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末章 女魔头,那绽开的鲜血之花 (第2/2页)
救我了么?” 琳琅抱着点点,泣不成声。 点点缓缓伸手,一双稚嫩的小手,轻轻抹去琳琅眼角的泪水和血水,“jiejie,谢谢你,你是最美的女魔头。” 太阳渐渐西斜,琳琅孤身一人,静静坐在镇子外面,看着那抹血红的夕阳。 小镇之外,一天之内,堆起了许多座新坟。陶知行带着点点,带着二十多个女学生,静静站在五座新坟之前。一天之内,这支北上逃亡的队伍,永远的失去了五个同伴,有的,被杀,有的,自杀。 最前的一座坟茔,竖着一面木牌,上面颤颤巍巍的写着,“吾妻李彩儿之墓——负心人陶知行立”。陶知行在坟前,深深跪倒,“百无一用是书生,娘子,我对不起你!我保护不了你!” “点点,你长大以后,别像爹一样,做个软弱无力的教书匠!” 太阳渐渐沉没,夜幕即将降临,身后流窜的残兵,身前上万的土匪,并没有立即进攻这早已疲倦不堪的小镇。琳琅从望远镜中,远远看着那些驰骋在暮色的探马和哨兵,一种明悟升上心头。这些土匪和残兵,只怕早就勾连,要不紧不慢的吃掉这瓮中之鳖。 琳琅从冷眼看着这些土匪,看着这些残兵。 一列列残破的马车,缓缓驶出小镇,马车两侧,是无数面容冷酷的人,男人,女人,还有孩子。 这些人,曾经贪恋着小镇的温暖舒适,曾经无法舍弃自己的店铺和生意,而今,这残破的小镇,为他们上了活生生的一课。 商队,那些曾经的豪门大户,那些绫罗绸缎,那些华美的皮草,那些奢华的首饰,让他们成为第一轮目标,这支三千人的队伍,如今,早已连一千都不到了。那些他们曾经视若生命的金银,如今,夺取了他们的生命。那些曾经为她们带来无数荣誉地位和尊严的金银,如今,轻易的将他们的荣誉抹掉,地位摘掉,将他们的尊严,践踏在地上。
这是最凄惨的队伍,所有的人,都像是被抽取了灵魂。金银,这个他们信仰的神物,这一次,带来的,是残忍的灾难。 没有人知道,到底有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些人身上,发生在这些人的家眷身上。 五十多个土匪,早已被琳琅释放,依旧没有给予他们任何的枪支,郭胖子孤独的带领着这支队伍,走在琳琅身前。琳琅,已经无法让这支队伍,走在自己身后。 队伍最后,是长长的马车车队,足有一百多辆。 前面二十多辆,安置的,都是那些受伤的人,那些已经失去活下去意愿的人。陶知行,不断的再各个马车间奔走,他的眼泪,早已流干,只有自责,深深的刻在心里。 后面八十多辆马车,慢慢的堆载着各式金银玉器,堆载着绫罗绸缎,堆载着世上稀有的古董。 “倒金银财宝!”琳琅一声令下,无数金银珠宝玉器,都被倾斜在小镇外面的田野中,堆起了一座座金碧辉煌的金山,落日的余晖照耀着,让这金山,放射出金红的光。 这是黄金和鲜血的颜色。这一座座金山,和小镇外新起的坟茔一样,在落日的余晖下,金红,金红。 这些金银财宝,远超琳琅的估计,总价达到两百多万两。这笔足以让任何人发疯的财富,被毫不怜惜的倾倒在大地上。 小镇四周,树丛深处,丘陵背后,那些黑暗的所在,顿时响起一阵阵呼啸声,显然,这些躲藏在阴暗处的土匪和残兵,被这金山银海,深深的打动了。 琳琅没有去看一眼这些金银,虽然,她早已身无分文。她从土匪山寨打劫的金银,也一同倾倒在这片土地上。 商队中,更是没有一个人,去看着他们昔日为之奋斗,为之哭过笑过心狠过卑鄙过的金银。 马背上的土匪,高举着步枪,从这支死气沉沉的队伍两侧,呼啸而过,没有一个土匪,愿意停留下来。 两支原本会生死相搏的队伍,就这样,擦肩而过。 琳琅坐在最后一批马车上,眺望着那座孤独的小镇。 “四平,四平镇,我会再回到这里!” 夜幕,降临! 这是最黑暗的时代。 —————————————————————————————— 从下午六点多,一直写到现在,这三千字,写的很艰难。 收藏一直在掉,大河知道写这些冷酷的东西,在女频是同时挑战读者和编辑的耐心。 为什么要写?为什么一定要写?是因为,这些文字,这些蘸着眼泪和胆汁来写的文字,首先感动了大河我。 为什么不写点温柔缠绵暧昧的小故事?因为虽然这本是穿越异界,但民国的历史,就是这样一个无可回避的黑暗时代。 大河和你们一样,希望琳琅能过上快乐的日子,就像前传抢婚篇写的那样,开心,活泼。我喜欢这样的琳琅,也衷心希望琳琅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有些语无伦次以及十分的祥林嫂了。 最后,原谅大河的任性,感谢399位包容大河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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