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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靴刀新知 (第3/3页)
他一时有些无措。那人却十分大方,坦然地笑道:“我姓马,小名三保,是王爷身边的内官。” 沈若寥茫然地应道:“马大人……” 他委实不知道,应该怎样称呼马三保。刚才骆阳称他为三保兄,沈若寥却实在拿不准,内官究竟还算不算是个男人。 马三保对他的迟疑却显然丝毫不以为意。他约有三十年纪,而先前沈若寥之所以看不出他的年龄,正是因为内官长不出胡子来。他相貌英俊端庄,举止沉着大度,谈吐温和睿智,如果不是个内官,风度会比骆阳还要好得多。沈若寥不由心里暗暗为他可惜。 马三保笑道:“我和骆指挥私交很厚,沈少侠不必顾虑。” 沈若寥低下头去,想了想,看着骆阳,轻轻问道:“骆大人,王爷他——对你很苛刻吗?” 骆阳淡淡笑了笑,显得有些心事重重。他说道:“王爷对我的期望一向很高。何况,骆阳能有今天,全靠王爷一手提携。如果我输了,别说王爷面子上下不来,我自己心里也会万分惭愧,身为王爷的贴身侍卫,如果被外人打败,就说明我已经不再能保护王爷,也就只能以一死来报答王爷大恩了。” 沈若寥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庆幸自己没把骆阳逼上绝路。 马三保道:“我从小就在王爷身边朝夕侍奉,对王爷的脾性有所了解。王爷是个心比天高的人,无论对别人还是对自己。他绝不容许失败,特别是不能容忍胆怯和妥协。” 沈若寥道:“好险;要是让王爷看出来,我耍了花招,我岂不是真要被抽筋剥皮,点天灯了?” 骆阳道:“其实——王爷未必看不出来。王爷本来文武双全,更兼久经沙场,一般的障眼法根本瞒不了他。不过,王爷的自尊心很强,面子上过去了,事情就没那么严重了。何况,如果他看出来你有意输给我,兴许会更欣赏你呢。” “不会吧,”沈若寥惊奇地说道:“王爷可不像一个喜欢别人溜须拍马的人。” “不是溜须拍马,”骆阳笑道:“你如果打败了我,也就等于打败了王爷,他会觉得你没把他放在眼里。现在,他明明知道你不是一个溜须拍马的人——二殿下那件事就是明证——而你让了我,他知道你是真心尊敬他,他只会感到高兴。” 沈若寥道:“好麻烦啊;骆大人,你猜摸王爷的心思,可得狠下一番功夫吧?” “没下什么功夫,这东西其实很简单,你不是也只是一眼之间,就猜摸到王爷的心思,输给我了么?”骆阳笑道:“咱俩的身家性命都在王爷手掌心里,不小心点儿怎么行呢。” 沈若寥道:“我……说不上。我倒还没来得及想我会怎么样。只是将心比心;我害怕王爷真的会责罚你。” 他想了想,又说道:“骆大人,你真的愿意为王爷碎尸万段,在所不惜么?你为他如此肝脑涂地,他怎么能对你这么苛刻呢?” “那当然,他是王爷嘛;”骆阳回过头来,和善地望着他,笑道:“我说,沈少侠,你就别再这么客气了,叫我骆阳好了。大人大人的,你既不是我属下,又不是王爷身边的官属,没必要把距离拉这么远。” 沈若寥道:“除非,你也不再叫我什么少侠;我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骆阳想了想,欣然道:“好;若寥兄弟,我以后就这么叫你好了。——你看呢,三保兄?” 马三保笑吟吟道:“加我一个,怎么样?若寥兄弟,以后,你也别这么客气叫我马大人,除了你,没人这么抬举过我;就叫我三保好了。” “好,三保兄,骆阳兄。”沈若寥浅浅笑道:“我姑姑的酒店开在枣花大街,你们有空时一定常去坐坐,我请你们尝尝我们小店最好的酒菜。” 年轻英武的侍卫长笑道:“三保兄是一定要去的。