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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驻防资料 及旗人学校住宅 (第2/3页)
驻防官兵遇有出差又有借银,借银于24个月依限扣还的规定。例如,官员出差可借银40两,兵丁可借银20两。赴京引见者,协领可借银50两,轻车都尉40两,佐领、骑都尉、防御、云骑尉各可借银40两,骁骑校、恩骑尉、荫生、笔帖式可借银30两,领催、前锋可借银20两。凡借银只扣还本金而无利息。 又规定,凡官员遇有祖父母、父母、本身妻室白事及娶妻、娶媳、嫁女红事,凡兵丁红白事件均可借银。.规定协领可借40两,佐领、骑都尉30两,防御、云骑尉25两,骁骑校、恩骑尉、荫生、笔帖式20两,领催、前锋8两,兵丁6两。驻防八旗亦开办教育,培养八旗子弟练武习文,为国家提拔人才,文武并进,亦广八旗子弟进取之阶。荆州驻防八旗曾设有每旗满汉宫学及义学各一所,八旗翻译义学一所,牛录官学56所。 为今后的生活计,养育兵从5岁开始,每天早晚练习拉弓、蹲档,在6岁时练习射箭,必须达到5枝箭均能命中的水平,才能去比试。各旗都设一个公共场所,叫作“弓房”,是练武的场所,内中备有石锁、砂袋、铁球、千斤杠、滑车、铁杠。每个人都自备有弓、箭、刀、矛、大刀等习武兵器。弓房有教师专门教弓箭技术,每天卯时集聚练武,辰时散回各自家中料理家务,或做小生意,或作手工业。到晚饭后旗人子弟又集中在一起比试武艺,此时纯属自发性的聚会。这些人在比试武艺后,集钱到酒铺喝酒,酒醉后就在街上打人。 旗营中练武的多,习文的少的主要原因是:马甲有银四两二,武甲有二两五,不能练好弓箭的就得不到钱粮,而且,旗营中只有武官,没有文官,因而旗人认为习文没有前途。习武当兵成了每一个旗人子弟的唯一前途。有人不愿下苦功,到老还是白丁,一辈子没有粮饷,只能当小商贩糊口。当时旗营中少数青壮年漂洋出海,到南洋各岛去谋生,这些人在旗营户口档案中报“死亡”二字,以作应付。按旗营规则,旗民不能越出旗营周围八十里(?我好象有查过,京旗不得离城二十公里,驻防不得离城十公里,但此处资料是说八十公里,疑有错),一经查出要责罚四十军棍。 以下是关于这个的资料,百度的,未必准确,仅供参考: 驻防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所以这些驻防兵丁原则上他还是属于八旗各都统衙门来管理的,因此,这些驻防旗人他们在当地不可以置产,也就是说,不可以置产业,不可以买房子, ·而且兵丁故后,家口必须还京,这个兵丁故后,家口必须还京是一个非常劳民伤财的规定,对于这个兵丁本人还有家眷都造成不少的纷扰,对于当地的驻防将领,当地的官员,其实这个人们早就有怨言了,尤其的就是这个驻防兵丁死去之后,这个寡妇必须归旗, ·拿着丈夫的灵柩归旗,或者就是子弟们也都要跟随着回来,这一路上包括要照料他们,还要负责他们的食宿,然后回旗还要安置,这些都是很大的问题,所以在当时,就有人提出这问题是不是寡妇要是在当地能够再嫁人是不是就好一些呢?所以也都有很多的这种要求,所以在雍正朝的时候开始 ·这些规定已经有所松动了,有些变通了。尤其像这个寡妇的问题就是,当时,比如在雍正元年户部左侍郎常寿曾经就提过,他说:例定驻省城的官兵身故,将其尸解送京城,尸体要解送京城,所以拨给沿途所需的船车口粮,派官兵随护至京城。因京城无田无房,生活无赖, ·寡妇孤子将尸体于京城安置之后,即返省城以谋生路。虽然孝子节妇,因为隔省,不得适时以尽孝心,伏乞皇帝明鉴,饬下户部,除京城置有家产,自愿携尸移户前来者外,凡无业之人,停止尸解京城,如此则孤寡得以适时尽其孝心, ·且无官兵随护之累,驿站钱粮也不致糜费。这个要说一点儿题外话了就是这个解尸的问题,刚才,我有时候说得不是特别准确,有的时候说抚他的灵柩,有的时候又说他运送骨灰,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清朝,它在早期,也就是女真人的习俗里边它是火化的,而不是土葬,这个是满族早期的习俗,实际清朝早期的皇帝 ·也都是火化,这个是从女真的时候就开始。后来,到了入关之后,按照汉族人的习俗,就是把长辈的尸体给火化了,认为是一种特别大不敬的做法,认为是一种非常野蛮的做法,所以旗人在皇帝的赐令下,才逐渐地改变了这种方式, 以下是抄的说的荆州方面的: 清代荆州满城的总体人口增长情况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荆州八旗驻防江陵,占据江陵城东半部,约占城区面积的2/5。荆州满城最初的作用是军事要塞,驻防官兵在初期不到4000人。按《荆州驻防志》记载,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驻防荆州八旗满蒙兵员合计3543名,满城总人数约15,000名。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八月始补足4,000兵额,加上官员132人,官兵总数4132。因清制满汉不通婚,故旗兵多带家眷。而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增补驻防兵额,补充青壮年旗人。 居多,随军妇女人数应该有限,总人口数应仍稳定在1.5万人左右。其后因荆州政治军事局势基本稳定,并没有因为战争而造成大规模人口减少;同时洪水、瘟疫等造成的人口数量下降也极其有限,所以荆州八旗人口始终处在稳定增长之中。其大规模人口减少只有几次人口外调至其他驻防八旗: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将1600官兵,5000余口分拨至成都;同治十年(1871年)将500余户,2638名旗人分拨至江宁;光绪元年(1875年)将300余户,1933名旗人分拨至杭州;光绪二年(1876年)分拨300余户,1421名旗人到江宁。在这4次大规模的人口迁移中,同治十年(1871年)到光绪二年(1876年)短短5年间的3次人口迁移,其实基本可视作1次。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荆州八旗人数增长较多,而杭州、江宁等地八旗驻防在咸丰、同治年间的太平天国战争中遭到了沉重打击,清廷也被迫采取措施“损有余而补不足”。 至清末宣统三年(1911年)10月荆州反正时,满城中有男女老幼约2.5万人,其中驻防旗兵实际兵力约5000人。如果考虑到同治、光绪年间的大规模人口迁移,晚清荆州满城的人口总数应超过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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