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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真相是什么 (第3/4页)
来,他在深圳给一个朋友打工,做他的总经理助理,他每天忙得团团转,这正是他需要的,闲下来的时候,他就喝酒解愁,总之他想尽一切办法,不让自己的脑子想更多的事。明天公司的事,向明天全部交给公子良处理。 吴晓枫在向明天走后的十几天,就做了手术,吴晓枫患了直肠癌,检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吴晓枫在日记中写道: 死亡和背叛的痛苦哪个更大一些呢经过几天的思考,我还是选择了死亡,死亡给亲人的痛苦是无法弥补的。其它的,应该都可承受吧 ――――――――――――――――――――――――― 吴晓枫非常难过,她一点儿都不想死,可是命运却让她慢慢走近死亡。她最不放心的是向明天和可可。可可还小,对丧母之痛还不能有深切的体会,况且有于兰的照顾,应该能放心一些的,但是向明天呢他是在用生命爱自己,这可怎么办呢他能经受住这个打击吗人死并不可怕,两眼一闭,就什么都万事皆休了,可是活着的人呢 她记得那次发高烧,医生例行公事似的抽血检查,在结果没出来之前,向明天吓得脸色都变了。于兰笑着说:“向明天太紧张了,没事的。”吴晓枫也强打着精神开玩笑:“如果我得一种急病,突然”向明天的脸色难看极了,吴晓枫就没敢再说下去。 吴晓枫住院时,许志扬和刘敏来看过她,许志扬每天都来,有时就只是问问于兰,然后一声不响地走开。许志扬明显地瘦了,因为他为不能代替吴晓枫的痛苦而痛苦。刘敏这次很知趣,不是做了好东西让许志扬带到医院,就是默默地做自己的事,她也为吴晓枫难过。 还有一个每天必到的人,就是公子良,公子良也是经常带着好吃的过来,不是玲玲做好,就是公子良出去让人做吴晓枫能吃和爱吃的,所有的朋友都在为吴晓枫尽力。 当夜晚来来临时,公子良常常一个人对着电视发呆,他是处在两难之中。玲玲过来安慰地握着公子良的手:“这是没办法的事,谁也不想这样啊”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她呢从一出生开始就被亲生父母遗弃,历尽坎坷,终于可以有个温暖的家了,却又是得了不治之症。当面对死亡时,已经够惨了,她还要一个人承受还要为明天着想。唉虽然吴晓枫不是一个外向的人,但她对向明天的爱一点也不比明天的少。” “当然,要不她不就会把向明天气得跑到外地去了。只是不知向总知道真相时,会不会像吴晓枫想的那样,已经从心底记恨了她淡忘了她。” “会吗”公子良茫然地问。是啊,会吗玲玲也在怀疑,两人都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 在许志扬的家里,全家也在为吴晓枫叹息呢。 “唉都说好人有好报,”说到这里许mama摇了摇头。 “要是早查出来就好了。”刘敏看着许志扬。 许志扬叹了口气许志扬叹了口气:“凡是癌症,只要一检查出来,就是后期了,你听说有哪个癌症患者是是”许志扬实在是说不下去了。 “我想”刘敏打断了他:“也许吴晓枫就能和别人不一样,因为她很善良,而且很坚强。” 许志扬感激地看着刘敏,许志扬发现刘敏已经越来越理解人和让人喜欢了。 吴晓枫出院后,写了一篇害怕黑夜的文章: 小时候,我就很怕黑夜,特别是黑夜里一个人走路时,总是觉得有人在后面偷偷地跟着,以致于自己的心跳都能听得到。 今天,我更怕黑夜了,不是怕黑,是怕失去看到天亮的机会。自从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更觉得时间和生命的宝贵了。总是想多看亲人几眼,总是想多听听朋友的谈话,总是想多写一些文章,多一点留恋,多一点记忆,以便到那个世界里有所回忆,多些温馨。我真的很怕黑夜,怕睡着了,就再也醒不来。 当医生对我说,你还有三两个月的生命时,我愣了,在这之前,我从没有一次想过自己的死期的问题,原来自己的生命是可以如此短暂的。我还有许多梦想没有实现,我不甘心,我害怕黑夜,怕它缩短了我的时间和生命,所以常是日以继夜地写作,不为别的,只为和黑夜抗争,争取延长自己的生命,让仅有的生命过得有意义。 死亡之神,我真的还有很多事没做好,让我走得晚一些吧,让我走得少一些遗憾。害怕黑夜,因为它不仅是一天的结束,更是另一天的开始的前奏。看到每一个天亮,我都感到很幸运。 真的就这样离去吗我还能留下些什么呢除了给家人的痛苦,除了几张相片,除了那些零零碎碎的文字。假如没有黑夜该多好,只有白天,时间老人就无法分辨出一天是多长了,那我的生命和爱就可以无限延续。 没有黑夜多好害怕黑夜,不是胆小,是因为我珍爱生命。 ―――――――――――――――――――――――――― 吴晓枫住院后,王力恺只来过几次,并没有像许志扬和公子良来得那么多,来了也呆不长时间,总是匆匆地来去。于兰有些意外,但也不好多说什么,难道王力恺是为了避嫌吗 出院后,吴晓枫一个人来到她和向明天常来的小河边,树还是那棵树,河还是那条河,只是人已经不是那个人了。吴晓枫静静地望着平静的水面,她的心和水面正好形成了显明的对比。和向明天在这里的一幕一幕都不停地在眼前闪现,向明天的一颦一笑都像是昨天的事,让吴晓枫的心如刀如麻。吴晓枫就这样默默地坐着想着,在不经意间已经泪流满面。任它风吹,任它草动,枫枫只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仿佛天地间已无一物。 ―――――――――――――――――――――― 已经在深圳呆了一个多月的向明天,非常喜欢深圳的快节奏,他的好友陈于剑有一家大酒店,向明天做了他的助理之后,陈于剑就轻松多了。凡是在工作上动手动脑的事,向明天都帮他。不只是陈于剑,就是其他人也得益不少。因为向明天就像一架机器,比如打字,打扫卫生,接电话,做记录,他是什么都抢着干,陈于剑笑着调侃他:“你想抢人家的饭碗吗” 向明天这才有所警觉,但他还是帮着那个叫刘立华的打字员打材料,这段时间以来,向明天的打字速度明显提高了不少。向明天最怕的就是黑夜,每晚不是靠酒醉催眠,就是吃安眠药,好像他已经真正地忘记了过去似的。 最近一段时间,每当华灯初上,又没有应酬的时候,向明天总是喜欢一个人默默地走,直到走得很累了,才回宿舍睡下。除了这几种方式以外,向明天实在没找到可以打发时光的方法。他喜欢站在一个小店门口,不为欣赏橱窗里的东西,因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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