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九十四章:乐山乎乐水 (第1/2页)
洪江兰这一天特别低调,上了吉普车,她就一直没有开口。【】 李翔上了车,他是尽量靠着车门坐的。他坐在叶建华的后面。 洪江兰她是坐在驾驶员的后面。一上车,她也是挨着她那边的车门坐的。李翔有点隐隐担心的场面没有出现。 李翔总以为,洪江兰是一个喜欢将气氛或者氛围,调节到暖烘烘的人,没想到她也有沉静的一面。 人不但有爱美之心,也有好奇之念。车上,李翔想看看平静的洪江兰是怎样的神情,最终没有去敢看,一是他不想让这个女人觉得自己很关注她,二是李翔看见车里面有后视镜的时候,很新鲜,当他认真去观察后视镜的时候,猛然发现洪江兰正在通过后视镜观察自己,不禁吓了一跳。 陪同叶建华第一次到他丈母娘家,洪江兰充分展示了她的风采、她的魅力,很高调,成了众人瞩目的中心。 今天的洪江兰一反常态,她是低着头快步进去的。进去了以后,也是跟李翔差不多,忙吃的、忙喝的。她吃得淡定优雅。 李翔在环顾四周的时候,洪江兰站起来,轻声细语的跟大家说了一句,“我去看一下新嫂(新娘子)。” 叶建华突然冒出来一句,让大家都不解的话,“你管她干嘛?” 洪江兰到底是个通达老练之人,她微微一笑,看了一眼大家,“我现在管不到你了,她还是我的同事呀,我不关心她,关心谁?” 看见洪江兰转身走了,和叶建华坐在一张大板凳上的李翔,听见叶建华居然嘀咕了一句辣得很的话,“纯属黄鼠狼给鸡拜年。” 什么意思啊?大家莫名其妙的。叶建华的叔叔听见了,马上拿眼睛去瞪他。他心不在焉。 李翔碰了碰他,意思是不要说了。这是什么场合呀。 李翔没想到自己是伴郎的角色,更没有做贴身保镖的概念,看看喝酒的架势,一时半会停不下来,他也觉得坐在这里不自然,想出去走走,看看乐安江。 黄彩莲的家在江边,走过门口的马路,是堤坝,过了闸口就能看见乐安江了。 “智者乐(yao)水,仁者乐山”,李翔喜欢山,也喜欢水,但是,他也承认,自己不是一个智者,也不是一个仁者。他觉得喜欢水,是人类的本能,与生俱来的;喜欢山则更多的来自后天养成。 正所谓,性相近,习相远。 李翔喜欢山,也喜欢水,还有一个很主要的原因:生父叫李青山,养父名李清水,山水相连,他们是一母同胞的两兄弟;依山傍水,李翔才有昨天,今天,明天。 “强崽,你看到了吗?今天这个娘们反常得很,我看着就难受。”叶建华也跟过来了。 刚刚酝酿起来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李翔认为他们是彼此彼此,“你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反正我现在怎么看她,就怎么不顺眼,这娘们太无情了。”怨男一个的口吻。 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也没有瑕疵。即使看到了再大的瑕疵,那也是金无赤足,人无完人,瑕不掩瑜。反之,就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了。 “你以前不是觉得她什么都好吗?是不是不跟你那个了,心里跟猫挠一样了。”李翔打趣道。 “不是。你注意到没有,她今天始终没有正眼看我一下,一点情意都没有了,跟青楼女子没什么两样。” 事实上,他们那个时代根本没有了青楼。青楼、青楼女子只存在书本里面。 “今天我倒没有很留心,不过上次我肯定她也没有看你一眼。”李翔想知道叶建华怎么解释。“不正眼看你,不等于心里没有你,说真的,我康桥街上的那个女朋友,开始也是从来不正眼看我的。” “那完全不一样。我感觉得到的。”叶建华忧郁得很。 李翔以前一直将叶建华身上的淡淡的忧郁,看成是他文静、内向甚至是成熟的表现。今天才注意到,忧郁是他性格中的主旋律。 “走吧,我们两个人离开了桌子,位置空在那里很难看的。”李翔拉叶建华回去。“她理不理你有什么关系,你又没有吃亏。你小子贪心不足呀,你比我小,已经跟两个女的那个了,还想怎么样?是不是要我跳下乐安江去,你才罢休。” 你别说他们的位置真的没有空着,女方的亲友上来了两个敬酒的,正好替补上去了。 在赣东北地区,结婚的日子里,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家里,对方最尊贵的客人是舅公,叔公和媒娘(介绍人)次之,新娘子的兄弟(小舅子)再次之,其他的客人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了。 大家敬酒的重点不在他们身上。 喝酒基本上没有什么新郎官的事情,大家会担心新郎官喝多了,不好弄了。 真正会跟新郎官过不去的几乎是他平时的哥们。 坐在李翔他们位置上的两个人,有一个是张有根,李翔的发小。 张有根看见李翔他们进来,喜笑颜开带头起来让座了。 “我正想让人去叫你们,来了好,新郎官,我先敬你的酒。”张有根自己的酒瓢好了,新郎官的也瓢好了。 “华仂不能喝,他喝多了就不仅是麻烦了。别人都没有跟他喝的,要来,我来。”叶建华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