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情书(二) (第4/7页)
至极,但请你理解,那是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笨拙难免,幼稚难免,就好像我当初第一次来到世界一样。没有谁是生来就成熟的,生命是这样,爱情也是这样。理智也好,年纪也好,在心动的一瞬间便不再重要了。 见不到你的我常感苦闷,像在心口憋了一口难抒发的气结,越於越深。每到此时,我就开始以白墙作画,将萦绕脑海中的你,画在空无一物的白灰墙上,画在老师写满公式定理的黑板上,画在每一寸我目光所触及到的地方,反反复复,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画着。彼时的我,心境犹如一潭若水,任由知识的石子不断投入,激不起一丝水花。 唯有想到你,平静的水面便瞬间翻涌不止,起先是一层层荡着圆晕的涟漪,然后是噗通的水花,继而如鼓点般淅淅沥沥地敲打,如大风大雨过境,表面风平浪静,云销雨霁,实则雷声雨声风声齐奏,空谷传响,经久不绝。思念越来越浓烈,连空阔的房间竟也觉得狭小,我便将你的名字写在天上的棉云之上,让世界都知道那飘扬的云絮是我喜欢着你的证明;我以为蜂鸟鸦雀齐声奏唱你婉转悠扬的芳名,哪怕那时我还不知道你姓名,但无碍我将你的一切篆刻在我能想象的每一个地方。 于你而言,你是你,我是我,一个陌生人;与我而言,你就是一切。一秒钟不见到你,我的心便空虚,我的灵魂便残缺,我的生命便单薄,我便是这样爱着你的,爱着神秘的你,爱着我第一眼就无法自拔的你。从爱上你的那一刻开始,我的目光便随着你的身影而停留,而运动,我像写长篇抒情诗一样在心里一字一句地将对你的喜欢、对你的怦然心动、对你的着迷,告诉你。我在失去你的惆怅和得到你的满足、思恋你的煎熬之中挣扎,随后沉溺其中。你是无法理解那种上一秒山重水复疑无路的痛苦绝望,下一秒又仿佛看到柳暗花明的希望和喜悦,再下一秒重又回到冷冰冰的残酷的现实中去的失落的。故而我时常对着黑板出神,对着窗外傻笑,对着墙壁傻笑。周遭的同学以为我因学业压力大而患上了精神疾病,更有人说我本就天生痴傻,我无意与一群脑子里只装着代数几何定理公式的家伙解释,所以就全当我疯了吧,我这样对自己说。 对从未经历过的人而言,痴迷不过是一时的兴起,待热情退却,生活重新归于平常,乃至于平淡,当初那踌躇的亢奋的跳动的心便平静下来。很多年后,我回味当初略有疯狂的时期时,总感觉对你的喜欢混杂着nongnong的好奇,而后生出一种近乎极致的占有欲,就像被货架上的玩具迷住了眼挪不开腿的小孩子哭着喊着要得到玩具一样,以至于似乎和所谓纯粹的爱情相去甚远。女孩子在拥有新的裙子之后就会遗忘之前珍视的那条,男孩子在得到自己期待已久的玩具后便转身走向货架上另一个玩具。人拥有好奇心时,会对一切事物产生浓烈的兴趣,促使人不断进步;人拥有占有欲时,会努力奋斗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而人同时拥有好奇心和占有欲时,好奇心驱使人去探索,去尝试,去喜欢,然后生发占有的欲望,直至把喜欢的东西握在手里,满足了占有欲,却再也满足不了好奇心,于是新鲜感之后,我们选择性背弃,选择性遗忘。人的天性大抵如此,为这个时代所信奉的价值观就是这样。 之后几天,我仍是得空便在记忆里重画一副你的模样,生怕自己像忘记老师布置的作业一样忘记你。有关于你,我总是格外认真,甚至有些吹毛求疵,力求一分不差,哪怕我本是一个大大咧咧惯于遗忘的人。