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8章 各取所需 (第2/2页)
生的气愤… . 连这次再回特勤局被记忆中那些熟悉的建筑和事物所打动,都停止不了于二的急迫的深呼吸! 为什么说“再回”特勤局?因为于二当前的身体的前灵魂于子将,因为为黑帮在金融网络里洗黑钱而被捕,也曾被雷魔头忽悠而受招安。后来就曾在特勤局总部工作与生活过相当长一段日子,作为“特别信息战人员(隶属于军事组织的黑客)”。直到后来因为那件差点引发世界大战的“阿波罗军事卫星事件”退役,才离开这里,带着忘不了的“血海深仇”回归平民生活… 当然他最终还是被仇恨吞噬,练功走火入魔,让穿越来的于二顶替了他。 不过于二此时认为于子将过去“所受的恩惠、所欠的人情、想报的仇怨”能还就还。 不能还的,比如仇恨那就算了。因为于二觉得“当务之急”是“一边多多的挣钱,一边找寻那可能也来到这个异时空的媳妇”,哪有时间往仇恨的深渊里走。 当然有些事情,还是得做的,比如: . 首先,征得雨点的同意后,将雷局长打到他账号上的千万现金捐给了“中国警察慈善基金”。因为于二不觉得这是因为“于二”【过去】的能力所挣来的钱——— 获得这些钱所必须的“超凡武力”与“史诗黑客”,严格点说:都是前身于子将的遗产。所以这笔钱就都捐了,于二不打算作为自己的财富。恩怨既已经分明,那么金钱也得来的明明白白… 而这些钱,还不能不要,甚至不能少要。这一千万对于【赫耳墨斯】的价值来说,远远少了。更别提那些从蓝鸟酒吧拌出来的黑科技装备,哪个不是价值连城。但对于一个生活在新时代的普通人来说,只要中产的生活条件,千万也可以让人活得很滋润了。
那么为什么这钱不能少要?因为要考虑人性,圣贤【孔子】就是反对“拾金不昧”的: .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孔子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 上文是说:鲁国有一道律法—— 凡是有见到鲁国人在他国沦为奴隶者,自己垫钱将其赎回,可从鲁国领取赏金报酬。很多被人当做牛马使唤的鲁国人奴隶因此而获救。 子贡也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却不去接受赏金,鲁国上下听说这件事后纷纷称赞他重义轻财。子贡也觉做了善事而不求财物回报是更高的善举,因此十分得意。 他的老师孔子听说了这个消息,却十分生气,对子贡说:“你作这件事实在愚蠢啊!” 子贡既委屈又疑惑,不懂孔子为何骂他。孔子说:“你仍然不明白道理啊。你只看到了现在,却看不到未来。只看到了眼前方寸,却看不清大局整体。让我来告诉你失误之处吧。鲁国人被人赎回,赎人者领取应得的酬报,这是平衡的规矩道理。奴隶获救,救人者也被人称赞,也能得到应得的酬劳。现在你把它打破了,日后人们赎回奴隶,若领取赏金,可能会受到别人的嘲笑,被当做贪财之人。若不领取赏金,虽然会得到称赞,但却会白白蒙受金钱损失,鲁国富翁少,平民多,许多平民是难以承担这些损失的。这么一来,救了奴隶后,要么被人嘲笑,要么自己蒙受损失。长此下去,大家恐怕都会故意对受苦的奴隶视而不见,谁愿意再去救人呢?子贡听完,羞愧不已。 子路救了一个溺水的人,被救的人很感激,要送一头牛给他,子路收下了。 孔子听说之后,非常高兴,说道:“从此之后,再见到溺水的人,必定人人奋力相救。” 所以,至少让做好事的人不吃亏,这样才是符合人性的。道法自然,人性亦是自然。 . 这一千万于二不是为自己要的,所以就先要来再捐出去。虽然麻烦些,但还不能简化。 不过于二不知道的是,完全独立的“金融监管部门”在“雷魔头”的要求下,对特勤局这笔独特的“劳务费”有额外的追踪。特勤人员在查询到“全额捐出”后对于二那是一个钦佩,雷魔头也很欣慰。于二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此事对于二和特勤局和的后续“打交道”带来莫大好处。 . 于二还不急着去挣自己的钱,于二要做第二件事: 离开雷局长的宿舍之后,带着特勤局特制的智能眼镜。这次之后千万不能再随意侵入特勤局网络了,只能使用内部安全验证过的设备。他特意去寻找这次再回特勤局总部辖区的第二目标: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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