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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第2/2页)
自由的多。 沈沁自从学毛笔字和钢琴以来,就一直坚持每天都要弹一下钢琴,也没有事没事的就练一下毛笔字。但这些在沈沁上高中住校以后就都做不到了。现在沈沁开始走读之后就又恢复了以前的习惯。 高二开学一个月之后,沈沁代表学校参加了一个全国的英语比赛。和沈沁一起参加这个比赛的还有高一二班的一个男生,叫俞文光。 沈沁就读的这个学校,虽然对于学生的学校成绩很看重,但也很鼓励学生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比赛,尤其是一些全国的比赛,就像这次沈沁参加的这个英语比赛。因为学校里的学生很可能因为参加全国的比赛得奖从而获得一些名牌大学的提前录取。这样的事在沈沁就读的这所高中是时常发生的。 沈沁的英语老师一直对沈沁的英语口语赞赏有加,所以这次有这个英语比赛,她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沈沁。这倒不是老师对沈沁的偏,沈沁前世再不济也是过了英语六级的,而且她还出过几次国。就算不说前世,单单只重生过来之后,沈沁当时为了出国比赛,也是苦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英语口语。 为了参加英语比赛,沈沁和俞文光除上课以外的时间全部都在英语老师那里做一些口语的训练。 在听了俞文光的英语口语之后,沈沁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口语很好,比起沈智和陈煜他们,的确是要好上一些。 沈沁在刚开始听到俞文光用英语说话的时候,很是惊讶了一下。俞文光似乎也看出了沈沁的惊讶,笑着解释说他的父母都是外交官,他是从小受他们的影响。俞文光这一解释,沈沁也就明白了。这样的家庭,的确对孩子在这方面的影响比较大。从小训练的,也就怪不得他的口语这么好了。 很快,英语比赛的时间到了。比赛就在沈沁就读的这所高中举办,所以沈沁他们就不用跑大老远的去比赛。 比赛的第一轮是说一段话,自由发挥。 俞文光说的是马克吐温的一段话,马克吐温特有的诙谐逗得台下的评委发笑,他这样子的表现就算是成功过关了。 沈沁朗诵了《再别,康桥》这首诗,这主要是因为沈沁实在不知道说学什么好,她就想起了很多女主重生文里面,如果有英语比赛,那这首诗就是出镜率最高的一首,所以沈沁有些恶趣味的选择了这首诗。沈沁的发音很标准,再配上她那软软糯糯的声音,也是别有一番美感。 所以第一轮比赛,沈沁和俞文光都很顺利的就通过了。 第二轮是现场回答评委的问题。 俞文光抽到的问题是英语的用处,俞文光很流利的就回答出来了,还结合他自,现场说法,让台下的评委都露出了满意的神。 沈沁抽到的问题则是她对英语的看法。沈沁就说了一些她对英语和英语教学的看法,指出现在很多学校的英语教学都脱离实际,对学生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的提高帮助不大。因为沈沁说得比较深刻,而且很有条理,都看不大处这是现场准备的,所以沈沁的表现算是很好了。 台下的评委显然也对沈沁很有兴趣,他们在沈沁回答完问题之后,还问了沈沁不少的问题。其中有一个外国的评委还问沈沁的英语口语这么标准是怎么练习的,沈沁就说了她以前为了去美国参加比赛而训练口语的事。 “如果我不把口语说好,我怕我到时候在国外迷路都找人帮助都没有办法。”沈沁的这一句话很成功的就把台下的评委逗笑了。所以这一轮比试,沈沁仍然顺利的通过了。当然,俞文光也通过了这第二轮飞比试。 沈沁的英语老师对沈沁和俞文光都通过了第二轮比试的的事实很高兴,觉得她果然没有选错人。她还问起了沈沁去国外比赛的事,沈沁不想把自己的事告诉太多人,就含糊其辞的糊弄了过去。倒是俞文光,很真诚的对沈沁说了恭喜。 “恭喜你!”俞文光说道。 “同喜同喜!”沈沁回道。 “你竟然都出过国,比我这个只说不练的好多了。”俞文光羡慕的说。显然他从小受父母的影响,所以对于出国有一种不同于常人的向往。 “你哪里有只说不练,你现在不就在练嘛。”沈沁抠字眼。 俞文光听了沈沁的话先是微微一愣,然后就愉快的笑了起来。沈沁也跟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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