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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猥琐发育(二) (第2/2页)
近身可为匕首,藏于身,刺人于无形。 这是刘瑁最熟悉的兵器,前世有练过,重新练来也比较顺手。 不过练的这些,只能保证刘瑁在近战之中有一战之力。但要上战场却还远远不够。 战场上的武将,多用长兵器或重兵器。 刘瑁现能用的还算精的就是长剑了,剑虽锋利,却不太适合战场争斗。别说长刀长枪,就是与刀比起来都要略逊。 剑术,大多为文人所练。武将配剑多为辅助类兵器,很少用于战场。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从冷兵器类别来分,可以分为十八种,即人们所说的十八般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镗、棍、槊、棒、拐、流星。 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戟为百兵之魁。 剑是武人必练,却又是战场使用率最低的武器。 所以刘瑁还必须得练一门长兵器。 不求能叱咤疆场,至少也得有自保之力。 君王之道,重在权谋心计。 刘瑁更喜欢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但他却不介意自己成为一名高手。 所以他选择了练棍。 月棍嘛,简单。 但练了之后,他才明白为什么棍为百兵之首了。 包罗万象! 双手舞之,身体本能地将一些枪法融入其中。估计这身体原本的主人是练枪之人。 单手挥之,剑法可融其中…… 刘瑁以汇报工作为名,常招张任、甘宁二人轮番回滇池。 汇报工作是假,偷师学艺是真。 二人也是心知肚明,却也不甚介意。 甘宁生性豪爽,刘瑁但有所求,无不倾囊相授。张任也在枪法上对刘瑁多有指教。 教是有人教了,能学多少还得看刘瑁自己的悟性。 没可能几个月就练到人家练了十几年的程度。 时光飞逝,刘瑁的武艺在日复一日的勤学苦练中稳步提升。 早上练武,白天理政,日子过得倒也踏实。益州郡也渐渐的被刘瑁完全控制。 除了雍家所在的味县。 更好的消息是,经过李恢和孟琰的努力,永昌南部诸部表示对刘瑁臣服。 李恢组织了一个官方商队,开始与闽濮部、鸠僚部、傈越部、濮部等几个大的部族通商。以盐粮及丝锦换取其翡翠与宝石。 再用得来的翡翠、宝石到益州大户手中换得粮食与金银。 一切都朝着稳定有利的方向发展着。 …… 这日,刘瑁练完武回到衙中处理郡事。孟琰前来禀报,绵竹有州牧使者前来。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大舅哥吴懿。 二人见面先是一阵寒暄。 然后再开始说正事。 “子远,何事需你亲自前来?” “两个好消息,你要先听哪个?”吴懿在刘瑁面前有点皮。 刘瑁没好气地瞪了一眼吴懿:“没有坏消息就好,你随便说!” “董卓死了!” “关我屁事?” “他死之前批了你的庲降都督之职。” 刘瑁:“这个还行,不过也不是很重要,反正我已经坐实了。算了,勉强算是好消息吧!” 吴懿鄙视的眼神望向刘瑁,明明就很想要,偏要装着无动于衷。 吴懿拿岀装有印绶的盒子晃了晃:“那这个你是不想要了?” 二人坐的比较远,不然刘瑁就直接动手抢了。 “吾近日练武,颇有心得,子远可愿与我切磋一二?” 看着吴懿脸上小人得志的样子,刘瑁突然很想揍他。 一直是刘焉军中大将的吴懿,虽然不如张任、严颜般留名青史,却也是从刘焉到刘璋,再到刘备的军中大将。武艺也不算太差,正好可以检验一下自己苦练了几个月的成果。 “好啊,好久没与你一起练剑了!就让我看看你这几个月有多少长进。” 吴懿不知道刘瑁为何突然转移话题,不过好在正事已了,其他事可以随时聊。 打就打呗,又不是没打过,从认识到现在七八年了,两人也不知打过多少架了。这两人年纪相仿,个头相仿,武艺也差不离。几乎每次都斗个平手。 让吴懿没有想到的是,在这美丽的滇南泽畔,他被刘瑁虐了。 虐得很惨,很惨。 从比剑到拳脚,现在刘瑁对他已有绝对的优势。 这才多久啊?一个与自己从少年时期便同步进步的家伙,怎会一下子就把自己甩开了? “不打了!不打了!我肚子饿了!”吴懿往泽畔的草地上一躺,拒绝与刘瑁再斗,嘴上却不肯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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