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途风月_唐府兵制度,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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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府兵制度,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第2/3页)

以时”,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逐步废坏,军资无所依靠,府兵乃纷纷“亡匿”﹑“耗散”。玄宗时,下令将服役期减少至15年,自25岁起服役,40岁乃止;又将“三年一简”改为“六年一简”(《新唐书□兵志》),但都未实现,以致折冲府无兵上番。天宝八年(749),被迫停止上番,折冲府从此名存实亡。

    由於府兵制日趋败坏,唐初即存在的募兵制便逐渐兴盛。从开元十年(722)起,大规模召募壮士充宿卫。开元十二年,更名为骑。次年,骑达12万人,分隶於12卫,每卫1万人,又分为6番,轮流上番服役。平时近营为堋,教阅弓弩,免除赋役,资粮由官府供给。

    骑多是被强迫入募和已逃亡再来应募的折冲府卫士,实际上是摊派兵役,其重要变化是由尽义务变为受雇佣。

    骑自始就很衰弱,其召募亦无定制,前后只维持20余年。

    唐初,驻防京城和宫廷的部队统称禁兵或“天子禁军”。从12卫府轮番调来宿卫京城的府兵,称南衙禁兵。单独组建﹑驻防宫城北门的禁兵,称北衙禁兵。他们最初是从跟随李渊起事的军人中简选3万人组成,称为“元从禁军”(《新唐书□兵志》),系父子相代,专事宫城宿卫。以后,太宗又从中选善骑者百人,供戍卫﹑田猎之用,号“百骑”。另置北衙7营,选骁壮者,於玄武门左右屯营,号“飞骑”。高宗时,置左﹑右羽林军。武则天时,改“百骑”为“千骑”;中宗时,改“千骑”为“万骑”,分左﹑右营;玄宗时,增左﹑右龙武军;肃宗后,也多有更易。禁兵一般是召募来的,历来骄惰怯弱,后受宦官控制,更加腐败。但是,唐朝后期主要靠禁兵维持残局。

    唐初,驻防边境的军事机构称镇﹑戍。镇与戍均有上﹑中﹑下之分。上镇500人﹑中镇300人﹑下镇300人以下,每镇设镇将﹑镇副各1人。上戍50人﹑中戍30人﹑下戍30人以下,每戍设戍主﹑戍副各1人。此外,在少数地方,大者设军,小者设守捉,各设使和副使统领,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职。地方兵中多为各地轮番到边境戍守的戍卒,称“防人”,3年一代,自备资粮;另有少数召募来的兵,称“防丁”或“丁防”。玄宗时,在戍卒中召募能更住3年者,官给赐物;后又召募长期从军的健儿,称“长征健儿”,资粮等均由官给,称为“官健”,是由国家供养的职业军人。后期,地方藩镇的军人主要是这类“官健”。从武则天时期起,北边部分州还建立一些民众武装,称团结兵,其他地区也有土镇﹑土团﹑团练等。团结兵一般是“选丁户殷赡,身材强壮者充之”(《唐六典□尚书兵部》)。官府给予身粮﹑酱菜,免其徵赋。主要任务是配合军队防卫边疆。他们由州刺史或节度使统辖。

    唐朝还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军事法律,如《卫禁律》﹑《擅兴律》﹑《捕亡律》﹑《宫卫令》﹑《军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对军人的职守﹑赏罚等有较详细的规定,凡违犯了“令”﹑“式”中的有关规定,就要依“律”﹑“格”给予惩处。

    唐末,各节度使控制地方政权,凭藉其拥有的土地﹑人丁﹑财赋,豢养大批军队,与朝廷抗衡,改变了“内重外轻”的态势。安史之乱以后,割据日甚,以致“方镇相望於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自国门以外,皆分裂於方镇矣”(《新唐书□兵志》)。

    一、初唐的府兵制度:

    1、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将关中分为12道,即12个行政区域;每道置一军,共12军;又设若干骠骑府、车骑府,分别隶属于12军。武德三年分别授予此12军军号:万年道参旗军、长安道鼓旗军、富平道玄戈军、酒泉道井钺军、同州道羽林军、华州道骑官军、宁州道折威军、岐州道平道军、邠州道招摇军、西麟州道苑游军、泾州道天纪军、宜州道天节军,每军设将、副将各一人,督率府兵且耕且战。

    2、贞观时依隋制,设府兵之最高统帅部门十六卫——其中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候卫、左右领军卫、左右屯卫、左右骁卫这十二卫各领军府40至60不等,军号分别为骁骑、熊渠、豹骑、羽林、射声、次飞,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不统府兵;以及太子东宫六卫率——太子左右卫率、太子左右司御率、太子左右清道率,诸卫率各领军府3至5不等,东宫十帅府中的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太子左右内率府不统府兵。

    太宗又分全国为十道:关内、河南、河北、河东、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全国军府虽然由12卫和六卫率分领,但同时又按地域隶属于道,所以府兵有双重节制。12卫和六卫率领有军府,但不得自行征调,调兵须有皇命,地方上不见命令不发兵;十道及下属各州不直接领兵,其对下属军府的职责是进行检查督促;各军府长官发兵时须以鱼符为凭,州、道长官参与合对;各卫、率所属军府不集中在一道、州,一道、州的数个军府也分属不同的卫、率,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结党和割据,虽然缺点是不利于应急,但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了。威服四夷,屹然天下,全仗于此!!!

    贞观十年(公元636年),军府长官改称折冲都尉,副手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军府改称折冲府(即折冲于樽俎之间之意,备兵而不用兵,吾神往之~~~),其数目时有增减,大约保持在600府左右,府兵约60万人,骑兵约占十分之一。编制如下:

    十道:

    上府(1200人):6团=12旅=4队=120火

    十二卫:

    中府(1000人):5团=10旅=20队=100火

    六卫率

    下府(800人):4团=8旅=16队=80火

    特府(1500人):5团=15旅=30队=150火

    每火10人,设火长;每队5火共50人,设队正;每旅2队共100人,设旅帅;每团2旅共200人,设校尉;并分上、中、下府;另有特府,乃武周为拱卫东都洛阳特设。

    3、唐代府兵制度概况:

    (1)兵员概况:

    唐代府兵有内府和外府之分,内府即“三卫五府”——亲卫、勋卫、翊卫,而勋卫、翊卫又分为一、二两府,内府卫士负责宫廷宿卫,外府即各折冲府。府兵的选拔其时有三项标准:资财、材力(体力)、丁口,而以资财为首,等级观念很严;三卫五府士兵由五品及上柱国以上官员子孙组成,外府士兵由六品以下官及良家子弟组成;家中人口多、体力好的人21岁入役,61岁出军,三年一检点,相当于终身义务兵,本人享受免租庸调,同时自备粮秣、短兵器,战马和盔甲、长兵器由国家负担,每年冬季以府为单位由折冲都尉指挥进行cao练。

    (2)勤务: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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