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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3章 契机 (第1/2页)
女亲王 历史时空 第673章契机 第 各地都有人在茶馆中开始讲解这部宪法。最大的震憾,莫过于取消株连,以后个人犯罪,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家人也牵涉其中,便不会再牵连家人,甚至九族。而对于抄家,也有了新的定义,那就是可以先收监嫌犯,没有确且证据之前,不再抄没家产。 还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那就是在各地,开始止人口买卖,同时,废除奴隶制度,这两条其实还有之前的那些个条款所涉重大,但是,却牵扯到了好些人的最基本的利益。 特别是旗奴,旗奴虽然名字难听,但是他们都享有特权的,清军入关以后,曾以圈占明皇室和勋戚庄田的名义。把京城方圆五百里内、约十六万余顷的田地全部圈分给了八旗将士。 正黄旗当然是最高,其次是正白、正蓝、正红、镶黄、镶白、镶蓝、镶红,正黄一般都是贵胄子弟,有皇室血统的人,从顺治开始开始分类为上三旗,下五旗之说。 上三旗是镶黄、正黄、正白,下五旗旗主由一般的亲王,还有满清入关的时候封任的铁帽子王来担任,旗主有权利决定旗下的旗奴的生死,而不用担负任何责任。 起初,太祖努尔哈赤于万历十一年以“牛录”为编排单位加以改造、强化建立女真早期的战斗组织。万历二十九年,在“牛录”基础上创建旗制,设立四个以不同颜色命名的组织,即黄旗、白旗、红旗、蓝旗,皆为纯色,分管各牛录。 每牛录最高时期达到300人,每旗基本由20—30牛录组成,当然,上三旗除外。万历四十三年,也就是1615年,由四旗增编至八旗。旗的颜色,在原有四色的基础上镶以不同的色边。即正黄,镶黄,正白,正蓝,镶白,正红。镶红,镶蓝。 这个顺序并不是随意写的,而是八旗势力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皇太极即位后,又先后增设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当然,还是以满洲八旗为主干。满洲八旗分为上三旗、下五旗。上三旗中不设王,而是由皇帝直接掌管。下五旗则是由诸王、贝勒、贝子分统。最早的上五旗为正黄,镶黄,正蓝。在顺治初,因把揽朝纲的摄政王多尔衮为自己所在正白旗的利益,将正蓝旗降为下五旗,上三旗就变为了正黄,镶黄,正白。而后八旗地位再无更改。 满人入关后,享有显赫的地位,不少汉人也主动加入到汉军旗中,成为旗奴,由此获得经商上的便利。旗奴是世代沿袭的,若是因公犯罪,只废黜本人的旗籍,其子孙依然位列隶属的旗谱之中;若是因私犯罪。则连同子孙一起从旗中除籍。旗奴不管后如何显贵,依然是旗主名义上的奴仆,对旗主必须毕恭毕敬,不得有丝毫的悖逆。 到了清末后期,有些旗主的家道破落,生活潦倒,只能做些粗jiàn)的重体力活餬口,诸如驾车、殡葬时抬棺、挑夫,等等。如果旗主在路上看到有发迹显达了的昔旗奴,骑着高头大马,坐着装饰华丽的车,衣衫华美,不免要心理不平衡,于是就会把旗奴叫下来,让他代自己做苦工。旗奴不敢违抗,只得再三请安,说尽好话,又给些银子,以免代劳之苦。所以,旗奴中的富贵者,是很害怕见到份较己为卑的旗主的。 各旗旗主,在这个时代,虽然好些已经有些落魄了,但是仗着有权势的旗奴,仍然可以享受特权,而那些旗奴,又因其旗奴的份,于是在出了事之后,又能得到旗主的庇护。所以,废除奴隶,这对于旗奴和旗主来说,是在侵犯他们的重大利益。 另外在里载有一事,道光年间,历三朝的大学士松筠为军机大臣,皇帝对他颇为器重。某,松筠突然请了几天假,道光感到奇怪,就问别的军机大臣:“松筠因何事请假?”有人答道:“因为松筠的旗主家里办白事,依照规矩,他要前往当差帮忙。” 道光吩咐说:“你去看一下,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就让他早回朝上班。”军机大臣奉命前往察看,见松筠穿孝服坐在旗主家的门外,有人前来吊唁,就敲鼓通知屋里的人。 第二天,军机大臣把所见形向道光禀报。道光一听大怒,认为旗主是有意侮辱朝廷的重臣,马上下旨,免了松筠的奴籍。而这种销档免去奴籍者,也有说法,谓之“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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