无聊的时间里,我仍怀揣期待,似乎总有一个声音说你会轻轻走过我的窗前,就像寓言故事里放弃劳作守在树桩旁等待送上门来的农夫,这个比喻不可谓恰当,但我的急切的期待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太渴望见你了,离我上次见你已经过去许多个日夜了,与我而言太久了,久到好像过了很多年,对于喜欢上你的我来说,每一秒钟都像一个小时,每一刻的孤寂都像在荒原漂泊很久很久。越是寂寞难耐,越难以遏制想要见你的冲动,浓烈的孤寂就越是蚀骨般难耐。可我连你走进哪一间教室都没有看清,又如何在川流的人群中找到你,如若你我在喧嚷的街道上偶遇,只需要片刻的失神,我们便被人流裹挟着错过彼此,成为概率论里错过的无数基数之一。但我之所以还妄想着可以等到你,只是因为我心中有一种异常执着的信念,一种我至今想来仍很玄妙的信念,一种可以冥冥之中注定的天意。我一生便是要遇见你的,或早或晚,必然要喜欢上你,迷恋上你,最后爱上你,永远地记住你。 有时候我甚至会想,我对你的迷恋是否会随着时间的延长逐渐淡漠,淹没在高中繁多浩瀚的乏味知识中,被学校里、街道上许许多多不一样的闪烁着各种或美丽或帅气的人冲淡,甚至因为中年物理老师向我仍来的一根粉笔而打断,就像我曾经遇到过又错失了的人一样。这种感觉总是在夜深人静时袭上心头,像牛皮糖一样牢牢困扰着我,叫人烦躁、恼火,乃至失眠。是的,我失眠了,我第一次因为害怕失去一个人而失眠,那个人就是你啊。你能理解一个爱慕你的男子,一个与你毫无关联的男子,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思索着你的模样,因害怕记不起你的一切而心生恐惧,变得战战兢兢,变得如履薄冰,变得失魂落魄,变得神经兮兮。好在没有持续太久,我便得到了拯救,因为我又再次见到了你。 那是一个困顿的早晨,刚结束数学课的我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下课就跑到了楼道外大口地喘息着新鲜的空气,趁着短暂的空余感受苏醒着的晨曦。伏在生满红锈的铁架围墙上的爬山虎自由地在风中飘摇,给斑驳又笨重的厚墙点缀了大片温暖的绿色,让我想起来家中种养的大片苞谷地,每一次风吹过都能带起一阵刷刷的声响,苞谷棒子冒出的一簇簇或红或黄的缨子隐约地摇曳其间,配上田埂子上茂盛的野草,田垄间的豆苗,十分让人安心。有人将一埂一埂的苞谷啊、麦子啊、荞子啊比作绸缎,比作画卷,想来也是十分喜欢的。我还喜欢听楼道里回响的喧闹的人声,上课太沉闷了,沉闷到让人坐立难安如芒刺背。我们习惯面对难题皱眉深思,然后尝试在老师的引导下解决它,最终获得一种短暂的难以言说的精神快感,然后接着解决下一个问题。但任谁都无法一直强制自己专注地解决枯燥问题的,至少我是难以做到。我喜欢自由,喜欢听远处汽车的喇叭声,喜欢听公园大妈跳舞的伴奏声,喜欢听围墙外餐厅的炒菜声,喜欢听清风拂过耳畔的声音,喜欢听不易为人察觉的雀子的声音。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城市,我体验到了农村宁静生活不具备的喧闹和繁华,我对霓虹的灯火无比地向往,对来往熙攘的人群无比地着迷,却只愿是远远地看着听着,而不愿置身其中。我张开双手,任阳光撒在手指手掌手臂之上,继而任它撒在脸上,我就这样尽情地感知着阳光带来的让人舒爽的温热。广场上头发花白的老大爷仍专心致志地抽打着旋转的陀螺,他想必看不见学校的窗边倚着一个兴趣盎然地看着他的学生。我们之间只一墙之隔,却仿佛咫尺天涯,我在墙内,华灯溢彩的城市在外面。那时的我就应该预见我与你此后漫长岁月中的纠葛绵缠也会是这样,如果早知道结局,当时的我会不会做一些改变? 正当我放松完,心情愉悦地返回教室准备下一堂课时,我见到了你。你挽着一个和你差不多高的女孩子的臂弯,和她有说有笑地向着我走了过来。兴许你和我一样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