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名声初显 (第2/2页)
的照片和家庭住址。 随着那一份采访稿引发的热议进一步扩大,《明报晚报》的销量也迎来了一个爆发式的增长,从不到两万份激增到五万份。很多香江市民都怀着一份好奇心,买了《明报晚报》来看,他们都想知道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写的武侠小说会是什么样的。 当然,他们中有一部分仅仅只是好奇,并不能转化为订阅《明报晚报》的真正读者,但只要有一半就已经让胡副主编笑得合不拢嘴了。 香江的其它报社看在眼里,纷纷闻风而动。 但他们尽管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林静的住址,却没有能够采访到林静本人,甚至是林家的任何一个人。 无奈之下,他们只好采访了林静的左邻右里这些边缘人,然后充分发挥想象力,炮制出一篇篇捕风捉影的奇闻。 “出身单亲家庭的7A女状元,缘何不爱言情爱武侠?” “足不出户,7A女状元闭门造车写武侠!” “不幸家庭育奇葩,7A女状元不得不说的秘密!” …… 随着大量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奇篇杂文在无数大小报纸上出现,整个香江无论是看不看报的市民,也都开始对“林静”这个人有了耳闻。 不少《英雄志》的读者都恍然大悟,原来我一直在读的武侠小说是一个才十五岁的少女写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一部分矫情的读者,在得知《英雄志》是一个连花季都还没到的小丫头写的时,立即就放弃了跟读。 但这始终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数真正喜欢《英雄志》的都不会介意它究竟是何人所写。他们在意的是《英雄志》能否保持一贯的精彩,只要水准能够维持不变就足够了,如果能写得更好看,无疑更好。
话分几头,且说明报集团那边,金庸最近一直忙着将他所写的十五部武侠小说修订整合出版,没有太多关注《明报》的日常事务,只是偶然听说了林静的事情,于是找来晚报的副主编问了一问。 “我们的晚报上连载的《英雄志》和那个7A女状元是同一个人?” “是啊,查先生,当初我也和你一样感到很惊讶,这不,随着她的访谈在副刊上登录,已经成为香江的奇谈了。” “那这位林静小友家庭贫困也是事实?” “确实啊,她mama年初的时候过世,一家住在公屋里,据说还欠了不少的债务。” “她的稿酬是怎样算的?” “千字三十五。” “千字三十五,低了点,翻一番吧。” 翻一番就是千字七十,胡文亮迟疑了一下。《明报》一般都不会主动给作者加稿酬的,金庸猛地说要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作者加一倍的稿酬,很是让胡副主编惊讶了一下。 “有什么困难吗?”金庸没有多解释,只是随口问了一句。 “困难倒是没有……”按照《明报》的规定,就算是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给《明报》带来了实际销量的增长,给增加稿酬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一般都是慢慢少量的加。 “就当是资助这位穷且益坚的小友读书吧。” 金庸办报是纯粹当成生意来做,而做生意想要获得最大的利润就要严格控制成本,所以他对报纸的支出才会那么的锱铢必较,在商言商嘛。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他吝啬之名远播整个香江。 其实在平常的生活中,金庸倒并不怎么吝啬。对于捐资助学这一类善举,他一向是慷慨解囊的。 就比如,有一次金庸带着一百万元的支票去一所学校捐款,学校的校长和他也是很熟悉的朋友,接过支票看了一眼后开了一个玩笑说“是不是写少了一个零”,金庸当时没多说,回头却立马送上了九百万。 既然主事人发话,胡副主编自然是从善如流。 林静那边很快就收到了《英雄志》的新合约。她虽然也相信《英雄志》的价格不会一直停留在千字三十五不变,但没料到喜悦来得如此之快。 《英雄志》已经连载出去了的有三十万余字,是旧价千字三十五不变,三十万余字以后的则作价千字七十,这意味着她一下子就能够多赚十多万。 而且随着她的名声慢慢打响,她又有了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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