我恐怕就没那福分了,我得时时刻刻跟在王爷身边,离开半步都不行啊。” 他站住了,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望着沈若寥,脸上突然放起光来。 “若寥兄弟,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 沈若寥困惑地望着他。骆阳弯下腰,伸手从自己马靴中摸出一柄匕首来,直起腰,笑吟吟地把匕首递到沈若寥面前。 “这是我的随身靴刀,你如果不嫌弃的话,就收下,算作我们交情的信物吧。” 沈若寥看着那匕首,镶朱饰翠,样子十分华贵。他不敢接过来。 “骆阳兄,这是何必?” “怎么,你不想交我这个哥们儿?”骆阳笑道。 沈若寥摇摇头。“骆阳兄,交情是双方的,信物也应该是互相的。沈若寥——实在……身无长物,你给我这么好的靴刀,我拿不出什么来回赠你。所以,我只能不要。” 骆阳温和地笑道:“若寥兄弟,方才比武之时,你已经给了我天大的人情,不需要再给我任何东西。咱们的交情,也不是非得通过交换什么才能证明。你问三保兄,他可给过我不少好处,我不是一样什么回报也没给过他么。” 马三保笑道:“谁说的,你是我最好的兄弟;这交情能用我给你的那些破玩意儿来衡量吗?” 骆阳道:“所以,只要大家真心相见就行了。”他把匕首塞到沈若寥手中。“若寥兄弟,这把靴刀是我送给你的,就算是为了答谢你比武时的侠气,我也该这么做。你千万别再推辞了。” 沈若寥小心翼翼地握着手中的匕首,抽出来看了看那雪亮的寒刃,又收了回去,抬头看着骆阳。 “那我就收下了。多谢骆阳兄了。” 骆阳却意犹未尽,目光停留在那匕首上,接着说道:“这把靴刀是我爹留给我的遗物之一。若寥兄弟,你恐怕还不懂,靴刀和剑到底区别在哪儿吧?” 沈若寥红着脸摇了摇头。 骆阳道:“你没有打过仗,自然想不出来。在战场上,到了最后关头,往往丢盔弃甲,什么都不剩了。甚至,可能剑都在战斗中丢掉。身边再没有兵器可战,身后也再无阵营可守,败局已定的时候;靴子穿在脚上却轻易不会丢的,而靴子里此时还有一柄匕首。你想,它是做什么用的?” “和敌人rou搏,还能再杀几个。”沈若寥若有所思道。 “错了,若寥兄弟,”骆阳沉静地望着沈若寥,一字一顿道:“靴刀,是军人用来保节的。” 沈若寥心头一震,怔怔地望着骆阳。“保节?” “对;所以,靴刀和剑的根本区别在于,剑是用来杀敌的,而靴刀是用来自杀的。” 沈若寥不可思议地看着手中的靴刀;一阵彻骨的冰凉在手心里蔓延开来,直冻到心底。 骆阳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若寥兄弟,现在天下太平,不过,你有这么好的功夫和才干,王爷又这么赏识你,说不定将来就委与你边疆重任。我并不希望你有朝一日真能用上这把靴刀,但是,有它在身边,可以不断激励人。尤其,王爷有着汉武一样的鸿鹄之志,所以,我想你把它带在身边,时时刻刻,念着国家,心系四海苍生。” 沈若寥浅浅笑道:“骆阳兄,别说王爷现在不是太子;就算他是,你也太抬举我了。真有这么一天,你早就是大将军了。” 骆阳道:“做王爷,和做皇帝,对王爷来说,又有多大区别呢;同样,做将军,和做一个普通士兵,其实都一样。” 沈若寥微微一惊,抚摸着手中的靴刀,琢磨着他这句话。 许久,他说道:“我懂了。我会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无论走到哪儿,都藏在靴子里。谢谢你了,骆阳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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