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狂跑偏_164、案件在召唤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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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案件在召唤我! (第2/2页)

的厨艺除了靠直接“解析”书本外,更多是通过将吃过的菜品的信息进行二次“解析”,从大量信息中“解析”出规则与真理,从而不断获得提升。

    通过对【图】进行“解析”,很快......

    找到了!

    柳乘荫发现,在【图】中的一棵柳树附近的一处青草地似乎‘秃’了一小块,那处“秃”了的草地下所暴露的出的黑泥处有一个小水洼。

    小水洼中,一截灰白色的“类圆柱体”半掩半露......

    “解析”的结果告诉柳乘荫,那很可能是一截指骨,而且根据其光泽来看,它非常“新鲜”,其暴露在rou体外,与空气、泥土接触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十天,而且还被煮过......

    按理说,柳乘荫只是光靠看个图像,其实是“解析”不出来这么“深度”的信息的。

    但柳乘荫有其他“基础”。

    柳乘荫为了观察自己的身体每天在【食补】的强化下的变化,因此时不时会“解析”自己的身体,并“解析”一些关于“人体奥妙”的知识载体。

    如此可以作为对照,好清楚地了解自己身体的素质处于人类的哪个水平,好知道自己发挥什么样的力量才不会太超出“人类”的标准,以此好以“普通人”的方式与周围人相处。

    因为“解析”过相关资料,所以柳乘荫对人体的骨骼十分了解。

    除此外,柳乘荫这些日子品尝菜品的时候啃过不少骨头......

    通过对“信息库”里的信息进行“解析”,这使得柳乘荫的“信息库”里储存着动物骨骼在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环境酸碱度等情况下的质变反应的相关信息.......

    除此外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信息。

    总之,因为往日的积累作为依据,柳乘荫分析出了这么个结果。

    发现了“新鲜的人类指骨”,这意味不久前,有人在那草地处失去了一根手指.....

    正常情况,如果不是没办法的话,任何人因为某些意外断了手指的话,除非是不可回收的情况下,否则断指的人应该会第一时间将手指收好,然后去医院做手术接上。

    哪怕实在无奈,没钱做手术,断了手指的人也不会随便舍弃自己手指,怎么也应该收起来,保存起来,等未来下葬的时候好“整整齐齐”才对。

    然而,这里并没有。

    这意味着,断指的人十有八九应该是失去了回收手指的能力,或没有机会......

    此时,一个“问题”摆在了柳乘荫眼前。

    这“问题”背后背后很可能隐藏是隐藏着一件天怒人怨的事情!

    嗯,跟【未知的召唤】的说明一样。

    在得知了这件事后,柳乘荫顿时感觉这个“问题”是“难以忽视”的。

    只不过,这个“难以忽视”似乎与柳乘荫一开始所认为的“难以忽视”的概念有些不太一样......

    柳乘荫一开始以为的“难以忽视”是: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给柳乘荫的未来留下隐患。

    然而,实际上的“难以忽视”是:如果一开始不知道的话,啥事没有,可知道了之后,如果不理会的话,就会感觉良心不安......

    作为一名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三观正确、五官端正,且正值热血的青年。

    柳乘荫对这件事情视而不见。

    其实柳乘荫要做就是报个警而已。

    警方早一天发现受害者,能够分析出来信息就越多,坏人就能早一步落网,也能避免更多的无辜者受害。

    不过,在报警前,他需要去确认一番。

    一来是为了以免闹误会。

    另外,柳乘荫也需要根据现场情况,给自己发现问题的缘由找个无懈可击、警方能接受,还不会惹祸上身的借口。

    要知道,在柳乘荫曾经看过的很多侦探作品里,经常出现罪犯就是报案人的情况。

    一旦报了案,如果柳乘荫没法以最快的速度洗脱自己的嫌疑的话,那么他搞不好会被警方当做犯罪嫌疑人之一。

    成为嫌疑人的话,搞不好不仅旅途没法进行下去,还会在一定时间内被限制离开这座城市的自由。

    想到这里,柳乘荫没有停下了进食。

    因为【完美观感】所赋予的想象力太强大的缘故,柳乘荫下意识通过那截指骨脑补出了些不可描述的场景。

    想到那些场景,柳乘荫感觉有些倒胃口,碗里那原本十分诱人的红烧排骨顿时显得无比狰狞!

    ......

    快速解决掉午餐后。

    柳乘荫让马全开车往回走走,前往【图】所显示的地点。

    虽然很疑惑柳乘荫这样做原因,但马全却没有多问,因为他知道......张刚会问的。

    随后,不出意料的,张刚遂了马全的心意,对柳乘荫问出了这个问题。

    柳乘荫也不打算隐瞒什么,但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也不好说太多,只是回了一句:“案件在召唤我!”

    张刚and马全:???

    不久后,柳乘荫一行人来到了【图】中的位置。

    并在那块“秃”了的草地的黑土所围成的小水洼处找到了那截灰白色“类圆柱体”。

    看着那事物,柳乘荫手伸了又伸,缩了又缩......

    依旧没敢直接上手。

    这时,张刚从身旁递过来一双一次性筷子。

    “老板,用这个,这个应该不会破坏‘证据’。”

    张刚说到“证据”这个两个字时,与其有些调侃。

    看样子,他并不信柳乘荫真看出了点什么。

    要知道,这个位置距离公路可是有着一段距离的。

    这个距离下,uu看书就算能发现这块骨头,也勉强看到个小白块罢了,根本看不清其轮廓,更不用说认出这是块指骨了。

    因此,张刚只当柳乘荫这个“搞艺术的”是想到了什么悬疑类剧本,突然想扮演侦探,然后到这里,随便捡了块不知什么动物的骨头便演了起来。

    看,老板用筷子夹起骨头。

    看,老板脸色发白起来。

    看,老板带着我们满山跑。

    看,老板让我们挖东西。

    演得真像!

    老板以后自己给自己的电影当男主角得了。

    看,我们挖出了什么?

    这个我认得。

    头盖骨.....

    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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