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第2/2页)
。) 的请求,这事儿要是放在一个多月前,他肯定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翅膀还没长硬的同治皇帝载淳肯定会当场“夺情”(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原本少见,但在战场上,原谈不到“丁忧”,古人称之“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想尽一切办法留住他这个生力军。 但是现在可就说不准了,满朝上下包括年轻皇帝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那位被一致认为是“美利坚”的东来之客身上,载淳那边说不定是正愁没有理由打发他南下,现在可倒好,理由送上门去了。 如此一来也只能是病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吩咐唐庆道:“我去向皇上禀明,你先收拾东西,如果皇上首肯,立刻启程回福建。” “少爷。”唐庆小心翼翼地叫住他:“您弄错了,不是回福建。是广州。”说着将那封家书递上。 沈哲心里泛起了嘀咕,难道这个世界连这都改了,也不对,都过了这么久,他没道理他连自己就是哪儿的人都搞错了,却没有人提醒过他。 他将信将疑地打开那封家书,见落款处写着的书名却是不是他的父亲沈葆桢,而是另外一个名字“沈宝棣”,而这个名字上面却又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父”字。 他心中疑惑大起,第一反应是信送错了,但是这个名字与他亲爹的姓名如此相似,就算不是同一个人起码难逃亲缘关系,而就算送错信,也不至于从错送到京城来,而且仔细想来自己的当年中举,的确是广东省的举人,而非福建省,再者,在仅存的那一点儿属于这个躯壳的记忆中,所有记忆的发生地似乎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广州。 但如果没有送错的话,他爹岂不是就变了一个人,这点也是绝对不可能的,至少他的义父李鸿章和老师左宗棠都明确的说过,他的父亲是沈葆桢,而当初他出国的时候,之所以有那么多清流也肯站出来为他求情,其原因也是因为他的外公是虎门销烟的封疆大吏——林则徐。
沈哲一时间不敢妄下断言,只是含糊地敷衍立即举,以自己要进宫面圣唯有,匆匆离开了府邸。出了巷口,却没有往皇宫的方向走,而是调转马头,直奔章云平的住处。 章云平是个大忙人,但是好在两人有缘,章大老板这天恰巧在家,沈哲见到章云平就像是见到救命稻草一般,什么客套也没有就直奔主题—— “章兄,,您现在立刻到我家里去,试着帮我跟我管家打听一下,这个人是谁?” 沈哲拿出那封家书,指着落款上的名字。 章云平心不在焉地瞥了一眼,道:“那不是写了吗,是你爹。” 沈哲脸色一沉,看了看左右,道:“谁是我爹,你不知道我爹是谁呀,要是加上这个,我可就有三个爹了。” 章云平再仔细一看,觉得这个人的名字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此人是广州有名豪绅,他看了看那个名字,又看了看沈哲,终于明了一切似的无奈地摇摇头。 故事要回到十多年前的广州城,沈宝棣是广州有名的大地主,是广东米业的龙头,肩负这整个广东省大半人口的口粮,而在大清国,很多时候不是谁有钱谁硬气,而是谁有粮,谁的腰杆儿才能听得直。而沈宝棣无疑是整个广州城里腰杆儿最直的人,连两广总督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沈老爷在广州成立呼风唤雨自然无限风光,不过老天也总是公平的,越是风光的人,他越喜欢那点儿事儿来让他添堵。 而在诸多事情中,最让沈老爷闹心的就是他知道四十多岁才有一个儿子,从小全家人都宝贝的跟眼珠子似的,但是正向我们通常说的那样“多难兴邦”,一个国家尚且要是不是拎出来锤锤打打,一个大活人,从小养尊处优,生命力就难免脆弱,最终这位大少爷十来岁的时候广州爆发了一场疫病,能抗过去的自然活,抗不过去的就得死,不过,这种情况只针对穷苦人家,因为富人有病不用抗,自然有大夫来帮他们渡过难关,可是偏偏这位沈大少爷身娇rou贵,一病不起药石无用,眼看着就奄奄一息,随时准备咽气,而此时的沈宝棣,一来是对自己没有信心,觉得再折腾出一个儿子来太费劲,二来也怕自己等不到那个时候,便认养自己族弟当时已经有七岁的长子。 一切办理妥当之后,沈家大公子的病居然也开始好转,直至后来痊愈。 那个认领的孩子,自然就是沈哲。 掰指头算算沈哲从七岁到广州,一直到十二岁到北京中间不过就当了沈宝棣五年的儿子,可偏偏族谱把他划归到沈宝棣一族,按照大清律例也就成了那一户的人,这丁忧一事,便是躲不过了。 一切不出沈哲所料,同治皇帝很爽快的答应了他的神情,准了他的家,丁忧要多久,整整三年,来到这个时空整整七年,他第一次产生随波逐流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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