有快感吧。

    我打出租车来到了高鸿的酒吧,就见双方人马一直僵持着。高鸿只有10多人,但个个都是混混。对方虽然有30多人,却都是大学生。

    至于为什么雷声大雨点小呢?是因为高鸿他们的混混,有3个手里拿着是菜刀……

    这可是菜刀啊……

    大学生们犹豫了,但是为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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