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二一章 环境造就人类(二更) (第1/2页)
极乐法师121_第一二一章环境造就人类杀意如风一看唐时变得闷不吭声,就知道他肯定在盘算什么,一时也不去问,免得打扰唐时的思路。//78小说网无弹窗更新快//本书首发来自书河小说网 其他人习惯性地鄙视了天然宅一遍,各自挑好顺眼的面具或者蒙面巾。 轻声细语一边把他那个猫脸的面具戴上,一边忧心忡忡地说:“搞得跟化妆舞会似的,别到时候我们不小心分散了,连自己人都认不出来。”他相信,系统杂货铺卖的东西永远都不可能有什么独一无二啊! 杀意如风无语地看了轻声细语一眼道:“有种东西,叫鉴定术。而且一说话出声不就知道谁是谁了?” 轻声细语默默扶墙,这下就算没人对他说“注意智商”,他也知道自己刚才脑残了。 按照福柏现在的民风打理好,观察了一下街面上的情况,觉得七个人一起行动好像有点惹眼以后,佣兵团临时又分成两个队。唐时、杀意如风和水镜一队,其他四个人一队。 本着“想看看这个染病的负面状态有没有持续时间的问题”这种研究精神,月暝并不打算马上到新神殿去接受治疗。跟他一组的其他三个自然也只好舍命陪疯。因此,唐时这队就先出发了。 比起气势恢宏的大神殿,新神殿也许是修建时间比较仓促的缘故,看上去比较像富家小姐居住的小院。优美有余,庄重不足。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那所谓的圣泉女巫是个看上去才十五六岁的少女的缘故。 比照不小心染病来接受治疗的月族玩家们,单膝跪地等着那女巫把圣水洒到自己头上后,唐时用手指沾了一点头发上残余的圣水,嗅了嗅味道。 将他的小动作看在眼中,出了新神殿,杀意如风压低声音问:“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没,我只是想如果能研究出这圣水的配方的话,我也可以去倒卖了。”唐时一本正经地回答。 “……”杀意如风默了一下,忍不住道:“你就掉钱眼里去吧!” “说过我要养家很辛苦的。”唐时完全不脸红地说。 其实刚才那圣水的味道的确让他想到了点什么,只是一时间抓不住闪过的灵光。不过唐时已经打定主意,等有了断刃的消息,就去福柏的法师协会图书馆里面闭关研究去。 福柏的地牢很好打听。只是去探监的时候遇到了点经济上的问题。 这地方,居然连探监费都比游戏其他主城的统一定价高一倍! “必须造反啊,不然这地方真不适合人类生存了。”水镜才说了一句,就发现地牢守卫朝自己投来警告的一眼,于是识相地沉默了。 他们来时断刃正一个人可怜巴巴地缩在一间最小的牢房一角发呆。 他这间牢房暂时只有他一个人,想学其他牢房里面的玩家打扑克搓麻将都不可能。 乍然见到同伴们,就算是素来喜怒不形于色的断刃都忍不住眼睛亮了亮,动作迅速地靠到牢门旁边来。 他本来以为,自己被关起来以后,其他人会当他又单独行动了。任他自生自灭的。 “你们……”断刃想道谢,但是毕竟没做惯这种事,吐出两个字以后就接不下去了。 好在外面的三个都不是喜欢瞎起哄的类型,断刃没出口的话唐时他们已经猜到了,摆摆手示意他不必说下去,随后向断刃提起目前的情况:“这边的监狱现在不让保释,你待在里面的时候有没有从其他玩家那里听说什么?” 听到不能保释的时候,断刃连眼都没眨一下。显然是早就知道福柏的地牢现在有这么个设定了。 听明白问题后,他立刻就点头道:“你们来之前有个人和我一间的,他说福柏现在进了地牢想出去,要么是坐满时间,要么就是劫狱。” 劫狱! 这两个字一出,杀意如风眼中立刻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绯路玩了这么久。还没听说那家的监狱可以劫狱的,没想到这次福柏还真是各种意义上地打破传统。老实说,他想试一试…… 没注意到杀意如风的变化,断刃深明大义地说:“我被关的时间也不长。就四个小时左右,直接坐满就行了。你们不用管我。” “不可能。”唐时说着,看了杀意如风一眼。“你没发现这位已经跟打鸡血一样兴奋了吗?” 杀意如风闻言不以为意地笑道:“乖,断刃,等我们救你出来。” 被当做试验品的断刃欲哭无泪——老兄,你知不知道如果你们劫狱失败的话,我坐牢的时间要翻一倍啊?! 这时候再来喊这个,未免显得自己太怂了,所以断刃千辛万苦地忍住了。 维持着冷血刺客的形象,断刃面无表情地说:“好。” 水镜跟唐时顿时觉得这位拿自己冒险的好孩真是……脑袋被门夹了。 不管怎么说,身为团长的杀意如风斗志昂扬,作为切身利益关系者的断刃自己又同意了,那其他人就算有别的想法也没什么好说的。 也许是因为有劫狱这设定的缘故,福柏的地牢里不时有守卫来回,并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让断刃安心等消息之后,杀意如风等人没有多逗留,很快就从地牢出去,打算先在城里找个安全点的地方做据点,以便商量如何劫狱的问题。 但从地牢出来后,唐时却表示他要先去做件事。 “什么事?”杀意如风问。 “登记户口,还有查落花逐流水跟决战这两家公会的会长名字。”唐时说。 闻言,杀意如风跟水镜都是一愣,愣完以后,就有点心虚——由于进入福柏城的过程实在是有点曲折,所以他们不小心都把到了个新主城要先登记户口的这常识给忘掉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